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債轉股,是指國家組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把原來銀行與企業間的債權債務關係,轉變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企業間的控股***或持股***與被控股的關係,債權轉為股權後,原來的還本付息就轉變為按股分紅。債轉股對於企業來說是一種現實代價最小的債務重組方案,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債轉股的相關法律知識。

  債轉股的主要內容

  1、債轉股是什麼意思?

  債轉股,顧名思義即是將債權轉化為股權,是一種債務重組,也是處置不良資產的常用方式之一。債轉股使得企業的債務減少,註冊資本增加,原債權人不再對企業享有債權,而是成為企業的股東。


  2、為什麼要實施債轉股?

  在經濟下行期,債轉股的主要作用有二:

  一是降低銀行不良貸款率;

  二是幫助企業去槓桿,減輕經營壓力。

  3、債轉股的物件是誰

  據媒體報道,債轉股物件聚焦為有潛在價值、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以國企為主。這類企業在銀行賬面上多為關注類貸款甚至正常類貸款,而非不良貸款。此輪債轉股,並不支援過剩產能“殭屍企業”參與,同時財政不兜底。

  也就是說,這一次銀行要找那些雖然欠錢,但情況還比較好的,成為一家人之後還能一起把這個家搞搞好的,大家一起共贏的,而不是那些一塌糊塗,坐吃等死的企業。與此同時,國家也說了,這一次銀行和企業你們自己解決,財政不出錢。

  4、債轉股是利好還是利空

  ***1***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

  ***2***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在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

  ***3***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者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者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債券持有者不想轉換,則可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根據以上的解釋,你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可轉債轉股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利空,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就是擴容。你想啊,原先1000萬股,現在轉了1000萬股,就變成了2000萬股了,你原來1000萬股時買的股票股價是5元,現在是2000萬了股票股價還值5元嗎?所以,你去看一下,大多數有可轉換債券的公司,股價都上不去,比如000822。

  4、債轉股存在什麼風險?

  主要暴露了以下幾個方面的道德風險。

  第一是債務人認為債轉股是“免費午餐”。

  第二是對於該破產的不堅決破產,而是仁慈地實施債轉股,拖了幾年後還是不得不採取破產,使得國家資產受到更大損失。

  第三是一些本來可以正常還本付息的企業,在看到債轉股的企業可以免除利息負擔後,也故意選擇拖欠利息,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賴帳文化”。

  第四是整改和重組力度不夠,讓步過多,蓄意把包袱轉給財政,低價轉讓股權給私人投資者等等。

  應該指出,債轉股是商業銀行不得已採取的一種資產保全方式。通常銀行對於陷入財務困難的企業,首先會考慮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包括對債務延期、寬限、幣種調整以及減免或折扣等措施。

  但如果借款企業的治理結構有嚴重缺損、財務管理非常混亂等,銀行判斷貸款本息全部或大部收回已不可能的情況下,如果逼企業破產清盤,只可能少量回收貸款。

  此時,銀行才可能從自身利益出發考慮債轉股。通過債轉股,商業銀行希望恢復或者在一定程度上恢復貸款物件的盈利能力和財務健康狀況,減少商業銀行的貸款損失。

  債轉股並不是簡單的債權到股權的轉換,必須對問題企業採取相應的產業轉型、財務清理和公司治理結構的整頓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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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轉股的意義

  當前實施的政策性債轉股,其內涵和整個模式已經從改革和發展兩方面擴充套件了。

  從改革意義來說,債轉股的內在含義實際上與十五大所規定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發展多元化產權結構和國有資本實施戰略性重組這些改革目標密切聯絡在一起,為這些改革提供了一個好的契因和條件。

  從發展方面看,與解決我們當前國有企業面臨的許多重大難題有密切關係。債轉股不意味著國家或有國家背景的金融機構把企業的爛帳認下來,而是淘汰舊的生產能力、調整產權結構、促進技術裝置更新,以及在全社會的空間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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