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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關係自始至終是一種法律關係,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推薦的,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篇一
淺談企業合同管理
摘要:合同關係自始至終是一種法律關係,企業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是市場經濟的外在表現。本文分析了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瞭解決這些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企業 合同管理 重要性
合同是商品經濟的產物,是商品交換的法律表現形式。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說到底是契約經濟,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產品的買賣都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企業經營成敗與合同及管理有著密切關係,因此,企業必須十分重視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主體不合格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之一,而合格的主體,首要條件應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同當事人。合同主體不合格主要表現為:一種是雖然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但不是合同當事人,即當事人錯位;一種是雖然是合同當事人,但卻不具有上述兩種能力。一些不法商人利用這種規則,故意製造合同主體不合格,進行欺騙,給當事人造成法律風險。
2、合同文字不嚴謹
依法訂立的有效的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需要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載體。合同用詞要準確,講究咬文嚼字,特別應注意多音字的使用,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
3、合同條款不完善
合同條款是規定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具體條文。主要表現為:一是條款定性,不定量;二是責任條款不具體,過於籠統;三是漏掉違約處罰或處罰不明確;四是隻講好話,不講醜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
4、無效合同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而無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些企業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簽定的合同,其實質是無效合同。《合同法》規定,無效合同自始至終不受法律保護。
***二***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
合同在履約中,根據情形的變化,可依法進行變更。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因此對應當變更的合同一定要及時準確變更。
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出
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約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是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這一點往往被忽視。
3、應鑑證確認的沒有辦理鑑證確認
履約過程中的鑑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對此並不重視。
4、不重視合同訴訟時效
如關於借貸的相關合同,法律規定主張債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超過了訴訟時效等於放棄債權主張,等於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有的企業合同管理責任不明,對一些拖欠沒有及時訴諸法律,直到起訴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
5、不重視應當行使權利
《合同法》賦予了合同當事人的在再現規定情形下可以行使抗辯權,但一些企業對合同管理不規範,對這一規定不知或者不會行使,不能主動避免客觀上可能給自身企業造成的損失,且發生問題也更難解決。
6、不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
證據***資料***是企業合同管理中必須高度重視的法律檔案,,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是有效的證據。
總之,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無法用法律手段維權,給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二、解決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規範管理模式
合同本身的特徵,決定了合同不同於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規範界限,而是一種受法律規範、調整的社會關係,涉及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因此,企業應當有專門的法律管理機構,聘用專職企業法律顧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經營管理程式很多,一個合同的訂立和執行可能會牽涉到多個部門,這樣的情形決定了,企業的合同管理應採取企業法律顧問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和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二***建立合同管理新模式
1、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籤、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託辦法;合同示範文字管理;合同專用章;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等為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須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的法規,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建立。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式規範,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於有效的控制狀態。
2、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
合同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合同管理的質量。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使合同管理人員掌握合同法律知識和簽約技巧,堅持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制度,這有利於增強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感,並持續提高其合同法律意識。
3、重大合同審查管理
企業重大合同主要有:企業購併合同、聯營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等。把這些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經濟效益影響大的合同挑出來,做為合同的重點管理物件,從合同的專案論證、對方當事人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字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必須有企業法律顧問部門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履行監督和結算管理
簽約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及時有效履行,防止違約行為的發生,所以,企業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是十分必要的。通過監督可以知道企業各類合同的履行情況,及時發現影響履行的原因,以便隨時向各部門反饋,排除阻礙,防止違約的發生。
5、違約糾紛的及時處理
合同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違約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要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強制履行等法律後果。法律顧問部門審查合同時選擇合適的違約條款和糾紛處理條款顯得很重要,一旦發生違約情形,法律顧問要區別情況,及時採用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積極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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