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公司後三證合一如何交稅

  所謂“三證合一”,就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這三證合一的企業是如何辦理交稅的呢?一起來看看吧!

  三證合一企業納稅申報注意事項

  尊敬的納稅戶:

  如您已經到稅局去做了三證合一的相關變更事項,並且本月在申報軟體日安歇報表時,報表是灰色無法填寫的,那您本月在電子申報ETax@SH軟體中,需要用18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新建賬戶後,再填寫報表報送,具體新建操作如下,***沒有到稅局做過的維持原來15稅號的賬戶操作。***

  開啟前需做好如下準備:***1***插入CA證書USB棒。

  ***2***電腦聯網狀態。

  開啟 軟體,登陸到主介面:第一步:開啟軟體後點擊賬戶-新建賬戶

  第二步:建立帳戶。輸入納稅人名稱和稅號***即:18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號,包含字母必須英文大寫輸入***輸入完畢後點擊“下一步”。

  私鑰密碼:CA證書私鑰密碼***小寫輸入***。

  第三步:申報專案。按[完成]。

  申報專案都已由軟體依據納稅人核定資訊自動選擇好了不需要改變。

  “三證合一”後沒有稅務登記,企業如何辦理涉稅事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第二條的規定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資訊採集後,憑載入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

  1什麼是“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企業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營業執照。

  “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推行時間?

  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各地區全面推行企業“一照一碼”登記。

  2016年1月1日起,開始辦理已登記企業證照換髮工作。2017年底前,未換髮的證照可繼續使用。

  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業一律使用“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髮的證照不再有效。

  2“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辦理範圍?

  2015年10月1日在全省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只針對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型別納稅人不納入這次改革,相關登記、管理制度仍按原規定執行。

  3“三證合一”後是否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 第二條的規定,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以下稱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後,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資訊採集後,憑載入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目前“三證合一”的辦理地點在哪裡?是否為各工商管理所?各稅務機關是否能夠辦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工商登記“一個視窗”統一受理申請後,申請材料和登記資訊在部門間共享,各部門資料互換、檔案互認。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與登記機關溝通協調,確保登記資訊採集準確、完整。

  4“三證合一”後,納稅人在工商辦理完,是否需要另外到稅務機關遞交資料,辦理其他手續,還是直接由工商遞交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工商登記“一個視窗”統一受理申請,對於工商登記已採集資訊,稅務機關不再重複採集;其他必要涉稅基礎資訊,可在企業辦理有關涉稅事宜時,及時採集,陸續補齊。

  “三證合一”後,納稅人領取的證書上是否有企業的稅務管理碼和納稅人識別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根據有關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改革。納稅人領取的證書上載入統一程式碼。

  5“三證合一”後企業開具發票時,發票上的稅號等相關資訊如何填寫?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以下稱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後,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資訊採集後,憑載入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

  因此,“三證合一”後,發票上的企業稅號則由載入的統一程式碼代替填寫。

  6總公司領取的是稅務登記證,10月1日以後設立的新辦分公司,是否受總公司原稅務登記證影響,還是正常辦理“三證合一”登記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稅總函[2015]482號***的規定,新設立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領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以下稱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後,無需再次進行稅務登記,不再領取稅務登記證。企業辦理涉稅事宜時,在完成補充資訊採集後,憑載入統一程式碼的營業執照可代替稅務登記證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稅務登記按照原有法律制度執行。改革前核發的原稅務登記證件在過渡期繼續有效。

  因此,總公司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新辦分公司屬於非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屬於上述範圍,稅務機關按照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