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時尚為話題的議論文
時尚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門科學。請你以時尚為話題寫一篇議論文吧。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你參閱。
篇一
當我們將剪了無數個洞的牛仔褲,放進衣櫃底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經過時了;當我們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時,這種往日的時尚已成經典。
同是時尚,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別?關鍵是一種時尚經歷了眾口品味後,還剩什麼。所以—— 時尚需要我們去接近。沒有實踐沒有發言權。同理,也只有當我們親身感受體驗時尚,才能摸清此時尚的脾氣。
邊騎車邊塞個耳機大聲放著音樂,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邊的危險也漸漸逼近;阿迪的服裝、耐克的品牌,那個顯眼的標誌就是年青人的資本。而身後的父母卻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歸。如果身邊太多的時尚現象我們不去接近、去認識,或許自己也會擠入追求“時尚”的大軍中。
時尚需要我們去感悟。畢竟時尚是青春的代名詞,追逐潮流成了我們80後、90後的法寶。也不能否認,有些時尚也有著明顯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講壇》是一個近幾年才開辦的央視欄目,而請去開講座的名師也是大學、中學校園的佼佼者。他們生動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尋味的講課,不僅滿足了全社會感受大學教育的機會,也將各方面文化知識大眾化普及,而這些教授也成為了眾多觀眾追捧的“明星老師”。
人們從他們身上學習其餘娛樂明星少有的文化修養和待人處事,而一些學生也開始重新規劃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學不上,因為那個大學裡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時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種時尚,讓我又多了份信心與希望,何樂而不為? 時尚需要我們去沉澱。
大千世界對我們這些人生閱歷空缺的中學生來說,身邊充盈著各種誘惑,難免盲從去跟風、去追求個性自我。將所有的時尚一概接受,將自己攪得和汙水一樣渾濁不堪。其實時尚本身沒有好壞,需要看哪些適合我們成長,靜下心來耐心思考,學會將有用的吸收,沒用的毅然決然地排斥沉澱下來。
當我們通過一系列的過濾、洗滌後,我們便從純淨水變成了礦物質活性水!有益時尚讓我們更有內涵。 接近、感悟、沉澱……時尚這東西也給我們品味完全了。別人的時尚未必是我們適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時尚,讓我們成為礦物質活性水!
篇二
梵高作畫,用的是一副普通的調色盤;托爾斯泰寫作,手中握的也絕不會是一支高價鋼筆。似乎對於這些歷史名人來說,時尚與他們的人生軌跡沒有太多的交集。那麼,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是不是也應該拒絕過度的時尚呢?
誠然,適度的時尚的確也能給人帶來愉悅的心情,展現不同的氣度和神韻。一如旗袍,不僅滿足了當時女子對於美的嚮往,更體現了東方女子的典雅含蓄。但過度的時尚卻往往貽禍無窮。
過度的時尚似乎離不開被金錢役使。當時尚在一個人的內心佔據了太多的空間,便不是我們在支配時尚了。路易十六的王后瑪麗•安託瓦內特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巴黎薰著香風的空氣引導著一次又一次的時尚風潮,這一切誘使著這位王后一步步走上因過度追求時尚而窮奢極欲,招致亡國的道路。不曾眼見她走上斷頭臺的那一刻,但常常揣測她可曾後悔當初種種抉擇?如果因為時尚而變得本末倒置,淪為“物”的奴隸而迷失自我,後果可見一斑。
當代著名作家鄭淵潔曾經也陷入過過度時尚的“怪圈”。不談他那一雙價格昂貴而作用不佳的“銀襪子”,就是風行至現在的“手筆感應”,也曾讓他“心血來潮”。但是,清醒過後,才發現真正好用的莫過於一紙一筆這一對奇妙的組合。試想,假若鄭淵潔繼續沉迷於這些不實用的流行風尚之中,他是否還能給我們帶來那些清澈純淨的文字,是否能帶給我們無限的歡樂、開懷的思考呢?當作者的心靈被過度時尚害得千瘡百孔,他又憑什麼來感動我們讀者呢?愛因斯坦曾說過,簡單的生活給他帶來創作的不竭動力;古人也說過:“暖飽生淫逸。”當一個人的基本的物質被滿足之後,唯有避免時尚的過度干擾、侵擾、騷擾……才能保持一顆相對純淨的心靈,才能騰出空間為創作、思考留出一片後花園。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蘇軾所追求的“遊於物外”的生活,《瓦爾登湖》中描寫的除卻物質紛擾的生活,也許我們學不會;但是拒絕過度的時尚,的確可以做到,也必須做到。只有這樣,才能永葆心靈的純淨。
篇三
牛仔褲在幾經磨難後成為時尚的標誌。當你套上牛仔褲,穿上T恤,配上耐克鞋,準備瀟灑走一回時,你會猛然發現“靛藍+白”的組合已充斥整個城市。不分男女老幼,高矮胖瘦!
你當然不甘心“同流合汙”,於是開始捕捉新的時尚。你又發現,城市的亮點已被幾個衣冠整整的男女所壟斷,男士是一身皮爾卡丹西服或鱷魚T恤,女士周身“夏奈爾5號”的香水和和滿眼進奧的傑作,令人咋舌的價格,無疑使這一群人成為時尚的先鋒。你的羨慕是不言而喻的,當然你的決心也是驚人的。
一年之後,當你拿出省吃儉用攢下的所有積蓄換回一身名牌時,虛榮心得到了最大的滿足。
可是好景不長,風行一時的雅皮風已被強勁的休閒風所替代了。天哪,滿街的休閒!你覺得無所適從了,更不知什麼才是真正的休閒。
一位朋友指點道,休閒就是“麻質+木扣+米色+寬鬆”。
正當你躊躇滿志、躍躍欲試之時,時尚又變了。從巴黎、米蘭到東京,設計大師們不約而同地把眼光投向了六七十年代,破爛的喇叭褲、厚底鞋、縮水T恤又成了新時尚。朋克與搖滾與非主流,捲起一股所謂世紀末的情懷的潮流。身著迷你短裙、染著五彩頭髮的女孩一下子成為街頭的時髦的點綴。
最讓你驚訝的是摩登女郎們黑色的嘴脣和指甲,彷彿從中世紀城堡中走出的女巫,朋友卻告訴你,這叫“Cool!”你又怎甘落伍,立刻從頭到腳如法炮製一番,卻突然發現已認不出鏡中人是誰了。你摸摸臉上湧出的細小皺紋,驚訝地發現:在馬不停蹄、毫不鬆懈地追求時尚的過程中,你失去了最美麗的東西——青春。
時尚,就是永遠在時間之上——你有這本事嗎?否則,你永遠別想抓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