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貸資產減值損失

  近年來,我國金融領域湧現出了許多新興的金融業務,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便是其中一種,各種型別的金融機構包括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在內都在積極探索新的模式和方法來拓展該項業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你們喜歡。

  

  貸款減值損失是指商業銀行貸款資產發生了預計損失,並在資產負債日確認損失金額後計入損益表。

  商業銀行應在資產負債表日對貸款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貸款發生減值的,應確認減值損失,計提貸款損失準備。

  資產負債表日,商業銀行通過減值測試估計出貸款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貸款賬面價值***攤餘成本***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人當期損益。

  信貸資產的會計風險關係

  ***一***會計風險直接產生信貸資產風險

  首先,如果會計在金融業務核算、經營、管理中出錯以至於在提供決策依據時發生嚴重誤導,在存在會計風險的同時,決策上失誤也必然帶來信貸資產風險;其次,會計資訊系統失靈,必然會導致對金融業存在的信貸資產風險心中無"度",沒有一套完整的使會計風險與信貸資產風險充分結合的風險監測指標系統、不能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善,使金融風險日趨嚴重。

  ***二***信貸資產風險倒逼會計風險

  資產質量差、利息回收率低,為追求利潤目標和眼前利益,必然存在人為調節各類報表,甚至採取種種手段虛增存款、利潤、壓縮逾期貸款比例,通過拆出資金、內部往來等科目超規模發放貸款等現象,促使會計風險更為加劇,核算質量難以保證。

  ***三***二者相互影響加大金融風險

  會計風險與信貸資產風險二者產生後又互相影響、相互作用,共同增加了金融風險。所以在銀行業務經營中,要充分認識兩種風險的互動作用,在管理和控制金融風險時,必須二者並重、不能顧此失彼。

  信貸資產的主要模式

  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分為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和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轉讓信貸資產,資產轉讓後,借款人向受讓方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項下,債權人由出讓方轉讓為受讓方。這種轉讓方式也被稱為"真實出售"。

  回購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是指轉讓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在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轉讓信貸資產,同時出讓方承諾在約定的日期向受讓方無條件購回該項信貸資產。由於回購型業務所轉讓的信貸資產在到期前就已由出讓方購回,所以不辦理貸款檔案和法律檔案的移交,付息的責任由出讓方承擔。

  目前我國大力發展的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也是一種買斷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信貸資產轉移給一個特設目的主體***這種轉移可以採用轉讓方式,也可以採用信託方式***,由特設目的主體以資產支援證券的形式向投資者發行受益證券,以信貸資產的現金流支付資產支援證券收益的方式。可以看出,信貸資產證券化區別於傳統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之處即創新之處在於特設目的主體受讓了該筆信貸資產以後,以該筆信貸資產的現金流為基礎向投資者發行了受益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