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財務會計目標的構建

摘要:財務會計目標是財務會計理論研究的邏輯起點,同時它指導著財務會計實務並受會計環境的影響。文章通過介紹財務會計目標的基本內涵和財務會計目標理論的兩大學派,闡述了企業財務會計目標的定位現狀,最後提出我國財務會計目標的構建原則。

  關鍵詞:財務會計目標;財務會計目標理論;構建原則
  
  一、財務會計目標的基本內涵
  
  財務會計目標是期望會計達到的目的,是構建會計理論結構的起點,是關於會計系統所應達到境地的抽象範疇。它是溝通財務會計資訊與會計環境的橋樑,是連線會計理論與會計實踐的紐帶。它是財務會計資訊系統執行所期望達到的目的或境界。研究的是要解決財務會計向哪些人服務、怎樣服務的問題。會計目標是隨會計環境的變化而不斷髮展變化的,由於會計目標來源於會計實踐,因而能夠把外部環境與會計系統有機協調起來。不僅如此,會計目標還是會計研究的起點,是會計理論的最高層次,會計系統內部的一切機制都圍繞會計目標而發揮作用,通過優化會計行為來實現會計目標。財務會計目標包括兩方面內容,即財務會計向哪些人提供資訊,以及提供什麼樣的資訊。前者涉及到財務會計的具體目標,後者涉及到會計資訊質量。

  一個構建良好的財務會計目標,應當具有系統性、穩定性、實用性和先進性的特點。系統性,也即會計目標具有層次性,應當包括基本會計目標和具體會計目標,前者是對會計目標的高度概括和一般性描述,後者是前者的細化,基本會計目標和具體會計目標緊密結合才能構成完整的會計目標體系。穩定性,也即財務會計目標應具有相對穩定性,不會經常變動。實用性,即一定時期內,此財務會計目標能夠適用於該段時期的會計工作具體情況和當前的會計環境。先進性,是財務會計目標切實為會計工作發揮作用的必要保證。
  
  二、財務會計目標理論的兩大學派
  
  1、受託責任學派。按照該學派的觀點,受託責任可以作如下解釋:①資源的受託方接受委託,管理委託方所交付的資源。受託方因此承擔了合理、有效地管理與應用受託資源並使其儘可能保值增值的責任;②資源的受託方承擔瞭如實向資源委託方報告其受託責任的履行過程與結果的義務。而這主要是以財務報告為手段進行的。不少學者認為,由於企業處在一定的外部環境之中,企業的很多資源是直接取自其所處的環境,因此作為資源受託方的企業管理當局還負有重要的社會責任,即最大限度地保持企業所在社群的良好環境、有效利用並培養人力資源等。
  以受託責任為目標的財務會計特別強調會計計量的結果要客觀、可靠,要有助於提供受託者的受託經濟管理責任履行情況的資訊,有助於其進行業績評價。因此,該學派要求企業在會計計量中採用歷史成本計量模式。
  2、決策有用學派。決策有用學派認為,財務報告的目標就是向資訊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資訊。1978年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釋出第l號概念公告,將財務報告的目標確定為以下三方面:①財務報告應該提供對現在和可能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資、信貸及類似決策有用的資訊。這些資訊對那些相當瞭解經營和經濟活動並願意相當勤勉地研究這類資訊的人們來說,應該是全面的。②財務報告應該提供有助於現在和可能的投資者、債權人以及其他使用者評估來自銷售、償付、到期證券或借款等的實得收入的數額、時間分佈和不確定性的資訊。③財務報告應能提供關於企業的經濟資源、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企業把資源轉移給其他主體的責任及業主權益***以及使資源和對這些資源的要求權發生變動的交易、事項和情況影響的資訊。
  
  三、企業財務會計目標定位現狀
  
  1、財務會計目標應分為兩個層次:基本財務會計目標和具體財務會計目標。基本財務會計目標是財務會計研究的出發點,是財務會計系統執行的最終目的。它在財務會計目標體系中占主導地位並直接制約著具體財務會計目標,同時也體現經濟管理的客觀要求。具體財務會計目標是對基本財務會計目標的具體表達和實現,是在基本目標的指導下,從事財務會計管理活動所要達到的目標。基本財務會計目標建立在財務會計一般環境假設的基礎上,運用規範方法中的演繹法推匯出財務會計的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以求達到對財務會計實踐的規範,滿足社會對財務會計資訊質量的需求。基本財務會計目標適用於一切歷史發展的階段,是從不同歷史環境下具體財務會計目標抽象出來的共性;具體財務會計目標則因歷史背景、時代特徵不同而不同。

2、財務會計基本目標應為提供資訊以滿足對財務會計資訊的需求,受託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則是兩個具體財務會計目標。基本財務會計目標適用於一切歷史發展的階段,是從不同歷史環境下具體財務會計目標抽象出來的共性——提供資訊以滿足對財務會計資訊需求。受託責任觀認為提供資訊是為委託人(已經的投資者)評價受託責任的履行情況,從而作出是否繼續維持委託——受託責任關係的決策;決策有用觀認為提供資訊是為了滿足投資者、債權人等***包括現有的和潛在的***進行投資、信貸等決策的需要。可見,二者是有共性的。即都是提供資訊以滿足資訊需求者的需求。二者的區別是主要的資訊需求者有所不同。受託責任觀的主要資訊需求者為已經的投資者——委託人;決策有用觀的資訊需求者為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處於不同歷史時期,財務會計資訊的使用者不同。可見,兩者適用不同的歷史環境,是不同歷史環境下的產物,因此,它們屬於具體的財務會計目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具備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然而從歷史發展的角度去考察,則由於歷史環境的改變而都存在一定的侷限性。所以,我們不能盲目地批判這兩個觀點,也不能盲目地去協調二者的關係。二者不是對立的,是財務會計目標發展的兩個具體階段。由於歷史環境的延續性和繼起性特徵,二者在某個歷史發展時期交替和重疊,表現為二者的融合。
  
  四、構建我國財務會計目標的原則
  
  筆者認為我國會計目標的定位應遵循以下原則:
  1、應根據我國會計環境的特徵,滿足我國會計資訊使用者的要求,實事求是地制定會計目標。根據我國特殊的會計環境,我們可以認為,會計資訊的主要使用者首先是國家的職能部門和銀行,其次才是非國有經濟的投資者和證券市場上的大眾投資者,其對會計資訊需求總體上定位於為管理型投資人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訊。但由於我國證券市場上還有一部分職業投資者,而且隨著上市公司投資者結構的不斷變化,這部分比例會逐漸加大,因此,也必須考慮未來潛在的職業投資者對決策有用會計資訊的需求。
  2、制定會計目標時,既要遵循會計目標發展的客觀規律,又要考慮會計目標的前瞻性。我們在制定會計目標時,在充分考慮會計目標發展的歷史規律的同時,更要考慮到會計目標未來的生命力。作為概念框架中描述的會計目標不應該太狹隘,也不應該只顧眼前,在可能的情況下,它應該反映可以預見的會計環境的變遷對會計目標提出的基本要求。隨著我國所有制結構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會計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我們對決策有用會計資訊的供給能力必然會有所提高。
  3、順應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大形勢,與國際慣例接軌。通過對會計目標定位的比較可以發現,作為主流學派的“受託責任學派”與“決策有用學派”的觀點有相互融合之勢,各國會計界(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對會計目標的界定一般都要求既考慮受託責任的要求又考慮決策有用性的要求。
  通過上述對財務會計目標的分析,作者嘗試性地給出我國當前經濟環境下的財務會計目標:由於我國要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同於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在改革過程中,國家和集體的利益需要突出,政府是最基本的受委託人,要滿足財政收支的需要,滿足巨集觀調控的需要,還要維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要充分反映國有企業的委託——受託責任,維護債券人利益等,因而我國財會目標是:為政府平衡財政收支和巨集觀調控提供真實的財務資訊;為中小投資者,大股東提供真實有價值的財務資訊;為國有商業銀行等主要債券人提供真實的財務資訊;為政府提供國有企業的委託受託責任和經營業績的財務資訊;向社會公眾披露政府的委託責任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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