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的功能性
一直以來,在對企業文化的解釋上,我不願意偏離人們日常的生活簡單地忽悠其所謂的精神價值,比如,我認為要十分重視企業中員工對基本利益的追求,強調企業的制度設計和實施對文化養成的重要作用,等等。但是在現實中,還是有很多很多的人認為,企業文化就是要從員工的精神上進行“建設”,在制度和管理之外,給大家一種精神的引導。可是我們也會發現,這樣的“企業文化建設”的做法在現實中很難行得通。
實踐中出現的這些對企業文化理解的偏差,一個原因是因為我們有道德教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傳統,另外一個原因,我一直認為是大家對基本文化理論認知不多的結果。比如,與這個主題相關的,對以馬林諾夫斯基為代表的文化功能學派的認知。
因為受弗雷澤《金枝》的影響而開始學習人類學的馬林諾夫斯基一生著述頗豐,既有如《西太平洋的航海者》、《梅魯族土著居民》、《野蠻人的性生活》這樣田野化的觀察,又有《科學的文化理論》、《文化論》等等理論的研究。馬林諾夫斯基為什麼成為文化的功能學派的代表人物呢?是因為他把文化看成“滿足人類生活需要的一種手段”,主張用文化的功能來解釋文化的事實,也就是主張將文化同人類的生活需要聯絡起來進行功能分析。
馬林諾夫斯基強調,所有的文化因素,最終都被視為用來滿足人類的需求。第一個層次是滿足個人生理上的基本需要,之後是滿足“制度上的需要”(如法律制度、教育制度),第三層次是滿足“整合上的需要”,如宗教、藝術等。據此,他給文化下的定義是:“文化是在特定環境內,人類機體和群體為了基本需要的滿足和生活水準的逐步提高而充分適應環境所逐漸發展出的體系。經濟、法律、教育、科學、巫術、宗教等人類的文化方面都是按其功能與整體發生聯絡的。”
這裡需要重點關注的是“所逐漸發展出的體系”,也就是說,文化是隨著人類的生活過程逐漸發展出來的。而發展出來的這些文化,都與人類生活或工作中的“功能”相關,是有用的,是現實的,也是人們一直在行動中的。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文化實際上是人類生活的“圖式”與“樣法”。
作為我國最負盛名的文化學家殷海光先生,在其《中國文化的展望》中也提到了相關內容。他認為,各種文化無論怎樣不同,都要受到兩大層面的限制。一個是物理的限制,就是任何文化無論它標榜理想和精神的價值到何等地步,都逃不過“物理”這一關。他舉例說,客人一進門,主人都要說:“請坐”,而沒有說“請上吊”。為什麼呢?因為隱藏在“請坐”背後的,是生理舒適的需要,因此,椅子、沙發、席子、榻榻米之類“紛紛出籠”,這可能就是馬林諾夫斯基所說的“功能”?第二個限制,就是任何文化要出現並存續,必須不斷地滿足生物邏輯的需要。比如,一個人可以在較長一段時間內結婚,但是一個社會不可能在較長時間內不結婚。
上述之外,殷海光先生談到的文化的幾個基本特性,也能用來證明馬林諾夫斯基的觀點,他認為,所有的文化形態中都有工具,所有的文化形態中都有語言和文字的發明與使用;同時,由於人在生理稟賦上的相似性,任何文化中人們在生物邏輯上的需求也是基本相同的。
在企業中仔細觀察可以發現,無論你是否承認馬林諾夫斯基的“功能論”觀點,任何的“文化”都有其發生和發展的誘因,這些“誘因”,在個體層面上表現為個人對自身利益的關注;在組織層面上則表現為組織以制度設計為核心的管理工作。因此,在企業文化建設過程中,觀察與解釋文化,遠比單純地“設計”與“推廣”文化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