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業管理的完整課件有哪些

  工商企業管理的完整課件。下面讓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工商企業管理完整課件吧。希望可以幫到你。

  工商企業管理

  學習目標

  第一章 企業管理概論

  管理情景:竟應該請示誰?

  呂爽剛剛從車間技術員崗位調到公司業務部工作。她到崗後的第一項工作就是起草一份請示。所請示的這項工作只是常規性業務,並且是已請示過總經理的。但是,在實施過程中,董事長突然過問此事,主管此事的業務部經理只得再向董事長請示。但呂爽卻聽到這位經理在抱怨:這種常規性業務屬總經理管轄範圍,董事長的直接干預符合程式嗎?呂爽真的鬧糊塗了:又是總經理,又是董事長,官兒都比她的頂頭上司大,他們之間的職權到底如何分配的呢?

  學生分析與決策

  ⑴你認為公司的總經理與董事長之間是什麼關係? ⑵你是否贊同業務部經理的意見?並說明理由? 知識研修

  一、企業的概念與特徵

  二、企業的產生與發展

  三、企業型別

  一、企業的概念與特徵

  企業的涵義

  1、企業是個別經濟單位,或為工業,或為商業,在一定時期內自負盈虧;

  2、從事經濟活動,集合土地、資本、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提供產品及勞務,以滿足顧客需要;

  3、企業是一種營利組織

  何謂法人?

  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式成立並能獨立地行使法定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的社會組織,如機關、事業單位、社團、企業等。法人是相對於或區別於自然人而言的,如企業是應有法人的資格和地位、應受到法律承認和法律保護並依法行使決定權等權利義務的獨立單位,而不是上級主管部門的附屬物。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具有法人資格的獨立企業,應具備以下特徵:

  1.它必須有合理的獨立經營條件和完備的手續,正式在政府主管部門註冊備案,並取得政府和法律的正式承認。

  2.它必須有獨立的經濟核算權,有獨立的資產負債表,以收抵支,自負盈虧;它能獨立對外,自主地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它必須能夠獨立承擔民事上的財產義務,並能以自己的名義參加民事活動和訴訟,法人的權利能力決定於成立該組織的宗旨和業務範圍,無權進行違背其宗旨和超越其業務範圍的法律行為。法人的行為能力由法人的機關或代表***董事、廠長、經理等***行使,或由其授權的業務人員以法人的名義行使。

  4、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社會活動的社會組織。 非法人組織的特徵是:

  ***1***非法人組織是組織體;

  2***非法人組織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體;

  ***3***非法人組織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體。 兩者的主要區別就是一個可以獨立承擔責任,而另一個是不可以的。

  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即以企業法人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承擔它在民事活動中的債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企業的其他人員在法定代表人委託下所進行的民事活動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

  "獨立"的含義,即任何法人的債務只能由它自己承擔,國家、投資者和法人組織內部的成員不對法人的債務負責,因而,企業法人必須擁有必要的財產作為保證。

  企業經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權後,並不都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具體地說,企業法人登記是國家在法律上確認企業法人民事主體資格的必經法定程式,是國家賦予企業法人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的法律認可,企業法人登記註冊後,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依法從事經營活動,確立與其他經營主體的法律關係,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並接受登記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

  有些非法人企業雖經登記註冊取得了營業執照,擁有了合法經營權,但它本身並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其民事責任應由它的主管法人承擔。

  法人與自然人的區別

  1、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於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

  2、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是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

  3、法人的民事權力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