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論學習心得

  通過民法分論學習,民法被稱為萬法之母,同時也是和我們的生活最為貼近,接觸最多,而且比較容易理解的部門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篇1

  學習民法這門課應經一個學年了,對民法的認識真可謂是有了更深一層的認識。

  一、學習了這門課後,我個人對民法的一些認識。

  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任何部門法皆以一定的社會關係之調整為使命,民法也不例外。民法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的原因,在於它有自己特殊的調整物件和調整方法。

  民法的調整物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人身關係就是人格和身份發生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財產關係就是大陸法系的“物權”就是以財產為媒介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民法的調整方法分為事前調整和事後調整。民法調整在於恢復正常的民事關係。民法的性質。首先民法為權利法,其次,民法為私法,是市民社會的法,是私人社會的憲法。民法的基本原則: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意思自治的原則,誠實信用的原則,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民事活動是日常的社會生活,民事社會活動在民法的範圍內活動。而民事活動超出了它的範圍才與行政法和刑法發生關係。民事活動是最基本的市民社會的活動,可以說民法具有領先性。

  再說,法律研究是根據法律的特徵,是私人社會的法,還是政治國家的法,分為公法和私法。民法是私人社會的法,是民間社會的法非權力社會的法,是完全平等的法,是調整民事社會的法。它保護的是私權。因此我認為民法是民眾之法,具有極強的實踐性,植根於民眾的社會生活,來源於民眾的社會實踐,與民眾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在諸法之中,與民眾利益關係最緊密者,莫過於民法。

  二、我對學習民法這門課的一些學習心得。

  學習民法不能只看法條,即使是把《民法通則》及《司法解釋》都背下來也是無濟於事的,民法重要的是在對法條記憶的基礎上對實際問題的解決,即是說要聯絡實際案例,進行分析才能真正的理解。

  學習民法要先看教材,不能說只看法條就行了,即使你的是帶有註釋本的法條,但還是不過課本說的那麼全面。民法涉及很多肥肉法律原理,在法條中可能是看不懂的,所以我們需要踏踏實實把教材搞通。

  學民法,要多做練習,對實際上的案例進行分析,通過這種途徑去理解法條,也就是說在對法條有充足的理解基礎上,再去記憶。

  三、民法的展望

  在學習民法的過程中,在老師的指導和影響下,我們都會不由自主的探討當今中國民法存在的種種問題,與對當今中國的民法的展望。

  展望民法有兩個角度,一是從法本身來看法,寫作網二是從法外來看法。進入21世紀的中國民法會怎樣發展?能否如前面所講,把市民社會放到核心的地位,把權利本位、私法自治突出來,深入人心,這關係到中國法治化的整個程序,也關係到經濟民主化、政治民主化的程序。

  從法本身的角度來展望中國民法。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成果,對中國的經濟、政治以至倫理確實有巨大的貢獻,而且更多的是開啟了一種民智,提出了一種新的治國理念,即不要貧困落後的社會主義,要讓人民過上富足的生活,過上自由的有尊嚴的生 活。雖然這種自由狀態現在還受到許多約束,但與改革以前相比已是極大的進步。改革 開放以後,從民法的制度到理念,我們更多地是從大陸法,包括從歐洲、日本的民法典以及中華民國的民法中借鑑對我們民族發展、政治經濟改革有益的東西,結合國情,形 成如今中國民法的基本狀況。並有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合同法、商標法、專利 法、著作權法、公司法、票據法等諸多民商事立法,再加上05年頒佈實施的物權法,當今中國的民法的立法體系不斷的趨於健全。

  但是可能我們中國還是需要一般民法典。法典化對於民主國家有著積極的意義。人治的基本原則是“臨事制刑”,即事情出現了才制定法律。而法治必須把規則預先公開。規則一旦制定,就不光約束老百姓,同樣也約束立法者和執法者,一個國家沒有什麼東西比“法”更大。法典就有這樣的功能:把所有的規則事先制定出來,公之於眾,以此引導人們的行為,保護人們的權益。法典的意義並不僅在於有文字規範,更重要的是要人們知道有什麼制度,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它更深遠的意義在於成為一種文化,成為人們的一種習慣 和自由,即依法辦事,依法治國。

  民法典不是單行法,也不是一般的法,是改革二十多年來法文化的結晶,需要充分的醞釀和準備。一方面是要加快民法典的立法程序,另一方面要對民法典的制定持十分審慎的態度,因為這畢竟是我國法治化程序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完全有理由相信,稍微長一點的時間,中國也能搞出一部比較好的民法典。

  篇2

  雖然自己學的不是法律專業,但一直對法律有著濃厚的興趣,這也是我選修民法的主要原因。經過了一個學期對民法的學習,自己收穫良多。雖然之前也選修過商法,但我覺得這次民法學習讓我收穫更多。之前老師那種照本宣科的教學模式我覺得很悶也提高不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只是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而民法老師創造性的教學方式讓我眼前一亮,深受啟發;

  讓我找到了學好法律這門龐大學科的方法。原來法律學習還可以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的,讓本來就無味的法律學習變得活躍起來,使每個人都參與其中並在這個過程中受益。雖然上課時間是在週末,但由於這個原因我基本上都有去上了,但有點遺憾的是沒上過講臺發言。

  先把要掌握的法律知識過一遍,然後讓學生根據已其本掌握的知識對現實生活發生過的真實案例進行分析,並做成演示檔案以作報告的形式向老師和同學展示自己的學習成果,這樣既可以把學到的知識反作用於現實生活,現學現用,鞏固理論知識;同時也鍛鍊了我們的表達能力,培養了團隊協作的精神,使我們的學習成果得到老師和同學肯定,這其實是一種享受學習的過程,大大提高了我們學習的興趣與積極性。我覺得這種學習方法比較適合我,我也看得出老師為了搞好這個教學付出了很多,盡心盡力,真的能讓我們學有所獲正如老師所說的。在這裡我要趁這個機會對老師您說聲謝謝,“老師,謝謝您!”

  篇3

  ***今天開始我從民法入手,按一定順序具體介紹各科目的學習方法,所謂一定順序其實是我建議大家各部分的複習順序。雖然一些內容在其他地方也發表過,不過全部是原創的,大家參考學習吧***

  民法被稱為萬法之母,同時也是和我們的生活最為貼近,接觸最多,而且比較容易理解的部門法。從今年的分值來看,民法的分值佔第三卷的1/3稍多,雖然比起以往分值所有下降,但佔的分值還是很大,而且第四卷中至少要有一道民法題,所以必須非常重視。

  我一般建議參加司法考試的同學先從民法入手開始複習,而不要從法理入手。之所這樣,因為法理雖然蘊涵萬法之基理,但對初學者來說過於晦澀,容易一下就被法理打敗,喪失學習的興趣。如果從民法開始,由於民法容易理解,而且比較有趣,結合一定的案例還能解決一些身邊的實際問題,較容易激發學習熱情。加上民法本身也包含一定的法理,在看民法的過程中,一些法理的抽象知識變得具體豐滿,回頭再看法理就輕鬆一些。

  民法光看法條是不夠的,加上今年司法考試的趨勢也開始重視法條背後蘊藏的法理,所以民法在看法條的同時也必須看相關民法理論***教材型的複習書***。現時,我國還沒有統一的民法典,複習的時候要學習《民法通則》***包括《民通意見》***、《合同法》、《擔保法》、《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婚姻法》、《繼承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

  其中《民法通則》最早施行,其中的一些法條早被《民通意見》、《合同法》、《擔保法》等補充或修訂,在學習的時候要注意,不然浪費了時間在一些已經廢止的法條上。這裡建議大家購買法條的時候買整理過的法條書***如葵花高階的法條評述部分***,而不是簡單羅列法條的法條集,切記!

  《合同法》部分則是民法中比例最大的,佔1/3以上。合同法分總則和分則,總則部分大家要重視理論,分則部分則把重心放在法條上。《擔保法》學習的時候要特別注意《擔保法解釋》,因為後者將前者的許多內容進行了補充甚至修改,所以複習的時候遇到衝突,以《擔保法解釋》為準。《擔保法》比較難,而且所佔分值相對較少,一些實在無法理解的內容,建議適當捨棄。06年考試很可能涉及《物權法》,是新法而且比較重要,會有許多新考點,從考試規律來說,新法的難度低、分值高***相對自身所佔民法比例而言***,必須非常重視。

  在民法中,也有類似於經濟法那樣較重視法條,而理論涉及較少的內容,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婚姻法》、《繼承法》。它們都以考察法條和司法解釋為重。以歷年真題來看,智慧財產權部分的分數是:《著作權法》大於《專利法》大於《商標法》,近兩年則出現《專利法》遠高於《著作權法》的情形。難度則是《專利法》和《商標法》大於《著作權法》。所以建議複習重點放在《著作權法》和《專利法》。《婚姻法》和《繼承法》分值不高,但內容不多、難度不高,建議認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