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稅政策支援高校畢業生就業

  財政部透露,今年在繼續全面實施現行各項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同時,又制定了一些新的財稅政策,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據瞭解,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促進就業的資金為423億元,中央財政已在去年9月份將絕大部分資金提前通知各地,剩餘部分也將於近日下達。
  財政部副部長王軍介紹,這些新的財稅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擴大了職業培訓補貼範圍。將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的物件範圍由畢業後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擴大到整個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鑑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鑑定補貼。

  二是調整了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將符合條件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由原來在戶籍地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將享受貼息的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萬元提高到10萬元。
  三是明確了就業見習政策。見習單位負責為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見習單位支出的見習補貼相關費用,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