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裝置管理規定

  森林防火設施裝置及撲火物資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環節,制定防火裝置的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森林防火裝置管理條例

  一、各種防火設施***如:瞭望塔、氣象站、機降點、塔房、防火公路等***都要登記造冊建檔。

  二、防火設施要按要求定期做好維修和養護工作,保證防火需要。瞭望塔、氣象站等主要設施要常年設專人看護,防止損壞丟失。

  三、各種防滅火裝置和防滅火機具,如水槍、油鋸、一袋裝、風力滅火機、水泵等,要登記造冊、編號、建檔,設專人專庫保管,嚴防損壞和丟失。

  四、要定期維修和保養防火機具裝置,使其達到良好狀態,能保證撲火的正常使用。撲火使用後及時檢修保養,非防火期封存入庫。

  五、滅火機具裝置要專機專用,不得隨意挪作它用,發現借用或挪用要追究責任。

  六、計算機及網路裝置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不準挪作它用。

  七、宣傳設施***國道、林區主幹線上設定的永久性森林防火宣傳標語牌、板、彩門等***是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宣傳標語牌、板、彩門每二年重新整理一次,宣傳設施管理不善,不及時維護造成破損,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森防車輛***泛指運輸車、指揮車、油槽車、電瓶車、通訊指揮車、摩托車等***是森防部門用於預防和撲救的交通工具,必須登記造冊,嚴格管理。必須定期維護保養,延長使用年限,保證防滅火工作的需要。要做到出車有命令,行車有記錄。森林防火專用車輛不準擅自動用或挪作它用。

  撲火物資管理辦法

  撲火物資***撲火服、作訓服、頭盔、小帳蓬、氣墊褥、鴨絨被、棉大衣、雨衣、水靴、撲火手套***等,是撲火隊員撲火的重要保障物資,必須加強管理。為此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入帳管理。撲火物資要建立物資帳,購買、領取、配發、消耗必須登記入帳,作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二、入庫管理。要建好撲火物資庫,庫房要寬敞明亮,通風良好,庫房要安裝鐵皮門,庫窗要安裝鐵柵欄,庫內建有三角鐵***或實木***製作的高2.4米×寬0.6米×長4米的貨架,貨架刷軍綠油漆,撲火物資管理要達到架子化、規範化、標準化、標籤化。

  三、明確管理責任。撲火物資均由防火辦主管領導,森林消防大隊長和保管員負責管理,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作到入庫有登記,出庫有簽字,用後收回及時清點報告。

  四、定期清查、點驗。撲火物資在兩防前必須進行清查,核對帳物,嚴禁外借或挪作它用,不得人為損壞丟失,防止發黴變質。

  五、撲火物資人為損壞、丟失的要追求主要領導和保管員的責任,視情節分別予以經濟處罰或行政紀律處分。

  六、庫房內要經常進行清掃,保持清潔,物品擺放整齊。

  七、專業森林消防大隊撲火物資消耗,由大隊提出書面報告,由防火辦主管領導親自檢查,允許簽字後方可消耗,但必須作出帳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