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法定假日工資計算
工資與勞動生產率是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長期以來備受關注的兩個話題,工資水平與勞動生產率的高低都將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重要影響。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按照《勞動法》第51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法定節假日也算作計薪天數,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結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日基本工資、時基本工資的計算步驟如下:一、確定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因為全年52周共計104天休息日;二、確定日平均基本工資。日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三、確定時平均基本工資。時平均工資=日平均工資收入÷日工作時間***8小時***。
根據上述的步驟折算出日平均基本工資和時平均工資後,要計算職工的加班工資就很容易了。《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所以,勞動者的加班工資=日***或時***平均工資×天數***或小時***×係數***150%或200%或300%***。
國慶節放假工資計算標準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平時加班費計算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國慶法定節假日計時工資計算
如果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則在法定節假日10月1日、2日、3日加班必須按不低於3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在非法定節假日上班,即10月4日、5日、6日、7日上班,就要在一個週期內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的工作時間部分,按照不低於15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
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時,10月1日、2日、3日加班必須按不低於3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10月4日、5日、6日、7日上班必須按不低於200%的標準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