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險公估業務工作流程

  如何進行財產險公估?需要了解什麼情況?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供你參考。

  如下

  一、受理委託

  接受保險當事人的委託電話和傳真後,應全部瞭解委託標的的基本情況,向總經理彙報有關內容,在總經理室及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接受委託,要求對方出書面委託函,提供有關資料,同時填寫委託業務受理單一式兩份,由總經理簽字,財務部備案。

  二、指派公估人員

  接受委託,根據受理業務的特點,由總經理或業務主管指派公估人員,成立公估小組。

  三、公估前的準備

  根據標的實際情況完成公估作業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資金準備、交通工具或行動線路、有關人員的聯絡、查勘過程中所需的工具、查勘報告、交由被保險人填寫的單證、正式公估委託書,照像攝像裝置、測量工具、電腦等。

  四、現場查勘

  現場查勘分八個階段,各階段的工作要嚴格按程式辦理。

  1、介紹本公司及人員的基本情況:

  主要內容包括:介紹本公司的性質和基本情況,介紹公估小組人員的基本情況。

  2、辦理業務手續

  主要包括:辦理業務委託書,由當事人同意本公司介入。

  辦理宣告書:要求被保險人宣告,在公估作業過程中提供真實可信的資料資料,並在介入過程中對未確定損失的財產要求被保險人不得自行處理,否則本公司可以不承認其損失。

  確定被保險人代表的法律地位及簽字的有效性。

  3、向被保險人瞭解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損失原因。各個生產環節,各環節的主要工作情況、發生在各環節的損失情況,記錄於查勘報告。

  4、現場初勘

  對現場進行拍照、攝像、繪圖、記錄、顯示出險地點、現場概況、關鍵部分。對於水災,尤其要注意車間、倉庫進水高度,退水時間等,並記錄於查勘報告。對於未受損財產進行初步查驗及概估算其價值。

  5、要求被保險人提供索賠單證。

  ***1***  在這個過程中首先要確保有關單證的真實性,防止個別人員提供虛假資料,其重要單證,包括會計賬表、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明細表、固定資產卡片、銷售記錄、訂單、原材料價格、產成品的成本及各部分的成本分析。 並通過各種資料分析,驗證其資料的真實性。

  ***2***  要求被保險人提出報損清單及正式索賠手續。

  ***3***  要求被保險人提供保險單據。

  以上系影印件的必須對原件現場進行稽核、核對無誤後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印鑑。

  6、對現場情況進行細分,制定查勘方法和定損方案。

  ***1***對於仍處於危險過程的財產,制定搶救方案,立即實施。

  ***2***對於損失程度不明確的財產,進行詳細清查。

  ***3***對於固定資產可適當在確定損失的前後順序上往後排。

  ***4***  在清查過程中,對於流動資產火災損失,多種方法仍不能確定損失數量的,可按體積、比重、容積率等資料進行測算,同報損資料進行比較後,確定。

  ***5***  對通過上述方案仍不能確定的內容,列明情況上報總經理室,另行制定方案。

  7、調查事故原因,儘可能的取得有關證明,但必須有當事人、目擊人或有關管理人員簽字的會議紀要、詢問筆錄等證明材料。

  分析事故原因的真實性,分析是否有故意、重大過失等保險拒賠因素。

  8、按第 6 條制定的定損方案進行現場查勘,並分時間段記錄在案。

  首先標的物的概貌、規格、數量、尺寸、包裝、完成程度、放置地點、價格、新舊程度及災害發生前後的情況。

  其次:查勘受損專案,清點數量。

  再次,收集與災害事故有關的工程資料。

  五、根據現場查勘資料,初步彙總,總結損失概要。向公司負責人彙報案情進展,經公司同意後,向委託人口頭或書面報告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程式和進一步的工作方法,達到核損工作有條有序。

  六、詢價和帳務稽核

  對於損失專案***必要時包括完好專案***,進行市場調查,通過多種渠道詢價查驗,對準備定案的損失進行核定。

  要在現場查勘的過程中儘可能的全面瞭解被保險人的帳冊記錄,掌握投保時和出險時各項帳面資料,如不能及時查閱,可進行封存,對於電腦系統帳冊,應在損失第一時間內進行調閱,查明檔案最後的更改日期,並列印成冊簽字確認,未取得有關數量,不得離開現場,以防止弄虛作假。

  對於固定資產,要查閱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明細表,注意未入帳、租用、借用、待管、待報廢、新增資產部分。

  對於流動資產,要查閱流動資產日進出帳、倉庫總帳及日進出帳,損益表、價格憑證等。

  七、估損

  這一階段通過對比原價、重置價、修復費用、折舊額等進行比較,制定初步損失清單和定損依據,報主管人員稽核,對稽核同意的可報委託人核准,對未同意的案件,進行進一步清查,必要時更換責任人進行清查。

  八、責任稽核

  根據現場查勘情況和投保情況進行責任稽核,主要包括:

  1、事故原因的定性;

  2、保險責任的定性;

  3、保險賠償範圍的定性;

  4、事故性質的定性;

  5、追償內容的定性。

  這部分內容由現場查勘負責人提出意見,經公司領導批准或更改後,徵求委託人的意見,明確告知有利和不利因素,再做最後的定性。

  九、財產損失稽核

  根據保險條款、財務有關規定以及科學技術逐項清理,具體內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