什麼是原始票據
原始憑證是財務會計資訊的靈魂。高校原始憑證的稽核是高校財務會計的基礎性工作,高校發生的每一筆經濟業務都離不開原始憑證。下面是由小編分享的,希望對你有用。
廣義的原始票據就是原始憑證的一個種類,也就是說原始憑證涵蓋著廣義票據。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它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檔案。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
原始票據喪失的定義
票據的喪失是指票據持有人喪失對票據的佔有,包括絕對喪失和相對喪失兩種。絕對喪失是指票據的滅失,如票據被查禁、被毀損等;相對喪失是指持票人非因自己的意志而喪失票據,如票據被盜竊、被遺失等。票據權利是以佔有票據為前提的,一旦票據喪失、特別是相對喪失後,持票人就無從行使票據權利,而且存在著被他人取得票據權利的危險,如支票一旦遺失,就存在著被冒領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票據權利人的利益,票據權利的補救有三種形式:掛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訴訟。
掛失止付是指持票人在喪失票據後將票據喪失的情形通告付款人停止付款。《票據法》規定:“票據喪失,失票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收到掛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應當暫停支付。”
公示催告是指票據喪失後,票據權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法院以公告的方式通知不明的利害關係人限期申報權利,逾期未申報者,則權利失效,再經法院將權利判決後,宣佈喪失的票據無效,票據權利人才有權向付款人請求支付。對此《票據法》規定:“失票人應當在通知掛失止付後3日內,也可以在票據喪失後,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普通訴訟是指以失票人為原告,以“承兌人或者出票人”為被告,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其向失票人付款。
原始票據權利的行使
票據權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請求票據的付款人支付票據金額的行為,依據不同的票據種類,其權利的行使可能有不同的程式,可包括票據的提示承兌、提示付款、行使追索權等程式。
***1***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定日付款或出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要行使票據權利時,首先要在匯票到期之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是遠期匯票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的一個必經程式,省略此程式就不能請求付款。
***2***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限內向付款人請求付款的行為。其中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兩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銀行匯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自到期日起10天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3***行使追索權,票據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在票據到期日前,如有匯票被拒絕承兌或被拒絕付款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權。
***4***票據權利行使的時間和地點。由於票據具有流通性,法律對票據責任的兌現場所和時間有所規定,以便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票據權利的行使場所一般是銀行營業點,其時間就是銀行營業的時間,即票據時效的最後期限是以銀行的營業結束時間為限,而不能以當日的24點為限。
***5***票據權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為了防止票據權利的喪失,依據《票據法》的規定進行提示票據、要求承兌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絕承兌或拒絕付款的證明,這是一種中斷時效的行為。
***6***票據權利的消失。是指當法律規定的事實出現時,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據權利上的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失去法律保護的情況。
***7***當票據被盜、遺失、或滅失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