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發工資給現金算逃稅嗎
逃稅,是指納稅人故意或無意採用非法手段減輕稅負的行為,包括隱匿收入、虛開或不開相關發票、虛增可扣除的成本費用等方式逃避稅收。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老闆發工資給現金算逃稅
偷漏稅與否的判斷是企業沒有照章納稅,發給你們現金工資,如果超過納稅起徵點而沒有代扣代繳個稅是偷漏稅行為,但需要提供沒有納稅的證據,因為企業財務內部的操作你們也看不到,也有可能公司代繳了個稅,而沒有從工資中直接扣除。如果有確鑿證據,可以到稅務舉報,稅務會查公司的。各地都有稅務舉報公開電話,可以上網查查。
“新進廠的學徒要每個月從工資扣500塊的壓金”,這種行為如果沒有說明其用途,是違法的。如果有押金應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指明具體用途,如培訓費、代扣社保或個稅押金等。
“加班費也不是按勞動法算的”,這點可以上訴,公司不佔理。
這些問題可以到當地的勞動衝裁機構舉報,勞動局不管這事。只要是證據確鑿且侵害了勞動者利益,勞動衝裁機構會找你們老闆的,先是協調,如果協調不成,你們可以到當地法院起訴。一般勞動衝裁機構不會調查,需要訴訟人舉證。法院也是一樣的,誰申訴誰舉證。
逃稅的基本種類
納稅義務人採用種種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為。在資本主義國家,逃稅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採取非法手段逃避納稅;一種是採取合法手段逃避納稅。前者稱逃稅,後者又稱避稅。
狹義的逃稅是指利用非法手段,不按稅法規定申報納稅的一種違法行為。如利用漏報、少報、不報應稅收入、收益;偽造賬證,隱匿財產,甚至賄賂稅收官員等非法手段逃避納稅。
廣義的逃稅是指納稅義務人採用各種手段逃避納稅的一種行為。具體可分為兩種:
***1***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為;在西方國家一般稱"逃稅",在我國稱"抗稅"、或"漏稅"。
***2***採用合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為。稱為"避稅"。狹義的逃稅指納稅義務人採用非法手段少納或不納稅的行為。
逃稅的主要區別
避稅和逃稅,雖然都是違反稅法的行為,但二者卻有明顯區別:
***1***適用的法律不同。避稅適用涉外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法規;後者僅適用國內的稅法規範。
***2***適用的物件不同,前者針對外商投資、獨資、合作等企業、個人;後者僅為國內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各自行為方式不同。前者是納稅義務人利用稅法上的漏洞、不完善,通過對經營及財務活動的人為安排,以達到規避或減輕納稅的目的的行為;後者則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納稅到期前,有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其他財產及收入的行為,達到逃避納稅的義務。一般情況下不構成犯罪,嚴重的構成偷稅罪,手段情節突出的可構成抗稅罪。
逃稅的稅法規定
廣義上逃稅還包括納稅人因疏忽或過失沒有履行稅法規定的納稅義務的行為。逃稅不是專門的法律術語,但依據中國稅法及有關規定,可概括出以下幾點:
***1***逃稅為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的行為,它是一種違法行為。
***2***依法納稅是每個納稅人應盡的義務。
***3***扣繳義務人須依法代扣、代收、代繳稅款。
***4***對逃稅者採取一定行政措施。廣義地逃稅,應包括偷稅和抗稅。後者是列入刑事犯罪範疇的,是逃稅發展的極端成果。偷是祕密的,抗是公開的,表現形式不同,性質無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