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的房產稅處理論文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的房產稅處理相關論文。具體內容如下,歡迎參考閱讀:

  【論文摘 要】針對地下建築房產稅徵收混亂的具體情況, 2005年12月財政部和國家總局聯合發出 《關於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徵收房產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而進一步加強地下建築房產 稅的徵收,統一政策,規範稅收管理。筆者從實務探討的角度出發,通過案例分析從兩個方面對《通 知》進行了解讀.

  【關鍵詞】地下建築;房產稅;會計處理

  【論文正文】

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的房產稅處理


 

  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的房產稅徵收範圍, 包括與土地上房屋相連地下建築以及完全建在地 面以下的建築、地下人防設施等,均應照章徵收房 產稅。下述單位和個人用於非生產經營的地下房 產可免繳房產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的房 產,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的房產,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的房產以及個人的房產.

  所謂“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築”是指有屋面和維 護結構,能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經營、 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
 

  一、自用的地下建築

  ***一***工業用途房產。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 價的50% ~60%折算後作為應稅房產原值進行計 稅,其折算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 劃單列市的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前述幅度內自 行確定,計稅公式為: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 ***10% ~30% ***]×1. 2% [例]某公辦學校有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房產 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原價250元,其中200平方 米用於學校廢舊物資的儲藏,其餘為校辦化工廠的 生產車間,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比例為 60%,按年計算,分半年繳納。該省依照應稅房產 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

  案例中用於學校廢舊物資的儲藏的200平方 米房產屬於國家範圍,不需繳納房產稅.

  而作為校辦化工廠的生產車間的這部分房產,則應 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1、化工廠應納房產稅的稅額計算如下:

  應稅房產原值=***500-200***×250×60% = 45000***元***

  年應納房產稅的稅額=45000×***1-30% ***× 1. 2% =378***元***

  月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78÷12=31. 5***元***

  2、化工廠1-6月預提稅金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31. 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31. 5 3、

  化工廠繳納上半年稅金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 189

  貸:存款 189
 

  ***二***商業和其他用途房產。

       商業和其他用途 房產以房屋原價的70% ~80%折算後作為應稅房 產原值進行計稅,其折算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 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 前述幅度內自行確定,計稅公式為: 應納房產稅的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 ***10% ~30% ***]×1. 2%

  【例】某工業企業有有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房 產若干,在企業2006年1月1日“固定資產”分類 賬中,房產原價為500000元,其中房產的60%用 於***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比例為 80% ***,其餘用於企業生產***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 房產原值的比例為60% ***,房產稅按年計算,分月 繳納。該省依照應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 餘值計算繳納.

  1、應納房產稅的稅額計算如下:

  商業用途房產應稅房產原值=500000×60% ×80% =240000***元***

  工業用途房產應稅房產原值=500000×40% ×60% =120000***元***

  年應納房產稅的稅額=240000×***1-30% *** ×1. 2% +120000×***1 -30% ***×1. 2% =3024 ***元***

  月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024÷12=252***元***

  2、企業每月預提稅金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252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252

  3、企業每月繳金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 252

  貸:銀行存款 252
 

  ***三***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如房 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車場、商場的地下部分等,應將 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 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在此不再贅述.
 

  二、出租的地下建築

  根據《通知》要求,出租的地下建築應按照出 租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為 方便實務工作者的理解和運用,筆者舉例加以闡 述.

  【例】某企業有用於商業的地下房屋若干,在 企業2006年1月1日“固定資產”分類賬中,房產 原價為3000000元,企業2月初將1000000元的房 產租給其他企業使用,每年收取租金80000元。3 月份房產無變化。企業自己用於商業的地下房產, 以房屋原價的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按年計 算,分季繳納。該省依照應稅房產原值一次減除 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

  1、1月份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和預提稅金的會計處理如下:

  年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000000×80%×***1- 30% ***×1. 2% =20160***元***

  月應納房產稅的稅額=20160÷12 =1680 ***元***

  借:管理費用 1680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1680

  2、2月份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和預提稅金的會計處理如下:

  ①自用部分: 年應納房產稅的稅額=***3000000-1000000*** ×80%×***1-30% ***×1. 2% =13440***元***

  月應納房產稅的稅額=13440÷12 =1120 ***元***

  借:管理費用 1120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1120

  ②出租部分: 月應納房產稅的稅額=80000×12%÷12= 800***元***

  借:其他業務支出 8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800

  3、3月份應納房產稅的計算和預提稅金的會 計處理與2月份相同.

  4、繳納第一季度房產稅時,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房產 5520 貸:銀行存款 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