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辦理養老保險

  個人養老保險規定個人必須按社會保險科規定時間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視同自行中斷繳費,不予補繳。以下就是小編給你做的整理,希望對你有用。

  個人養老保險的辦理

  一、需提供材料:

  1、提供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存檔卡及其影印件一份。

  2、原參加過企業養老保險的職工需提供養老保險轉移單、手冊、臺帳。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軍官轉業證等***。

  二、稽核材料: 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對上述材料稽核無誤後,發給《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登記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補填表》、《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基金補繳彙總表》、《企業城鎮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表》及一些附屬表格。

  三、填寫表格和繳費工資基數確定: 個人在如實填寫上述表格後,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至其3倍之間確定繳費工資基數,按照本人繳費工資基數25%***1999年-2000年間***繳納基本養老費,繳費工資基數一經確定一年不變。

  四、繳納養老保險費:

  1、社會保險科在對個人所填寫表格內容進行逐項稽核無誤後,與個人簽定《北京市企業城鎮勞動者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協議書》一式2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2、社會保險科根據個人的繳費工資基數,核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數額,並通知個人到收費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3、社會保險科在稽核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憑證後,發給其社會保險繳費卡。

  4、個人必須按社會保險科規定時間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逾期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視同自行中斷繳費,不予補繳。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轉移

  對於辦理了企業城鎮勞動者養老保險的人員,市人才服務中心社會保障部將按照《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轉移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78號***和市勞動局有關規定,負責辦理轉移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