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命令之公佈令範文

  布令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釋出行政法規和規章時所使用的命令***令***。是規範性行政公文當中“命令”***“令”***的一種重要類別。下文小編為大家收集了關於公文命令中公佈令的優秀範文,僅供參考!

  一

  吉林省政府日前釋出森林防火命令,明確今年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為3月15日-6月15日,其中4月20日-5月31日為森林高火險期;秋季森林防火期為9月15日-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10月31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防火命令指出,全省各級政府要全面執行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級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及單位領導要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採取簽訂森林防火責任狀、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等方式逐級落實森林防火責任。森林防火區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防火命令明確,森林防火期內,縣級以上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和當地氣象部門建立聯合火險會商和釋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眾預警。森林防火基層組織要採取懸掛防火預警旗、設定警示標識方式確保預警訊號釋出到位。林區各單位、住戶及進入林區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凡違反規定的,縣級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給予相應處罰。對在森林防火區內上墳燒紙和野外吸菸者,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在森林高火險期,森林防火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防火命令要求,全省各地要開展森林火災隱患大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各類森林消防隊伍要做好撲火準備,一旦出現火情,立即開展撲救。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完善應急聯動機制。林區毗鄰單位要簽訂聯防協議,落實聯防責任。各級林業公安、檢察、法院機關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高效查處、審理森林火災案件,做到每案必查、違法必究。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和責任單位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撥打“12119”森林火警電話報警。

  二

  今年全國助殘日活動主題為“關愛孤殘兒童 讓愛灑滿人間”,下文是yjbys小編蒐集整理的關於全國助殘日活動主題釋出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4月29日,中國殘聯召開新聞釋出會,釋出今年5月15日第二十六次全國助殘日活動主題為“關愛孤殘兒童 讓愛灑滿人間”。

  該主題由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和中國殘聯10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確定。

  中國殘聯新聞發言人郭利群指出,近年來,殘疾人事業頂層設計和制度創新、殘疾人扶貧解困和兜底補短、殘疾人工作基礎管理、殘疾人事務對外交流等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新進展、新成效。但殘疾人在基本醫療、養老、住房、教育、就業等方面遇到的困難仍十分突出。特別是孤殘兒童群體因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疾病和缺陷,需要特別關愛和特殊照顧。目前,全國各類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棄嬰數量逐年增加,其中身體殘疾和患有各種疾病的兒童,需要在福利機構中長期生活。這些兒童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同生活在家庭的兒童相比,其身體發育、精神和心理髮育及人格健全發展都存在較大差距,長大後在就學、就業、婚姻等方面也將面臨更大困難,需要全社會給予更多的關心幫助和支援。

  郭利群指出,近年來,“全國助殘日”活動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每年5月的“全國助殘日”活動在各地正逐步發展成為“助殘周”或“助殘月”。助殘日期間,各地舉行形式多樣的扶殘助殘系列活動,有關扶殘助殘惠殘措施相繼出臺,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氛圍日益濃厚。相信今年各地、各有關部門將按照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將今年的助殘日活動開展得更加紮實有效,更為豐富多彩,切實做好殘疾人民生託底補短工作,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程序,讓廣大殘疾人分享更多福祉。

  釋出會上,中國殘聯維權部主任朱兵,康復部副主任馮力,教就部副主任李東梅分別介紹了有關工作情況。

  據瞭解,“全國助殘日”是中國殘疾人節日。1990年12月28日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48條規定:“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為全國助殘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從1991年5月15日開始實施,“全國助殘日”活動即從1991年開始進行。

  三

  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確保全省無重大森林火災的發生,根據《森林防火條例》釋出如下命令:

  一、2015年全省春季森林防火期為3月15日至6月15日,其中4月20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高火險期;秋季森林防火期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二、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和在當地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單位領導負責制。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和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森林防火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承擔其管理經營範圍內的森林防火責任。

  三、嚴格林區用火管制措施。森林防火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定部門批准,不得在林區野外用火。對在森林防火區內上墳燒紙和野外吸菸者,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非公職人員一律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幹部一律給予行政處分;對引起森林火災造成嚴重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林區入山管理。森林防火期內,各級政府、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和村社基層組織要嚴格實施森林防火巡護和入山檢查,設定森林防火警示標誌,建立森林防火檢查站,對進入其管理範圍的人員進行森林防火宣傳,嚴控火源入山。進入林區人員要自覺接受檢查和教育,履行森林防火義務,遵守森林防火規定。對妨礙森林防火檢查和拒不執行森林防火規定的人員,依法追究責任。各自然保護區、森林旅遊景區及中俄、中朝邊境等重點區域在高火險時段要對進入林區人員實行全程管控 。

  五、強化預警響應措施。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要與當地氣象部門定期進行火險形勢會商,及時向社會公眾釋出火險預警資訊。各鄉鎮、林場等基層單位要嚴格執行森林火險預警響應預案的規定,採取懸掛防火旗、設定森林防火警示物等方法釋出森林火險預警訊號。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和宣傳媒體要向社會公佈和廣泛宣傳“12119”森林火警電話,充分利用宣傳單、禁火通告、手機簡訊等形式關注森林防火,全面提高林區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識。

  六、做好森林火災撲救準備。森林防火期內,地方森林消防隊伍、森林部隊以及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等森林消防應急隊伍要根據森林火險等級,進入相應的預防和戰備狀態。要積極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培訓和戰術配合演練,確保遇有火情能夠按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實施快速出動、重兵撲救、迅速控制,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要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特別是嚴禁組織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

  七、實行森林火災應急聯動機制。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森林防火聯防制度。林區毗鄰單位要簽訂聯防協議、制定聯防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各鄉鎮、林場等基層單位要實行區域聯防、十戶聯防等制度。遇有緊急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森林火災撲救的有關工作。

  八、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各級政府和森林防火相關單位要大力普及和宣傳森林防火法規和基本知識,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各級林業公安、檢察、法院機關要依法高效查處、審理森林火災案件,嚴厲打擊非法用火、故意縱火和破壞森林防火設施裝置等違法犯罪行為。

  九、做好森林防火值班工作。各級森林防火機構和責任單位在森林防火期內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各類森林防火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要嚴格執行熱點核查規定,堅持有火必報、報撲同步,確保遇有火情處置及時。對瞞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森林火災和存在玩忽職守、弄虛作假、擅離崗位等行為的責任人要依法嚴肅查處。

  十、本命令由森林防火責任單位及村民基層組織、各基層林場、林業工作站負責人向公眾宣讀,並廣為宣傳。

  特此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