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資金管理

  資金是企業的血液,是維繫企業正常運轉最基本、最關鍵的要素之一。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吧,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論創業型組織的資金管理

  摘要: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個人進行自己創業,但是每個創業型組織在資金管理方面都會存在著或多或少的困惑,如何更好的管理企業的資金,降低企業在籌資、投資、營運的風險,使企業的資金納入到正常的軌道上來。本文從企業的組織機構來試圖闡述創業型組織的資金管理,為企業的資金管理找到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關鍵詞:創業型組織;資金管理;風險控制

  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髮展,以及國家鼓勵個人進行創業,個人開辦的小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的湧現出來,特別是近年來,國家加大對個人創業的扶持力度,在資金、財政、稅收、行政管理等方面給予了大力支援,使得個人開辦的公司越來越成為社會經濟不可缺少的力量。在企業的實際發展中,企業內控特別是資金管理成了這類公司所面臨的重大問題。

  由於企業成立初期,企業規模小,人員少,業務單一。如何儘快的成長成了企業的重中之重。按照企業的組織結構理論,企業的組織結構對企業的成長髮展起著關鍵性作用,組織結構式組織為實現共同目標而進行的各種分工和協調的系統,它可以平衡企業組織內專業化與整合兩方面的要求,運用集權和分權的手段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組織和控制。

  不同產業、不同規模的企業結構是不同的。而在剛成立的企業中,其一般屬於企業縱向分工中的扁平型組織結構,並且實行高度的集權政策。而在橫向分工的劃分中,這類公司是典型的創業型組織結構。

  這中型別多是小型的企業,採用這種結構時,企業的所有者也就是老闆對若干下屬實施直接管理,並由其下屬執行一系列工作任務。企業的戰略計劃由中心人員完成,該中心人員還負責企業所有的重要經營決策。這一結構型別的彈性較小並缺乏專業分工,其成功 主要依賴於該中心人員的個人能力。而個人成立企業的初期,完全符合這種創業型組織機構的特點。

  正是由於創業型組織的特點,使得企業在內部控制特別是資金活動上舉步維艱。由於企業的人員較少,一般企業在財務上只有兩個人員,即一個會計和一個出納,有的企業甚至只要一個會計人員,全盤來進行會計工作。這樣就導致了在財務工作中的諸多風險,尤其是資金管理風險嚴重。

  資金風險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籌資決策不當,引發資本結構不合理或者無效融資,可能導致企業籌資成本過高或者債務危機,小企業的資信程度不高,籌資難一直是困擾其發展的問題,所以中小企業更要注重樹立企業良好的形象,塑造投資者信心,爭取更多的外來投資,降低籌資成本。在進行具體籌資決策的時候,由於該組織的籌資決策一般都有經理來決定,所以籌資決策主要取決於經理的個人能力,文化水平,人脈關係等方面,在進行籌資決策時,往往忽略了集體討論的優點,隨意性較強,從而導致籌資活動產生較大的風險。二是投資決策失誤,引發盲目擴張或者喪失發展機遇,可能導致資金鍊斷裂或者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由於創業型組織的企業缺乏應有的控制,投資決策完全掌握在經理的手中,從而導致投資隨意性較大,對投資的風險把控不嚴,導致投資失誤,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或者由於投資者膽小甚微,在投資方面縮手縮腳,導致好的投資機會白白流失。三是資金排程不合理,營運不暢,可能導致企業陷入財務困境或資金冗餘。四是資金活動管控不嚴,可能導致資金被挪用,侵佔、抽逃、或者遭受欺詐。由於創業型組織的企業在人員配備上的缺失,導致在控制活動上不能很好的進行,可能導致企業的資金被資金被挪用,侵佔、抽逃、或者遭受欺詐。

  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發展特點,科學確定投融資目標和規劃,完善嚴格的資金授權、批准、審驗等相關管理制度,加強資金活動的管理,明確籌資、投資、營運等各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崗位分離制度,在綜合成本效益原則下,努力提供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執行。做到企業財會部門負責資金活動的日常管理,參與投融資決策的可行性研究,企業對資金統一監控,減少企業的資金管理風險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籌資

  1、創業型組織在籌資過程中要堅持風險小利潤大的原則,把風險和利潤綜合考慮,籌資也要量力而行,要把握好籌資機會掌握好取捨標準選擇恰當的籌資方案和籌資方式。

  2、創業型組織籌資過程中加強利率、匯率風險管理,利率是影響財務成本的重要因素,借款利率越高財務風險越大,因此要選擇和利用合適的利率和匯率。

  3、創業型組織也應建立償債基金,增強企業自保和抵制財務風險的能力。

  4、創業型組織應當加強債務償還和利潤分配環節的管理,對償還本息和利潤分配等作出適當的安排。避免由於進行利潤分配而導致債務償還困難。

  5、創業型組織應當加強籌資業務的會計系統控制,建立籌資業務的記錄、憑證和賬簿,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正確核算和監督資金籌集、本息償還、利潤分配等相關業務。妥善保管相關資料。確保籌資活動符合籌資方案的要求。

  6、創業型組織可以利用套期保值來規避籌資帶來的風險。套期保值是指企業為規避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指定一項或者一項以上的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或者現金流量變動,預期抵消被套期專案全部或者部分公允價值或者現金流量變動。

  二、投資活動

  投資是企業使用資本的過程,企業只有通過投資,才能為股東或者其他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企業的投資可以分為對內投資和對外投資兩種,企業應該合理的指定投資方案,對投資方案的評價一般需要經過以下幾個程式:提出投資方案;估計方案相關的現金流量;計算投資方案的各種價值指標,如淨現值、內含報酬率、現值指數等;進行分析、決策;對投資專案進行事後的審計。投資專案的評估方法主要有以下五種:投資回收期法、折現的投資回收期法、淨現值法、內含報酬率法、活力指數法。不管企業使用哪種方法,都要對這種方法有清晰的瞭解和準確的判斷。堅持投資收益大於投資成本的原則。

  1、創業型組織應當根據投資目標和規劃,合理安排資金投放結構,可惜確定投資專案,擬定投資方案,重點關注投資專案的收益和風險。企業選擇投資專案應當突出主業,謹慎從事股票投資或衍生金融產品等高風險投資。如果對外投資,企業應該對被投資企業的巨集觀環境、行業環境進行有效的分析,運用PEST模型和五力模型來進行客觀分析。嚴控盲目投資帶來的風險。

  2、重視資金測算工作。專案投資前要對所投資專案的支出情況,特別是起初開辦費用、融資渠道和金額、生產過程的現金流量以及市場開拓費用等進行仔細的測算,防止盲目投資和投資經營過程中資金斷鏈造成的財務風險。財務風險是指由於舉債給企業收益帶來不確定性。企業舉債經營會對企業自有資金的盈利能力造成影響,由於負債要支付利息,債務人對企業的資產有優先的權利,萬一公司經營不善,或有其他不利因素,則公司資不抵債,破產倒閉的危險就會加大。但是另一方面,有效地利用債務,可以大大地提高企業的收益,當企業經營好利潤高時,高負債會帶來企業的高速增長。許多民營企業正是取得了債務人的支援,抓住了好的投資機會,佔領了有利市場,一步步地發展壯大起來。

  3、創業型組織應該按照規定的全新和程式對投資專案進行決策審批,重點審查投資方案是否可行、投資專案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符合企業的戰略目的和規劃,是否具有相應的資金能力、投入資金能否按時收回、預期收益能否實現以及投資風險是否可控。創業型組織應該嚴格執行重大決策開股東會來研究決定,對自己把握不準的投資專案,應該請專家來提供相關建議和方法,嚴格杜絕“拍腦袋”型投資決策。投資方案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重新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式。

  4、創業型組織應當加強投資收回和處置環節的控制,對投資收回、轉讓、核銷等決策和審批程式作出明確規定。

  企業應當重視投資到期本金的回收。轉讓投資應當由相關機構或人員合理確定轉讓價格,必要時候可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評估。核銷投資應當取得不能收回投資的法律文書和相關證明檔案,降低投資損失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的風險。

  三、營運資金管理

  1、創業型組織應當嚴格按照企業的資金預算來進行資金營運管理,企業應該通過現金流量預算管理來做好現金流量控制。現金流量預算的編制採用“以收定支,與成本費用匹配”的原則,採用零基預算的編制方法,按收付實現制來反映現金流入流出。經過企業上下反覆彙總、平衡、最終形成年度現金流量預算。同時,根據年度現金流量預算制定出分時段的動態現金流量預算,對日常現金流量進行動態控制。

  2、創業型組織應該加強應收賬款的管理,企業形成應收賬款主要是企業的信用政策導致的,企業在制定信用政策時候,應該嚴格規定信用標準、信用期間和現金折扣政策。對賒銷的企業和個人進行嚴格的信用調查,合理的確定信用等級,嚴格信用等級審批的授權審批制度,對大額的賒銷要進過股東會的研究決定。降低企業由於應收賬款不能收回發生的壞賬風險。

  3、創業型組織應該合理的確定企業持有的現金規模***此處的現金是廣義的現金,包括貨幣資金和銀行存款***,對企業的現金持有量進行合理的預期,將不需要的現金進行投資,為股東創造更大的價值。

  4、創業型組織應當合理持有企業的存貨,這裡的存貨是指企業在省城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好用而儲備的物理,包括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協作件、商品等。企業應該合理的預計企業在銷售和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存貨,合理的備貨,爭取將存貨的成本降到最低。存貨的成本由以下三方面構成,即取得成本、機會成本和儲存成本。如果使得這三種成本合計最低是企業應該考慮的問題。

  5、創業型組織應當加強對營運資金的虧阿基系統控制,嚴格規範資金的收支條件、程式和審批許可權。企業取得的資金收入應當及時入賬,企業的資金支出應該按照合理的許可權進行審批,嚴格遵守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得由一個人辦理貨幣資金的全過程業務,嚴格講辦理資金支付的相關印章盒票據集中一個人保管。

  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創造有利於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法制環境,扶持中小企業的創新發展,這已經成為世界各國關注的一個普遍問題,我國政府十分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小企業的發展可以吸收大量的社會勞動力,維護社會穩定,中央已經將推動中小企業的發展提升到社會發展的高度。不僅在20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還在稅收等環節對小企業實行優惠政策,為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矛盾,借鑑世界各國的成功經驗,建立和實行貸款信用擔保制度,優化融資環境,進一步完善企業財務風險控制體系,從而解決中小企業發展瓶頸問題是必由之路。

  作為中國經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創業型組織應該對資金管理高度重視,應用企業風險控制的方法,在企業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溝通,內部監督這五個方面進行資金管理的控制。使得企業的資金活動符合企業的發展戰略,更好的為股東創造價值。***作者單位:克力寶膠粘劑***北京***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 》 經濟科學出版社

  [2]《高階會計事務》 經濟科學出版社

  [3]《財務成本管理 》 經濟科學出版社

  創業投資:資金與管理的結合

  關於創業投資的概念並無統一的定論,劉健鈞博士在其著作中認為:創業投資係指向具有高增長潛力的未上市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並通過提供創業管理服務參與所投資企業的建立過程,以期在所投資企業相對成熟後即通過股權轉讓實現高資本增值收益的資本運作方式。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委聯合公佈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基本上採用了這個定義,並且明確將創業企業定義為處於建立或重建過程中的成長性企業,但不含已經在公開市場上市的企業。與此相對應,從事創業投資的組織被稱為創業投資機構***以下簡稱VC***。

  投資過程及投資技巧

  為了克服存在於投資者和被投資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和激勵不對等,VC經過長期的實踐, 針對投資過程的不同階段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投資技巧。

  案件來源。VC通常通過三種途徑獲得投資案件***deal***,即創業者主動提交商業計劃書、通過第三者介紹得到的案件、投資家自己尋找的投資機會。向VC介紹案件的途徑較多,但是不同的途徑往往意味著不同的質量,因此所受的重視程度也不同。一般而言,其他的VC、接受過創業投資的企業家、經常接觸創業投資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銀行、孵化器負責人等專業人士所介紹的案件會受到很大的重視,相反創業者自己帶來的案件,特別是被其他機構拒絕過的案件通常會被當作劣等候選。

  初審。因為大多數的VC人手有限,所以為了提高效率,他們通常將投資案件的評審***也叫盡職審查,due diligence***過程分為初審***screening***和複審***evaluation***兩個步驟,經常被採用的初審指標有四個,即所需要的投資金額、投資案件所處的技術領域和市場、地理位置和所處的發展階段。為了在追求規模效益的同時避免風險,大多數的VC設定了自己投資金額的區間範圍,只有在此區間內的投資案件才會被考慮。將投資領域和市場限定在自己熟悉的範圍之內的目的是為了使VC和創業者之間有共同的知識,以減少相互欺騙的可能性。因為“即便是喜歡冒險的VC,也不願意讀天書”。

  規定地理範圍的目的也是為了投資後的溝通,因為這種溝通不單單是通過電話完成,而是要經過實地考察和麵對面的對話,如果距離太遠的話,會增加成本。企業在不同的發展時期所對應的風險程度不同,需要的管理技能也不相同,比如初創期的企業面臨的風險主要是產品開發,即能否開發出滿足市場需求又有利可圖的商品,這需要敏銳的市場需求探知能力。而處於快速成長期的企業所面臨的主要風險是財務管理能力,特別是現金流的管理能力。不同的VC所善長的領域不同,這就決定了他們在投資階段上有所偏好。

  複審。經過上個階段的初審以後,大多數的投資案件被VC拒之門外,留下來的則要進一步接受複審。複審的具體標準可以參照《商業機會的評價:富金礦與熱山芋》一文中的蒂蒙斯評價體系,該體系共涉及到八大類53項指標,它的基本邏輯是:首先投資案件所在的行業要有足夠大的市場,其次是行業整體贏利水平要高,再次是該企業在行業內要有競爭優勢,最後是要有一個優秀的創業團隊能夠將上述的潛在優勢轉變成現實的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與商業機會的評價相比,對於投資案件的複審多出了幾項標準,其中包括法律審查和財務審查。法律審查可以分為一般性審查***企業的法律形式、註冊地等***、智慧財產權專項審查***智慧財產權的有無、形式、價值、保護狀況、是否有潛在的法律糾紛***和其他方面的審查,比如現有投資者是否被賦予了審批權***approvalrights,早期投資者被賦予的大於董事會決議的權利***、反稀薄化條款***當公司股票貶值時,早期投資者有權按新價格擴大持股份額的權利***情況、投資工具***股票的種類、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等等***、對公司的控制機制***董事會席位、一票否決權、各種特約條款等***、關於回收投資的相關內容等等。財務審查的重點是企業的財務報表,目的是為投資定價提供依據。審查的內容包括早期投資者的價格及其份額、本輪投資所需金額及其用途、將來所需資金額及其時期等。

  VC進行上述審查的主要依據除了商業計劃書以外,還包括到企業的實地調研、與創業者及其團隊的多次面談、與創業者及其主要團隊成員的前任老闆、僱員或朋友等的交談、VC自己的各種資訊渠道等等。

  簽訂條約。經過幾輪談判以後,如果創業者與VC之間就所有的問題達成了共識,則雙方會在律師的幫助下籤訂正式的投資合同。正式的投資合同可能長達幾十頁,甚至上百頁。但是核心內容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增加雙方共同利益的規定;另一類是調整創業者***或公司***與VC之間利益分配的規定。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投資金額、投資工具、每股價格、股權安排、各種權利或優先權***比如清算時的優先分配權等***、關鍵員工的持股情況等等。

  為了協調雙方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減少“委託-代理”成本。VC通常會選擇有特別投票權的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或附加認股權債券的方式進行投資,通過這些特殊的投資工具,創業投資企業可以實現:在重大問題上享有一票否決權;當被投資企業沒能達到預期目標時,可以優先於創業團隊***普通股的持有者***獲得財產分配權;當被投資企業取得成功時,可以與創業團隊一起分享收益。

  股權安排通常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是確保創業者團隊持有一定數量的股份,滿足其控制企業的需求,促使其與企業榮辱與共;其二是對創業團隊的期權安排,主要是賦予團隊成員在達到一定的經營目標後,可以獲得以事先約定的較低價格購買企業增值後的股票甚至無償增持股份的權利。由於期權安排使創業團隊的利益與被投資企業的價值增長緊密地聯絡在一起,從而使創業團隊的利益與創業投資企業的利益聯絡起來,減少了代理成本。特約條款是為約束創業團隊的某些行為而制定的,包括的內容較多。

  監督與管理輸出。VC將資金注入後通常會積極參與企業的管理,所以它們又被稱為積極的投資者***active investor***。這種參與包括定期參加企業的董事會、為企業的重大決策提供諮詢、為企業配備更為合適的團隊、幫助企業介紹銷路、為後續融資提供幫助、為企業的上市或併購提供服務等。VC的參與有著雙重的目的,其一是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因為經驗豐富的VC不但有管理企業的能力,而且有著良好的社會網路關係,企業能夠獲得它們的認可本身就是一種具有發展潛力的保證,所以可以極大地減少獲得各種所需資源的成本和時間。其二是監督企業的行為,避免合同後的道德風險***moral hazard***。因為在現實條件下,雙方簽訂的合同不可能是完美無缺、包羅永珍的***成本太高***;同時按照經濟人的假設,每個人都

  有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動機,因此如果沒有合適的監督機制,投資人的利益無法得到保證。

  回收投資。創業投資是一個迴圈的過程,在這個迴圈過程中,退出渠道的作用不僅在於使VC可以回收所投資金,使創業投資進入良性迴圈,它還是創業投資家向投資者和創業企業傳遞訊號***signaling***的重要手段之一。因為通過上文的描述可知,VC的能力決定著它們是否能夠篩選優質企業並提供增值服務,而創業投資家表現其能力的主要方式就是能夠將被投資企業培育成上市公司,或被大企業以高價收購,實現高的投資收益,並以此獲得投資家和創業企業的信賴。如果缺乏退出機制,顯然上述目的無法達到。

  大體而言, 創業投資的退出機制可以分為以下幾種,即,首次公開招股***IPO***、收購、二手轉讓***secondarysale***、被投資企業回購和破產清算。其中,首次公開招股和被大企業收購有較高的收益,意味著創業投資取得了成功。二手轉讓是指創業投資企業將持有的被投資企業股票轉賣給其他投資者***包括一些戰略合作伙伴***,它和剩下的兩種退出方式一樣,意味著創業投資沒有成功、甚至是失敗了。

  創業投資機構的法律形式

  在美國和日本,創業投資企業通常採取有限責任合夥制基金形式。即創業投資家或符合條件的法人作為無限責任合夥人,負擔1%左右的基金金額;養老基金、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或個人作為有限責任合夥人,負責99%的基金金額。無限責任合夥人收取一定數量的管理費,同時分享一定數量***比如15%~25%***的投資收益。

  有限責任合夥制基金的非對稱性分配機制使VC的報酬與基金的投資收益――也就是有限責任合夥人的利益緊密地聯絡在一起,從而有助於減少委託―代理成本。但是由於管理費是以基金的規模為基數,乘上一個約定好的比例***通常為2%~3%***,所以創業投資家總是儘可能地擴大基金規模,擴大單項投資金額,以便獲取規模效益。在這種情況下,所需金額較少、成功率較低、回收期間較長的初創企業越來越難以獲得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

  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金額大型化和投資階段的後期化,使初創期的企業無法獲得足夠的外部資金,在一些發達國家,填補這一空缺的投資者通常是一些富裕的個人。這些被稱為天使投資者的個人大多是成功的創業者或有著豐富的行業經驗和管理經驗的適合投資者***accredited investor***,這些個人投資者在選擇被投資企業的標準、減少“委託―代理”成本的方法和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等方面,與創業投資企業並無明顯差別,不同的是他們使用自有資金向創業企業投資,而且單項投資金額較少。

  我國的創業投資體系完整的創業投資體系包括投資者、創業融資體系、被投資企業和退出機制四個部分。中國雖然早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關於科技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就提出了利用創業投資機制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觀點,但是至今仍未能建立完善的創業投資體系。其中最大的問題是退出機制不健全。

  由於歷史的原因,上海和深圳的主機板市場不但上市標準過高,而且主要以大型國有企業為上市物件,所以根本不能稱為退出機制。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雖然於2004年5月18日在深交所開設了中小企業板塊,但是由於其運作遵循“兩個不變”,即現行法律法規不變以及發行上市標準不變的原則,所以並不是創業投資產業所期待的二板市場,這也是為什麼它的設立未能扭轉中國創業投資產業低迷的一個原因。同時法人股無法流通和併購市場的不活躍也是制約創業投資產業發展的瓶頸。為此,如何儘快推出真正意義上的二板市場是改善中國創業投資體系的首要任務。

  關於創業投資企業的最佳法律形式問題,日本和美國的實際經驗以及委託―代理理論表明,有限責任合夥制基金可能是目前最適合的選擇。與公司制相比,有限責任合夥制基金具有以下優點:

  ***1***在實現了專家理財的同時,不對稱的分配機制誘使無限責任合夥人為了增加個人報酬而努力提高基金整體的投資收益,從而緩解了因為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分離引發的代理成本問題;

  ***2***拓寬了投資渠道,使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進入創業投資產業成為可能;

  ***3***避免了雙重納稅問題;

  ***4***管理費收入使基金的日常支出有了保障,從而可以投資於回收期較長的早期企業。另外從日本的經驗來看,1982年創業投資公司JAFCO首次引入日本版有限責任合夥制基金是誘發第二次創業投資高潮的一個主要原因。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已經加入了有限合夥企業的相關規定。

  有一種觀點認為,有限的資金來源也在阻礙中國創業投資體系的完善,他們主張放寬對養老基金和銀行投資領域的限制,許可其將部分資金投入創業投資產業,並經常引用美國的事例支援這種觀點。這種解釋實際上是一種誤解,從美國的事實確實可以看出,1979年和1980年對職工退休所得保證法***ERISA,Employee Retirement Income SecurityAct of 1974***的修改,極大地影響了美國創業投資產業的發展。但是不要忽視這一因果關係存在的前提:當時的美國有著很好的退出渠道***納斯達克***,有很多的投資機會,有經驗豐富的創業投資家。而現在中國的現實情況是退出機制不暢,創業投資公司的投資業績不明,機構投資者和創業投資企業間存在巨大的資訊不對稱,而且社會信用欠佳。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貿然許可養老基金以及銀行等機構投資者進入創業投資產業,其政策效果或是不明顯,或是災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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