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常規教育論文
常規教育是幼兒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常規教育也是孩子學會適應集體生活並具備初步獨立的生活能力,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較好的組織紀律的重要手段。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推薦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幼兒園常規教育初探》
【摘要】常規教育是幼兒教育中的重要內容,常規教育也是孩子學會適應集體生活並具備初步獨立的生活能力,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和較好的組織紀律的重要手段,所以常規教育方法很重要。
【關鍵詞】常規教育幼兒園教育
目前我們的孩子,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他們在家庭中處於關注的中心,雖然我們不能說父母及其它長輩不注重對幼兒的教育,但過分的關注和寵愛使他們與長輩的交往中往往不會體驗到真正的平等交往和相互協作;另一方面,由於幼兒的年齡特點決定了,他們不可能與成人一樣過多地參與社會生活,對幼兒而言,幼兒園的生活無疑是這一年齡階段兒童感受集體和社會、接受集體生活的紀律和規則約束的最主要場所,在幼兒園的集體教育情景中,如果每個幼兒都不知道哪些行為必須控制或不對某些行為進行自我控制的話,那麼教學秩序的混亂和無序也就在所難免了。因此,幼兒園教學如果缺乏常規制度或者這一常規建立得不夠完善顯然是不行的。上正是由於上述背景之下,我們的常規教育在觀念和方法上也就產生了一些誤區:
1.強調有序性而忽視了自主性
在教育實踐中,經常通過檢查評比來檢測班級常規,這就迫使教師在常規教育時,還是會延續著“一步到位”或“到什麼時間就必須做什麼事情”等來要求幼兒,導致了教師在抓常規時忽視或無視幼兒的個體差異和年齡特點。有時為了有一個安靜、有序的教學環境,強制性地要求幼兒要遵守成人制訂的規則,即使有些教師偶爾會組織一些讓幼兒參與的討論,其實質仍然是教師控制著討論的主動權,討論最終以符合教師意願的結論而收場。將常規視為限制,從而使常規失去了對幼兒行為指引的作用。幼兒園新綱要頒佈後,指導教師在常規教育觀念上進行了轉變,更強調教師在教育中尊重幼兒自主性的特點。由於每個幼兒的個性和原有的學習經驗不同,同樣的教育在每個孩子身上產生的效果也是不一樣的,因此片面追求“整齊劃一”的有序顯然是不切合實際的。
2.強調共性而忽視了差異性,將“維持即時紀律”作為常規教育的唯一目標
例:託班美術活動。今天是A老師面向全園教師上公開課。事先,她精心設計了一個遊戲化的美術教學活動――“青蛙跳水”,讓託班幼兒學習用手指點畫的繪畫技能。為了保證公開課時有良好的課堂秋序,A老師在上課前專門對小朋友強調“今天,許多客人老師要到我們班來聽課,小朋友們上課的時候要很乖,坐在位置上不能動,也不可以跑來跑去,如果大家表現好,老師下課後給每個小朋友臉上貼一個粘紙寶寶!”。然而,讓A老師意料不到的是,當她剛在黑板上出示畫有荷花和青蛙的圖片,播放相關的背景音樂時,小朋友們都興奮地離開座位跑到黑板前面,學著青蛙跳起來。這個突然出現的混亂場面讓A老師難以收拾。儘管A老師想了許多辦法讓小朋友回到座位上去,但效果甚微,公開課也就只能草草收場。我們暫且不討論教師用利誘讓幼兒暫時守紀的做法是否合適,但僅就結果而言,為什麼A老師同樣的做法卻收不到同樣的效果呢?這裡,除了A老師作為新教師缺乏組織課堂紀律的經驗外,最主要的就在於把常規當作開展一切活動的前提而不是在如何激發幼兒的學習興趣與動機方面,使常規教育“過分強調環境的有序性,忽視幼兒的自主性,過於強調常規教育的共性,忽視遵守常規中的個體差異”。對於託班的幼兒來說,其自控能力的發展水平決定了他們在面臨新奇刺激時容易興奮而難以抑制,因此當幼兒第一次看到青蛙的圖片時就難免會興奮,這時老師先前所提出的要求都被拋到腦後了;如果對大班的幼兒來說,其生活經驗和自我控能力的發展,使他們能夠為了事後得到老師的獎勵或肯定而放棄直接的衝動,自覺地用紀律來約束自己的行為。因此,A老師在教學活動中保持不動的常規要求,強調共性而忽視了差異性,幼兒的表現也就很難符合她的預期。
基於常規教育中的相關誤區,我們有必要對這項常規性的工作進行新的思考和調整,從而使我們的常規教育更趨合理、有效。
2.1常規的建立由教師規定轉變為教師引領下的幼兒自我管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中指出:建立良好的常規,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為,逐步引導幼兒學習自我管理。在綱要精神的引領下,我嘗試將常規內容由老師安排制定,幼兒被動接受轉變為重視幼兒體驗習得,主動構建自我管理。體現在三個方面:
2.1.1理解幼兒的心理特點與發展要求,變空泛的教育為適時適度的引導。蘇聯心理學家維果斯基曾有這樣的闡述:“兒童是按他自身的大綱來學習的,他們所經歷的階段的順序性,是由兒童從周圍環境中攫取什麼來決定的。”這首先表現在他們學習或遊戲什麼是由興趣和需要決定的,他們對什麼感到有興趣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而不是由成人來選擇的。因此,在對幼兒進行常規培養時要依照幼兒自身大綱來進行。需要教師根據本班幼兒的特點及心理需要,制定可行、有效的教育措施,長時間的積極引導與耐心指導。
2.1.2幼兒參與規則的制定,變被動接受常規為規則的主動建構。蒙臺梭利早在十九世紀就提出“實踐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形象地解釋為:聽到了,隨後就忘了;看到了,就記住了;親手做了,就自然理解了。說明孩子是在體驗中學習的。因此,必須讓幼兒參與規則的制定、修改並讓其體驗到成功的樂趣,教師要給幼兒提供真正能自己選擇和決定的機會,這樣既給幼兒從錯誤和成功的結果中學習的機會,同時也使他們學會自覺規範行為和承擔起行為後果的責任,教師的任務不是替代兒童做出“明智的”選擇,而是幫助幼兒作出自己的選擇,只有這樣,才能讓幼兒感到規則是他的內在需求而不是強加。比如在中大班,玩具擺放的常規,我們完全可以把它交給幼兒自己討論建立。再如例:遊戲時有些小朋友為了能進入自己喜歡的區域而爭搶,導致遊戲前的秩序混亂。我與小朋友一起商量,對規則做了新的調整:事先規定每次進入遊戲區選擇的順序,讓每一組小朋友都有輪到優先選擇遊戲區的機會。
在上述案例中,我是通過常規教育,引導幼兒運用合理的社會規則來解決日常遊戲活動中遇到的衝突。在規則的調節下,幼兒逐漸學會放棄原先的衝動,不再通過爭搶來達到目的,而是自覺地輪流、等待,從而使遊戲活動的秩序由最初的混亂逐漸變得有序。在這一常規教育中,我並沒有強迫幼兒接受某一個規則,而是通過具體事件讓幼兒參與常規的制定,體驗有規則和無規則對遊戲活動的影響,從而自覺調節自己的行為形成良好的遊戲常規。
2.1.3抓住衝突情境加以引導,變外在的常規要求為幼兒的內在需要。在常規教育中,教師如果能敏感地抓住衝突情境並加以合理引導,就能為幼兒提供大量運用規則解決交往衝突的機會,從而使幼兒學會用規則來調節、約束自己的行為。
3.常規的功能由限制幼兒活動轉變成以幼兒發展為目的
例:午睡時間到了,孩子們陸續進了午睡教室。老師因為正在招呼活動室裡的孩子,還沒有進午睡室,那些先進去的小朋友們就開始大聲地嬉笑打鬧起來,有的拿毯子當披風裝扮奧特曼、有的把脫下來的衣服拋來扔去、也有的小朋友故意以怪聲怪腔引逗別人……老師聞聲進來後大聲地訓斥道“哪個小朋友還想鬧?等會兒其他小朋友起床了我讓他再補睡,而且我也不會帶他到外面玩遊戲去的!”很快,所有小朋友都安靜下來了。那麼這種依靠教師權威和懲罰威脅的常規教育是否起到效果呢?從短期看,這種常規教育的效果的確非常明顯,老師訓斥後,沒有一個小朋友敢胡鬧了。那麼,其長期的效果又是如何呢?這種暫時的秩序和即時的紀律都不是真實的。由於幼兒不理解教師制定午睡前保持安靜的規則,是為了讓每小朋友都能不受干擾地入睡,他們就不會認識到在午睡室裡大聲吵鬧的行為有什麼不妥當,因此也就不會有遵守這些午睡紀律的內在動力。他之所以做到不做聲和守紀律,只是因為害怕老師和懲罰,或者是為了得到獎勵,而並不是真正地理解其行為自身給集體和他人帶來的後果。而當遵守紀律的動力不是來自幼兒自身時,一旦沒有人監督,幼兒就特別會違反紀律。蒙臺梭利指出採用種種強迫的手段培養的外表紀律,完全是虛假的,而且是不能持久的。真正的紀律是積極的、活動的、主動的、內在的和持久的。這就是說,常規教育不僅要落實維持教育秩序的短期目標,更要追求兒童發展的長遠目標,我們對幼兒常規教育的目的並不是讓孩子成為更聽話的人,而是希望他們能成為具有一定是非判斷能力和能夠根據社會規範約束自己行為的“懂事”的孩子。許卓婭教授指出,“紀律”本身並不是目的,“管理”本身也不是目的,而通過紀律、管理等手段來促進學生“自律品性”的發展才是課堂紀律和管理所要達到的“真實性的教育目的”!用這一觀點去反思我們在常規教育中存在的問題,無疑有助於確立正確的常規教育目標。
4.常規的內容由一刀切轉變為隨年齡逐步深化
很多老師認為小班和託班是常規教育的關鍵期,如果錯過了剛入園時抓常規的最佳時機,到了中班和大班後幼兒自主性萌發後就難管教了。於是,對這些剛入園的幼兒,教師通常會化很多的精力刻意地進行常規訓練,當然,這樣的想法並非毫無道理,小年齡的幼兒確實抑制效能力相對較弱,對規則的理解和接受水平也比較差,大年齡的幼兒抑制效能力強,對規則的理解和內化水平也高,能接受相對嚴格的常規教育。正是基於孩子之間存在的這些客觀因素,我認為在幼兒園常規教育中,我們更需要改變以往過多的統一管理模式,不斷調整不同年齡幼兒的常規教育重點,如對於低年齡的小班和託班幼兒,常規教育的重點應立足於幫助幼兒完成家庭和幼兒園生活的過渡;對於中班的幼兒,常規教育的重點也應從適應幼兒園生活轉變為讓幼兒學會與其他幼兒和諧共處;對於大班的幼兒,面臨著從幼兒園生活到小學的過渡,常規教育的重心要放在培養幼兒認知活動的自控能力上,幫助幼兒理解和內化規則。教師對幼兒行為的監督和控制應隨年齡增加而減少,處理好牽手和放手的關係。
在幼兒園常規教育中教師應站在尊重幼兒,有利於幼兒長遠發展的角度,調動一切有利因素,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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