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屋租賃都需要繳納哪些稅費
?以下是小編的具體介紹,歡迎閱讀參考,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南京市房屋租賃稅收標準
一、出租用於居住的:
房產稅=租金收入*4%;
印花稅=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徵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稅=租金收入*3%;
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
二、出租用於經營的:
房產稅=租金收入*12%;
印花稅=租金收入*0.1%;
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過起徵點的還需要徵收:
營業稅=租金收入*5%;
城建稅與教育費附加=營業稅*10%。
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規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
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期限繳納***各地一般一年兩次等規定不一***。
房屋出租***經營用***每月應納稅款:營業稅及附加為租金收入5.5%,房產稅為租金收入的12%,個人所得稅為[租金收入-維修金等支出***每月限額800元,憑正式票據***-各類稅金-800元]*20%,另外如果簽訂合同還須交印花稅為租金收入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