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繳足註冊資本的公司登出
註冊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還沒有繳夠註冊資本的公司因為某些原因需要登出了,可以登出嗎?登出的流程是什麼?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註冊資本未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只需繳足註冊資本的20%,其餘可在公司成立後的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則可以在五年內繳足***但與舊法一樣,對於何謂“投資公司”仍未作任何定義***。股份有限公司則根據設立方式而有所不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一樣,也可以分期繳付,公司成立時,繳足20%,其餘在公司成立後的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則可以在五年內繳足;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則需要一次繳足,亦即註冊資本只能與實收資本保持一致。
點評:註冊資本分期繳付制度在外商投資企業中已經實施多年。但是,新公司法並沒有完全採納外商投資企業的做法:外商投資企業是先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然後由股東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繳付出資。而新公司法仍要求在公司成立前,先有至少20%的註冊資本實收到位。
在公司法修改的討論過程中,授權資本制曾是呼聲很高的一個選擇,但是最終沒有被採納。而在我看來,這不能不說是此次公司法修改過程中的一大憾事。分期繳付資本,除了想當然的能夠方便公司的設立、避免資金閒置的好處***這些好處我說是想當然的,是因為在舊公司法下,這些問題並不突出,實際上人們有的是辦法來對付舊公司法的僵硬規定***外,所帶來的全是難以很好解決的問題:
問題一:股東認購但未繳納的出資在會計上應處理為股東對公司的一筆負債。但是,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在股東沒有繳足出資的情況下,只是構成股東之間的違約。按照以往法院的判例,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去向股東追繳出資,在主體資格上是不合格的,也就是公司不能向未繳足出資的股東追繳出資①。如果在新公司法下,仍沿襲原來的做法,則公司將股東未繳納的出資記為一項債權類資產,就沒有法律依據;如果未來法院支援公司向股東追繳出資,則是否也受訴訟時效的約束,如果受約束,則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會變成一筆死賬,此時,對公司的債權人是一個潛在的威脅。
問題二:在股東認繳的出資是對公司承擔的一筆確定負債的情況下,新公司法規定按照實繳資本比例分配紅利是否公平?又假設各股東約定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是2007年6月30日。但是某股東眼看2006年利潤情況不錯,於是在2006年12月31日前將第二期出資繳納給公司,在此情況下,公司有沒有接受的義務?如果公司接受了,在分配2006年利潤時,應該怎樣分配?
問題三:在股東繳付了部分出資後,在章程規定的期限或者法律規定的兩年期限屆滿時,如果部分或者全部股東都沒有繳納後續出資,怎麼辦?
這裡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情形:一種情形是:全體股東都心照不宣的不再繳納後續出資,此時,除了根據新公司法第200條需要承擔的行政責任外,似乎沒有其他任何措施使各股東補繳出資。
另一種情形是:部分股東繳納了後續出資,但部分股東沒有繳納。由於新公司法規定:除非另有約定,股東是按照實繳資本來進行分配的,此時這些已繳納全部出資的股東可能也沒有動力要求那些沒有繳納後續出資的股東補繳出資。
問題四:新公司法第43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此處的“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究竟應該是按照實繳資本的比例,還是按照認繳的資本比例,有待進一步明確。如果是按照實繳資本比例,則也存在與上述問題二類似的問題,而且在每次股東會議上,都得統計股東實繳資本數額。
問題五:新公司法第81條規定:對於分期繳付出資的股份有限公司,在繳足註冊資本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此處的向“他人募集股份”應作如何理解呢?如果是指公司在原股東繳足全部出資前,不能向其他股東發行股份,則採取分期繳付出資方式的股份公司即存在嚴重的風險:任何人也無法保證所有的股東都會按時繳付每期出資。
問題六:啟動資金不足,註冊資本未到位,可以登出公司嗎?
1.需要補足註冊資本才可以
2.在清算時,股東應補足註冊資本金
***一***登出地稅流程
1、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稅務登記,領取並填寫《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各一式兩份、《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納稅清算申請表》要填最近三個整年度的納稅額***
2、委託中介機構出具清稅報告。
3、持清稅報告、《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及登出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正、副本***、程式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髮票***帶齊退票及最後一張已開發票記賬聯***、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會撤銷企業決定書、公章到地稅登出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4、等待地稅通知領取登出地稅登記通知單。***在未領到登出通知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二***登出國稅流程
1、憑《地稅登出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到國稅辦理登出登記視窗領取並填寫《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登出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繳銷專用發票申請表》。
2、持填寫完的以上各表,帶齊2003年至登出日購買的所有新、舊版普通發票及最後一次購買的最後一本增值稅專用發票到專管員處辦理繳銷發票手續。
3、辦完繳銷發票後找專管員辦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資料如下:⑴填寫業務報批單一式二份;⑵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⑶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受理文書名稱: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一式二份;⑷登出及走逃企業審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4、請專管員進行納稅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待專管員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後,到專管員處領取以下資料:⑴《評估報告》;⑵《業務報批單》;⑶《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⑷《登出及走逃企業審批表》。
5、用A4紙列印登出申請書一份:沒有格式限制、寫清楚登出原因、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若是分支機構***或分公司***的企業還需提供一份董事會決議,要求法人及股東簽字、加蓋總機構***或總公司***公章。
6、提交《登出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登出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登出申請書、稅務登記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影印件、發票購領薄到辦理登出稅務登記視窗。
7、等待國稅通知領取登出國稅登記通知單。***未領到登出通知單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三***登出銀行賬戶流程
1、填寫登出銀行賬戶申請表,經開戶行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2、提交開戶銀行許可證、未使用的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資料到銀行辦理登出。
***四***登出工商流程
1、領取《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及《指定***委託***書》並填寫完整。
2、持《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指定***委託***書》、登出銀行賬戶通知單、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
3、大約一週到工商領取登出工商登記通知單。
備註:①獨立核算的有限責任公司企業要先到工商做備案登記,並登報登出公告一次或三次***於登出工商登記前45日進行登報公告***和提供中介機構出具的登出清算報告。
②全民所有制、合夥制、分支機構和分公司型別企業登出工商登記不用提供登報登出公告和清算報告。
***五***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統計證登出
領到工商登出通知單後,持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和統計證到工商辦理登出手續即可。
公司變更註冊資本提交的檔案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企業 *** 公司 *** 申請登記委託書 辦理營業執照
3、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①決議事項;②修改章程相關條款;③股東蓋章簽字 *** 自然人 *** 或董事簽字
4、驗資報告 *** 以非貨幣方式增資的須同時提交資產評估報告和依法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有關檔案,所評估資產是國有資產的應提財政部的確認報告,所評估資產是非國有資產的應經公司股東會確認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註冊資本須提交國家經貿委的批准檔案;上市公司還須提交證監會的批准檔案
7、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須提交三次減資公告***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日後,方受理您的減資申請***和載明清算結果及債權債務處置方案的股東會決議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變更註冊資本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