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有關最低註冊資本的規定

  註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

  公司法對企業最低註冊資本的一般規定是什麼呢?

  ***一***《公司法》第2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二***《公司法》第78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

  ***三***《公司法》第152條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本不低於5000萬元;

  ***四***《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1995年1月10日***第七條規定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註冊的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以上是對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的一般規定,不同的部門對不同的企業可能會有一些特別的規定,但都必須遵守《公司法》對企業最低註冊資本的一般規定,一些行業的企業如果相應的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設立沒有制定特別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的話,也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