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貧困補助評議小組

  通過小組評議,對貧困的大學生要堅持實事求是、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行其工作制度,不斷規範工作程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範文,歡迎閱讀!

  篇一

  為認真做好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為各類獎助學金的評定奠定基礎,切實保證國家和我省指定的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樹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強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山西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期間正常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

  1、認定為家庭經濟有困難學生,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3***學習努力,生活儉樸;

  ***4***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學活動、社會公益活動、學校及學院的各項活動。

  2、下列幾種情況作為貧困生認定的主要依據:

  ***1***父親或母親亡故、或是孤兒;

  ***2***烈士及優撫家庭子女、少數民族學生;

  ***3***父母因年齡、健康等原因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4***家庭成員患有絕症或遭遇重大自然災害;

  ***5***城鎮雙失業職工子女;

  ***6***來自國家和省級的老少邊窮地區且家庭在農村;

  ***7***家中老人、兄弟姐妹多或同時有多人上學,家庭負擔重;

  ***8***每月生活費來源低於晉中市區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經民政部門證明為低保物件的子女;

  ***9***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等級

  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參照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的各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設定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檔。

  1、學生本人或學院能夠證明學生難以支付學習費用、基本生活費用且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

  ①家庭收入以種地為主,人口眾多,只有一個勞動力,支付學費有困難者; ②家庭有一定收入,但維持在略高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上,支付學費有困難者;

  ③其它原因導致支付學費有困難者。

  2、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①父母一方或雙方均為下崗職工,或無固定工作,家庭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者;

  ②家在老、少、邊區以種地為主,且由於自然災害而引起收入大幅度減少者;

  ③家庭經濟較為困難,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單親家庭者。

  ④有其他與以上困難程度相類似的情況。

  3、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①孤殘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

  ②家庭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等***或遭遇重大突發事件***如車禍等***,醫療費用負擔較重且無經濟資助,造成嚴重家庭經濟負擔者;

  ③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如火災、洪災、地震等***造成經濟特別困難者; ④家庭被當地政府列為特困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保障,難以維持基本生活者;

  ⑤有其他與以上困難程度相類似的情況。

  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比例一般不超過在校學生的30%。

  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程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學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領導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各學院認定工作小組、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按各自的職能分工,認真、負責共同完成認定工作。

  1、學生本人申請。需要申請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山西農業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並持該表到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以證明其家庭經濟狀況。已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家庭經濟狀況無顯著變化,可只提交《山西農業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不再提交《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2、班級認定評議小組進行民主評議。每學年秋季學期開學後,班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山西農業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以學生家庭人均收入對照學校確定的認定標準,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影響其家庭經濟狀況的有關情況,再結合該生在班級的學習情況等,進行認真民主評議,確定本班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報學院認定工作小組進行稽核。

  3、各學院認定工作小組稽核。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小組要認真稽核班級評議小組的評議結果,通過後要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以書面的方式、在學院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若沒有異議將初審結果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學校學生資助中心複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認真稽核各學院認定工作小組的初審結果,並將初審結果在全校範圍內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提請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組審定。審定結果將作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各類獎助學金與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最終依據。如有異議,應在徵得學院認定工作小組意見後予以更正。

  5、建立貧困生資訊檔案庫。根據校學生資助工作領導組審定的結果,學院認定工作小組和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認真填寫《山西農業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山西農業大學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訊檔案,並及時更新。

  6、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學院要堅持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動態管理,每學年定期對全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一次資格複查,並不定期地隨機抽選一定比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信件、電話、實地走訪等方式進行核實。如發現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7、學生要如實提供家庭情況等基本資訊,將家庭經濟狀況顯著變化情況、個人情況變化等資訊及時報學院認定工作組及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8、加強對受助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受助後管理,教育學生誠實守信、自強不息。

  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須堅持實事求是、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行其工作制度,不斷規範工作程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五、本辦法適用於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解釋。

  篇二

  活動目的 :

  1.為了幫助學校中的貧困生減輕一定的負擔?讓他們以更好的心態來面對學習和生活。

  2.本次班會主要為了評選出本班級的貧困生?做好貧困生認定工作。

  3.希望通過此次班會加深班級同學之間的交流,促進班級的發展。

  參與人員:

  12級預防二班全體同學,共29人

  會議主持:

  評定工作程式

  1.成立評定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包括輔導員、各年級兼職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及班委。

  2.評審:各年級評定分小組根據學員們的申報情況,結合平時學員們的學習成績、參加集體活動和受通報情況進行打分。其中學習成績佔50%,參加集體活動和受通報情況佔50%,根據情況篩選符合要求的學員名單,由評定分小組評議,針對個別問題討論解決方案並確定最終結果。

  3.公示:評定結束後將最終結果公示5天,對學員們反應上來的意見及時處理並作相應調整。

  4評選流程:

  ***1*** 參加評選的同學首先向學院提交自己的貧困材料和貧困證明

  ***2*** 接下來每位同學都向老師說明一下家庭具體貧困情況,老師根據各位同學的貧困狀況評定貧困同學。

  ***3*** 班級同學投票選舉貧困同學,根據每位同學的票數評選出最終的貧困生。

  ***4*** 公佈選出的貧困生名單,讓所有的同學都知道評選結果

  ***5***、班級民主評議結果報系***部***評議組,進行審查彙總。

  ***6***、評議組將審查彙總結果報院評議領導組,院評議領導組審查後提出評審名單並報資助管理中心。

  ***7***貧困生填寫貧困申請表,準備所需的材料,最後將材料交到學院老師處。

  篇三

  一年一度的國家獎助學金評比告一段落,我院在深入學習國家教育部、青海省財政廳教育廳及我校學工處相關檔案精神後,根據國家教育部、青海省財政廳教育廳學工處“關於做好2012——2013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成立了貧困生認定小組,由黨總支副書記田援青任組長,院辦公室主任李殿軍任副組長,並與學生黨支部書記石長起老師、輔導員劉玉芳老師共同組成了政法學院貧困生認定小組,嚴格按照學校制定的學生資助的實施管理辦法執行,以下是我院對本項工作總結報告:

  我院貧困生認定過程始終本著公正、公平、公開、嚴明的原則,在院裡公開進行。首先經過學生個人遞交書面申請,在班級內部進行家庭具體情況陳述,由各班貧困生認定小組首先進行認定,班主任和班委認可後才能生效。然後把班級認定結果上交學院,由輔導員老師進行核實審查。最後由學院認定小組根據檔案精神稽核,認定,取得一致意見後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允許有異議同學進行反映,檢舉;公示期過無異議者,貧困認定有效,最終報學校核實、審批。據有效統計,在此次貧困生認定期間提交有效低保證明的有55位同學,提交有效貧困證明***三級證明***的有183位同學、提交其他有效證明的有2位同學。經學院認真稽核其證明,家庭實際情況等各方面因素,最後認定我院三個專業的356名普通本科生共有貧困生239名,佔到學院學生總人數的43%、其中特困生有46名,佔貧困生總數的19%。經院系最終稽核,上述相關同學符合學校等相關條件及要求,評定程式合格,認定有效。至此,我院2012——2013年度貧困生認定工作圓滿結束。

  此次認定工作,我院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確保凡是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助學金等資助專案的學生都是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庫中產生,不存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沒有得到資助的情況。認定程式嚴格,切實貫徹落實公開公正公平嚴明的原則,使家庭貧困生都得到公正的評定和公平的對待,剔除了以往評定中存在的弊端,使學院貧困生評定和獎助學金評選工作又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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