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型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解讀

  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為了員工規範自身的建設,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一家創業型的公司應該做什麼管理制度會比較好?有沒有創業公司管理制度的範本可以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創業型公司管理制度篇1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制度

  3.1.1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3.1.2.2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1.2.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因停電、卡鍾***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員工,上班前、下班後要及時到部門考勤員處填寫《未打卡補籤申請表》,由直接主管簽字證明當日的出勤狀況,報部門主管、經理批准後,月底由部門考勤員據此上報考勤。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或分公司和專案文員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管理。

  3.1.3手工考勤制度

  3.1.3.1手工考勤制申請:由於工作性質,員工無法正常打卡***如外圍人員、出差***,可由各部門提出人員名單,經主管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3.1.3.2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需由其主管部門的部門考勤員***文員***或部門指定人員進行考勤管理,並於每月30日前向人力資源部遞交考勤報表。

  3.1.3.3參與手工考勤的員工如有請假情況發生,應遵守相關請、休假制度,如實填報相關表單。

  3.1.3.4外派員工在外派工作期間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記錄;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證明,出差期間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記錄;

  3.2各類假期規定

  3.2.1病假

  3.2.1.1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連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三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3.2.1.2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2.2事假

  3.2.2.1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3.2.2.2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3.2.2.3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2.3婚假

  3.2.3.1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對於晚婚***指:男25週歲,女23週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2.3.2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後6個月內使用,並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3.2.3.3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經理、主管副總、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3.2.3.4 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2.3.5 婚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4喪假

  3.2.4.1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3.2.4.2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於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3.2.4.3 喪假為有薪假別,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產假與哺乳假

  3.2.5.1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3.2.5.2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3.2.5.3 女職工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生育同時符合上述二項或三項增加產假條件的,增加的產假累加計算。

  3.2.5.4 男員工可享受晚育獎勵假。

  3.2.5.5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3.2.5.6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3.2.5.7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3.2.5.8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3.2.5.9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2.5.10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人力資源部稽核,按規定批准。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3.2.6工傷假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休假按工傷假處理;工傷假期間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執行。

  3.2.7公司年假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3.2.7.1 員工累計工作***從入職公司之日起計算***已滿1年不滿5年者為每滿1年年休假1天***滿2年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為5天

  3.2.7.2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3.2.7.3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部稽核後報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3.2.7.4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並報人力資源部。

  3.3請假制度

  3.3.1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3.3.2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00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3.3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3.3.4 請假的核決許可權:天數1天***含***以下一般員工***固定工***由部門主管/經理批准;

  3天以內部門主管***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4天***含***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3.3.5 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可先請事假,但必須在事後2天內補齊有效證明後再作相應處理。

  3.3.6 《請假申請單》需主管以上領導審批的,當月30日前連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7 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人力資源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3.3.8 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3.4缺勤規定

  3.4.1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上班延後/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20元,10分鐘以上扣款30元,30分鐘以上按0.5天事假計.

  3.4.2 曠工扣款規定:

  3.4.2.1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3.4.2.2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3.4.2.3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3.5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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