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的特徵及原則

  企業集團管理的基礎是控制問題,反映到財務上集團化財務管理的基礎也是財務控制問題。下面小編要來探討的是。

  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的特徵

  1.集團化企業財務關係涉及面廣

  主要表現在:第一,涉及到各個企業內部即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的財務關係:第二,涉及到集團化企業各成員企業之間的財務關係;第三,涉及到集團化企業作為整體對外發生的財務關係。

  2.集團化企業內部的財務管理兼強制性和非強制性於一身

  所謂強制性是指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一經制定,集團內各成員企業必須遵守執行。非強制性是指集團化成員企業在不違背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可以對某些財務事項自行決策。

  3.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主體多層次

  由於集團化企業是以資本為紐帶、多個法人實體組成的、多層次的經濟聯合體。母子公司獨立的法人地位以及與之相對應的獨立的經營理財自主權,構成了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主體的多層次。

  4.體現為財務管理目標的多樣性

  集團化財務管理目標的多樣性,源自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管理主體的多級複合結構。獨立法人地位的成員企業在理財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有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傾向,而集團化財務管理要更多地從集團整體性戰略的高度進行財務管理。

  5.體現為財務管理方法的複雜性

  由於企業集團各成員企業經營行業和產品的差異性特徵,集團化財務管理不得不面對不同的核算辦法、不同的計量單位及不同的稅務政策等,財務管理方式也就複雜得多。

  6.體現為財務資源調配的複雜性

  隨著集團所屬成員的不斷增加,集團產業規模的不斷擴張和多元化發展,可支配的資源數量增加和相應的處置權擴大,資源調配和資金籌措等財務管理工作也更加複雜。

  集團化企業財務管理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

  由於子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並在本企業董事會領導下按照“公司法”運作。因此,集團公司在制定政策、制度等時要充分考慮合法性原則,在不侵害、不干涉企業作為獨立運作的經濟實體這一原則前提下,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財務制度管理體系。

  2.約束性原則

  由於子公司投資結構不一致,既有集團全資企業,又有集團控股企業,還有集團參股企業,所以,集團公司在制定財務管理制度時,要明確不同結構的權利和義務。

  3.激勵性原則

  好的規章制度的貫徹,需要人來完成,實施集團化財務管理更應考慮這一問題。有效規章制度的實施,還必須輔助適當、必要的激勵政策,才能獲得預期效果。

  4.成本性原則

  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更大利益,實現資本的保值與增值,若實施管理付出的代價超出所產生的效益,說明其沒有價值。所以,實施集團化財務管理,除了考慮上述原則外還應考慮成本控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