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解讀
現在都在說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那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解讀有哪些主要的內容?今天小編整理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解讀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哦!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解讀
日前,國務院釋出了《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9大領域、30個方面明確了96條政策措施,要求全方位有針對性地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元春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意見》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扶持與推進有目共睹,採取的方式也很恰當。但值得注意的是,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仍屬於中長期的戰略部署,不可操之過急,演變成運動式的推進。此外,在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同時,還應針對創業創新的失敗來打造一個“安全網”,從而避免其失敗給社會經濟帶來衝擊。
以市場化方式穩步推進
自國務院首次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來,到目前為止,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已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共有將近2000多條,而此次《意見》的釋出更是再添一把火。
對此,劉元春表示,政府支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方式必須要有根本性的改變,而不是以運動式、行政化的方式來進行。
整體來看,與此前國家以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的方式扶持太陽能、風電等產業的政策相比,對於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政策多是利用市場化監控,在廣大創新企業裡進行公平的篩選。這類機制能夠有效避免過去的過度行政化、運動式的推動,也是一個新的亮點。
劉元春認為,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更像是一箇中長期的戰略規劃,而非一種短期的行政運動。在處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問題上不能操之過急,若社會用一種急功近利的方式來處理,反而會走入另外一個陷阱。缺乏創新是教育體制的問題,也是發展中的問題,大量的發展中國家都面臨創新不足的問題,並非是中國的教育不利於創新、創業。在當前經濟大轉型的情況下,並不一定意味著任何機會都會轉換為成功的商業模式。不論是創新還是創業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也會有許多的失敗者,這屬於正常現象,應以包容的態度對待創業、創新失敗,而非以部分失敗的現象來否定目前所採取的一系列策略。
創業精神的核心就是允許失敗,在失敗中尋找成功的源泉。劉元春認為,通過現代的金融體系和市場體系,使最優秀的人才和最好的資源用於創新型活動,從而不斷推進經濟全面發展,這才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核心精髓。而在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同時,政府也應建造一個“安全網”,以應對創新創業失敗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吉安市: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
日前,吉安市政府出臺《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降低創業創新准入門檻、啟用創業創新主體、加大創業創新資金扶持、夯實創業創新載體、優化創業創新服務、強化組織保障6個方面,全方位推出30條具體有效的舉措。
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可停職領辦創辦企業,大學生休學創業保留學籍,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參加創業培訓享受補貼……一系列鏗鏘有力的優惠政策擺在吉安“創客”們面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心動不如行動。
A、為“創客”減少後顧之憂
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在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無論你是何方“創客”,只要你想創業,《意見》為你鋪平道路,解決你的後顧之憂。
職工創業不丟“鐵飯碗”
如果你是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想創業,到底是選擇守住“鐵飯碗”,還是選擇做一名“創客”?很多人都會猶豫不決。日前出臺的《意見》,就讓不少想創業卻不捨得“鐵飯碗”的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免去了後顧之憂。
《意見》指出,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職工經單位批准,可停職領辦創辦企業。領辦創辦企業期間,保留原單位的所有社會保險關係,社會保險年限連續計算,繼續享受原單位的社會保險待遇;也可以在新單位重新參加社會保險,參保繳費年限連續計算。3年內不再領辦創辦企業的職工允許回原單位工作,3年期滿後繼續領辦創辦企業的職工按辭職規定辦理。
同時,鼓勵高中職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履行所聘崗位職責前提下,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攻關,所得收入由個人、單位協商分配。符合條件的高中職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離崗創業的,經所在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和醫療保險、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原單位應當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創業實際情況,與其簽訂或變更聘用合同,明確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