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姬妾制度

  姬妾制度,古代一種封建制度,是指男人可以娶一妻,納多個姬妾,按照這個制度妻和妾的地位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妾不可扶正為妻,若男子喪妻則視同無妻。下面小編帶大家去看下。

  姬妾制度歷史

  中國,堪稱世界奇觀。此一制度,打從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開始萌芽,然後茁壯成長、勢不可擋。氏族社會時期,國中有“媵制”,這是一種氏族首領才有資格實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兒出嫁時,岳家必須以同姓侄女輩陪嫁。陪嫁過去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屬於媵妾,而姊妹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那就不必多說了。再往後,便正式出現了“妾”。妾在家庭中,雖然承擔著生兒育女的義務,卻享受不了“妻”的待遇。為什麼呢?最初的原因很簡單——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於妾。妾一般都來自卑賤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戰敗方奉獻的禮品。因此,妻為“娶”,而妾為“納”,娶妻時送到岳家的財物被稱為“聘禮”,而納妾時給予的財物,則被稱為“買妾之資”。

  姬妾制度下的男人

  《穀梁傳》:“毋為妾為妻”。就是說,妾沒有資格扶正為妻,有妾無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鑽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滿室,也是無妻的鰥夫,要另尋良家聘娶嫡妻。妾的身份,至此已經成了定局,到唐宋,更是成了鐵律。《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將妾升為妻,就是觸犯了刑律,一但事發,是要兩口子一齊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樣得離異。這樣的法律之下,做姬妾的女人便已經不是人了,丈夫或嫡妻凌虐姬妾,也就成了家常便飯。

  《匯苑》:“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原來妾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暱,卻沒有資格稱夫妻。《禮記》:“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同樣是與丈夫共枕、為丈夫生育兒女,妾的身份卻只不過是買來的物品。除此之外,中國古代還是一個絕對的階級社會、家長制社會,兒女婚姻都要由父母決定。也許是為了從根本上杜絕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階層間的自由戀愛,法律條文就更要嚴格規定妻妾之分。姬妾制度發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規矩。

  歷史評價

  姬妾制度,大前提就是男尊女卑。姬妾制度的根本,就是建立在不把女人當人看的基本準則上的。所以,不光是姬妾不幸,嫡妻也一樣不幸。她們的人生安全、婚姻完整,基本上也都是依靠丈夫的好惡、依靠孃家的勢力。

  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來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災難,卻是在這制度下由女人們互相施加的。只有男人的佔有、只有男人的自私。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在這種制度下,女人與女人之間的生死戰爭,都是無奈之舉,真正沒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樂於其中、自命風流快活的男人們。

  歷史影響

  姬妾制度下大夫只能納兩妾

  姬妾制度,發展到後來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緊箍咒。那就是:迫於嫡庶、卑賤之分,他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而無能為力——假如他們還能夠有愛的話。

  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當人,其實也沒有把男人當人。它只是為維護特權階級、為維護家族利益而設定的。在這種制度下,男人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伴侶,納妾與否,也全視延續家族政權子嗣的需要。

  納妾男子的痛苦

  姬妾制度,對於男子,也並不都是那麼風光耀眼的。

  首先,當然是妻妾間、嫡庶兒女間,不能夠和平相處。——都是生而為女人,都是生而為父親的兒女,憑什麼姬妾和庶子女就要低正室一等?他們能夠甘心嗎?於是奪嫡之事紛至沓來。

  反之,嫡妻與嫡出兒女,也不可能不提防。尤其是處於峰口浪尖的幾個女人,就更是身不由己。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一防一害之間,男人也就沒有什麼好日子可過。

  造成眾多鰥夫

  男女兩性數目基本相當,既有人倚仗勢富廣納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戶男子一生無妻可娶,想要一個女人都找不著。歷代帝王將相,姬妾眾多,平凡人世便曠男怨女,杜鵑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僅僅殘害女子,也一樣殘害數不盡無權無勢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