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政制度

  總的來說地方行政制度的演變過程就是中央集權在不斷加強的過程。大家平時會關注嗎?關於你又知道多少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央集權

  中央集權,促進了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發展,鞏固了國家統一,為封建經濟發展創造條件,也有利於民族融和,但到了封建社會後期,隨著資本主義萌芽動搖封建統治根基,中央集權制度愈來愈加強,並逐漸趨於反動,嚴重阻礙中國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西周:分封制 周王八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別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貴族,讓他們建立諸侯國

  作用:拱衛往事,鞏固統治,擴大疆域,***消極:***造成割據

  郡縣制

  秦:郡縣制 地方長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非世襲 作用:中央集權,鞏固了統一,提高了行政效率

  漢:武帝之前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武帝后逐步解決諸侯王的問題

  另武帝后在郡上設州,作為監察區,設一名刺史,代表中央,監察諸侯王和地方高官。刺史的監察權在東漢進一步加強,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權和軍權,成為州的最高長官。州逐漸變成具有郡以上一級地方政權性質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國的地方行政區劃由郡縣兩級過渡到州、郡、縣三級

  宋:繼續加強中央集權 在地方上,州的長官由中央派遣文官擔任,又在各州設通判,負責監督知州。各州公文須由知州通判聯合署名才有效,使其互相牽制

  作用: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但造成冗官、行政效率低下,國家積貧,弊大於利

  行省制

  元:行省制度 全國大部設定“行中書省”簡稱行省***中書省在中央為最高行政機關*** 行省制度對後世有深遠影響,是今天省級行政區的雛形

  明:三司分權 地方設三司,其中行政機關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俗稱為省,與另外兩司互相牽制,大權同歸中央

  作用仍是繼續加強中央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