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籌劃在融資決策中的應用論文

  融資決策需要考慮眾多因素,稅收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條件對稅收的影響,精心設計企業融資專案,以實現企業稅後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稅收籌劃的任務和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納稅籌劃在融資決策中的應用相關論文。內容僅供參考閱讀!

  納稅籌劃在融資決策中的應用全文如下:
 

  一、融資渠道的選擇

  一般來說,企業的融資渠道有:

  ***1***財政資金;***2***金融機構貸款;***3***企業之間的拆借;***4***企業自我積累;***5***企業組織內部集資;***6***公開發行債券融資;***7***發行股票融資;***8***商業信用融資。這些融資渠道不外乎內部和外部兩種。從內部來說,包括企業的自我積累和組織內部集資;從外部來說,包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可由財政性資金、商業銀行貸款、企業間拆借等構成。

  這些融資方式無論採用哪一種或組合方式,都能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但從企業納稅角度考慮,這些融資渠道產生的稅收效果有很大的差異,利用一些融資渠道可以有效地幫助企業減輕稅負,獲得稅收利益。

  通常情況下,企業自我積累融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要重於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之間拆借融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企業之間拆借融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組織內部集資所承擔的稅收負擔。從籌劃節稅的角度出發,企業組織內部集資與企業之間拆借效果最好***尤其當企業間存在稅率差異時***,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其原因在於,企業組織內部集資與企業之間的拆借涉及的部門和機構較多,容易增加融資成本,也會因稅收收益分散而降低負債抵稅效應。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企業通過增加資本金的方式進行融資所支付的股息或紅利,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因此,比較發行股票融資與發行債券融資,由於發行債券融資的利息支出可以作為財務費用稅前列支,所以,這種融資方式使所得稅稅基縮小,稅負得以減輕。而發行股票融資方式則不能實現股利的稅前分配。因此,企業應優先選用債權融資的方式,後選股權融資的方式,從而充分發揮債券“稅盾”的作用。

  融資活動不可避免地涉及還本付息的問題。利用利息攤入成本的不同方法和資金往來雙方的關係及所處經濟活動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實現合理節稅的關鍵所在。金融機構貸款其核算利息的方法和利率比較穩定、幅度變化較小,節稅的空間不大。而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在利息計算和資金回收期限方面均有較大彈性和迴旋餘地,從而為節稅提供了有利條件。尤其是企業內部基於委託貸款方式而進行的資金劃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是可以由企業自行進行決定。通過設定不同的利率可以實現利潤的轉移,如使利息支出發生在高稅率地區,降低稅前利潤,或是使利息收入發生在低稅率地區,這樣集團整體的稅負就能夠實現最小化。
 

  二、租賃籌劃

  ***一***租賃的分類與稅務處理

  按照租賃資產所有權相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分類,租賃分為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兩種形式。

  融資租賃是指本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所有權最終可能轉移,也可能不轉移。如果一項租賃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那麼該項租賃應分類為融資租賃。對於融資租賃,其稅務處理如下:

  ***1***融資租賃發生的租賃費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續費,以及安裝交付使用後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時直接扣除;

  ***2***融資租賃裝置可以計提折舊並在稅前扣除,而租賃費高於折舊的差額也可以稅前扣除;

  ***3***租賃費通過舉債支付,其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

  如果一項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那麼該項租賃應歸類為經營租賃。所以,一項租賃歸類為融資租賃還是經營租賃依賴於租賃的實質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對於經營租賃,其涉稅處理如下:

  ***1***可以避免因長期擁有裝置而承擔的負擔和風險;

  ***2***支付的租金衝減企業的利潤,減少應納稅所得額;

  ***3***當出租人和承租人同屬一個大的利益集團時,租賃形式最終將會使該利益集團可以實現利潤合理轉移,這是典型的租賃節稅效應。

  ***二***租賃形式的選擇

  對於融資性租賃,由於會計處理要求確認租賃資產和租賃負債,作為一種表內籌資方式,會給承租人帶來不利影響:由於企業債務金額上升,已獲利息倍數、淨利潤率、資產收益率、股本收益率等指標就會下降,資產負債率就會上升。承租人一般不喜歡租賃合同被劃分為融資租賃,那麼如何才能規避呢?《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對租賃的分類,應當全面考慮租賃期屆滿時租賃資產所有權是否轉移、承租人是否有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租賃期佔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比例等因素;同時,依據實質重於形式原則,考察與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是否轉移,來具體區分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一般在租賃合同中不要涉及資產所有權的轉移和廉價購買權問題,或將租賃期設定為租賃資產有效經濟年限的75%稍短一些即可,這樣可以避免被認定為融資租賃。
 

  三、借款籌劃

  企業借款的用途不一,有的作為流動資金用於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有的作為資本性支出用於添置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還有的作為資本運營用於對外投資等。企業在借款時必然發生借款費用。借款費用指的是與借入資金相關的,由納稅人為經營活動的需要承擔的利息費用,包括長期、短期借款的利息;與債券相關的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安排借款時發生的輔助費用的攤銷;與借入資金有關,作為利息費用調整額的外幣借款產生的差額等。

  舉例分析:甲企業根據財務收支預測當年資金缺口2 000萬元,擬通過一年期的銀行借款來彌補資金缺口。企業當年除了正常的生產經營外,為了提高管理的資訊化水平,擬請某軟體公司為自己開發ERP軟體,軟體開發期預計為一年,當年末即可投入使用,需支付軟體費用1 000萬元。假定企業當年及以後兩年的稅前利潤為2 200萬元,銀行一年期正常貸款利率為10%,企業處於正常的納稅期,沒有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那麼,企業在向銀行借款2 000萬元時,應該以什麼名目借款呢?   這裡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方案一:全部為流動資金借款。企業如以流動資金名義借款,當年扣除借款費用200萬元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 000萬元,應繳納企業所得稅為500萬元***2 000×25%***。企業的淨現金流量=***稅前利潤-利息-應納所得稅***×10%利率3期年金現值係數,則:企業的淨現金流量=***2 200-200-500***×2.4869=3 730.35***萬元***。

  方案二:以組合名義借款,1 000萬元用於購置軟體,另外1 000萬元為流動資金借款。企業購置軟體的借款利息不能直接在稅前扣除,應計入無形資產成本,在以後兩年內分期攤銷,第2、3年每年攤銷50萬元。企業第1年扣除借款費用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 100萬元,應繳所得稅為525萬元***2 100×25%***。企業第2年扣除借款費用及多攤銷的無形資產攤銷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 050萬元,應繳所得稅為512.5萬元***2 050×25%***。企業第3年扣除借款費用及多攤銷的無形資產攤銷額後的應納稅所得額為2 050萬元,應繳所得稅為512.5萬元***2 050×25%***。企業的淨現金流量=***稅前利潤-利息-攤銷無形資產費用-應納所得稅***×複利現值係數,則:第1年的淨現金流量=***2 200-200-525***×0.9091=1 340.9225***萬元***;第2年的淨現金流量=***2 200-200-50-512.5***×0.8264=1 187.95***萬元***;第3年的淨現金流量=***2 200-200-50-512.5***×0.7513=1 079.993 7***萬元***;3年淨現金流量累計額=1 340.922 5+1 187.95+1 079.993 7=3 608.866 2***萬元***。

  比較可知,以流動資金的名義借款比以組合名義借款3年淨現金流量累計多121.483 8萬元。如果企業處於免稅期間,則情況相反。所以,企業在借款時,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照稅法對不同借款費用的處理規定,在合法和有效的前提下做好籌劃,以節約籌資成本。
 

  再比如,某上市公司由於業務發展計劃籌資10 000萬元。財務人員根據目前情況及新年度發展計劃提出了三種籌資方式,供公司領導決策。籌資方式如下:

  ***1***銀行借款集資:這種觀點認為,企業發展生產,急需資金,可同銀行協商解決。2013年年底,年貸款利率為9%,籌資費率估計為1%,以後貸款利率可能會提高,本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2***股票集資:這種觀點認為,公司發展前景被投資者普遍看好,發行股票有良好的基礎。因此,在新的一年裡可申請增發股票籌集所需要的全部資金,籌資費率為5%。公司目前普通股市價為30元,每股股利為2元,預計年股利增長額為10%。

  ***3***聯合經營集資:這種觀點認為,公司可以與下游廠家聯合經營,由公司提供原材料物資,成員廠加工成產品配件,再賣給公司,由公司組裝成最終產品,並負責對外銷售。這樣,公司試製成功的新產品可利用成員廠的場地、勞力、裝置和資源等進行批量生產,從而形成專業化生產能力,保證產量、產值和稅利的穩步增長。試分析,該上市公司採取什麼方案籌集資金較好?

  由於三種籌資方式都有其資金成本,因此,我們採取比較資金成本率的方法。

  ***1***銀行貸款。借款資金成本率=借款年利息×***1-所得稅率***÷[借款本金×***1-籌資費用率***]=10 000×9%×***1-25%***÷[10 000×***1-1%***]=6.82%

  2***股票集資。普通股資金成本率=預期年股利額÷[普通股市價×***1-普通股籌資費用率***]+股利年增長率=2×***1+10%***÷[30×***1-5%***]+10%=17.72%;

  ***3***聯合經營集資。資金成本率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①當成立一個聯營實體時,資金成本率就是聯營企業分得利潤佔聯營企業出資總額的比例。比例越高,聯營企業獲得的利潤越多,資金成本率越高。用公式表示為:資金成本率=聯營企業獲得利潤/聯營企業出資總額×100%。

  ②當僅為一個專案合資生產時,資金成本率就是聯營企業獲得利潤佔整個實現利潤總額的百分比。所以,企業籌資必須考慮對資本結構造成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