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結果是什麼來看看這個仲裁有多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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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正在就菲律賓訴中國案進行討論

  12日,位於海牙的國際仲裁法院發表南海仲裁案的所謂裁決,聲稱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沒有法律基礎。中國對美濟礁***Mischief Reef***和仁愛礁***Thomas Shoal***周邊兩百海里不具有專屬經濟區權。

  如果回溯這個仲裁庭的所作所為,會發現這個裁決實在是太不靠譜了。

  我們一般所說的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賓2013年1月向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提起的,他們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南中國海主張的九段線,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而訴請仲裁。”

  菲律賓提起仲裁的程式性問題邊驛卒已經在《如何對待南海仲裁結果,中國給各方指了一條明路》一文中詳細指出,仲裁庭忽略了很多程式性問題,自行越權擴權,強行仲裁,匪夷所思。

  下面我們來看看菲律賓提交仲裁的是啥內容。

  在提交仲裁庭的起訴狀中,菲律賓列舉了多達15項主張,其中可以歸類為以下四種:

  1、要求中國在南海事務上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依據其界定中國的主權和利權邊界;

  2、請求仲裁庭宣佈中國的“九段線”不合法,不得依據九段線獲取主權和利權;

  3、請求仲裁庭宣佈黃巖島等為礁石、渚碧等為低潮高地***意味著不擁有領海或專屬經濟區***,以及美濟及仁愛礁屬於菲律賓的專屬經濟區內;

  4、要求中國不得繼續侵犯菲律賓的低潮高地、捕魚和其他海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