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醫療衛生調研報告

  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關係到廣大農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更直接影響到國家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希望對你有用!

  篇1

  改進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險,既是我國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又是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要求。為加快建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提高農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進城鄉社會經濟統籌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精神,各級政府統一領導部署,有關部門精心組織實施,廣大農村群眾積極參與,初步確立了“大病統籌、醫療救助和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三位一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

  今年寒假期間,本人發動“保山市隆陽區蒲縹大學生聯合會”成員專門對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現狀進行調研,採取訪談、問卷、文獻等多種調查方式,對農民、政府工作人員等進行深入調查,努力探尋現行農村醫療保險模式存在的不足及可行的解決對策,希望對完善農村醫療保險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 調查時間:

  20xx年1月26日——20xx年2月22日

   調查地點:

  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

   調查物件:

  農村居民、政府工作人員、醫療工作者

   調查方法:

  問卷、文獻、訪談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發展巨集觀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識到,“三農”問題是關係黨和國家全域性性的根本問題。而不解決好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就無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談不上現代化社會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也已表明,在農村建立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勢在必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我國農民自己創造的互助共濟的醫療保障制度,在保障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它為世界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所普遍存在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範本,不僅在國內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而且在國際上得到好評。世界銀行和世界衛生組織把我國農村的合作醫療稱為“發展中國家解決衛生經費的唯一典範”。

  合作醫療在將近50年的發展歷程中,先後經歷了20世紀40年代的萌芽階段、50年代的初創階段、60~70年代的發展與鼎盛階段、80年代的解體階段和90年代以來的恢復和發展階段。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

  二、“新農合”在保山市隆陽區的發展:

  ***一***區域概況:

  保山市隆陽區,位於雲南省西部,橫斷山脈南段。境內山脈起伏盤錯,最高海拔3655.9米,最低海拔648米。東距省會昆明593千米,西離中緬邊境279千米,全境東西寬78千米,南北長96千米,全區總幅員面積為5011平方千米,其中山區、半山區佔總面積的92.6%。隆陽區轄2個街道、6個鎮、6個鄉、 4個民族鄉。全區總人口85.8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73.68萬人,佔總人口的85.83%;少數民族人口11.55萬人,佔總人口的13.46%。

  改革開放以來,隆陽區經濟社會取得了長足發展,城鎮建設、所有制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已形成了糧油、菸草、蔗糖、畜禽、林果、蔬菜、咖啡、絲麻、山葵、藥材花卉等十類優勢農業產業,全區一、二、三產業的比重由1978年的57.8:21.1:21.1調整為2005年的32.58:27.05:40.37。2005年,全區實現國內生產總值***現價***48.9億元,同比增長15.1%,其中:第一產業15.93億元,第二產業13.23億元,第三產業19.74億元;實現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2.22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121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79元。優越的立體氣候,造就了豐富多樣的生物資源,給隆陽區帶來了立體農業之利,已被國家列為滇西農業綜合開發區和全國糧棉大縣***區***之一。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經濟建設的發展,隆陽區將逐步成為我國內地向西南邊疆實行經濟技術轉移的支撐點和接力點。

  ***二***“新農合”發展成效:

  自2005年 [] 隆陽區被列為首批“新農合”試點以來,隆陽區把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來抓。在具體工作中,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作為每年黨委、政府的“民心工程”,納入市、縣、鄉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列為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考核指標進行考核。各級政府都分別成立了領導小組和監督委員會,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管理網路,切實加強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各級政府還認真落實“新農合”機構和人員編制,市、縣、鄉三級均成立了合管辦,落實經辦機構的工作經費。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均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和專職人員,落實了辦公設施,建立健全了合作醫療各項工作制度。

  為了讓廣大群眾真正瞭解“新農合”,消除農民群眾的顧慮,逐步認識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互助共濟意識,各縣區採取多種方式開展“新農合”宣傳,通過對享受到“新農合”補償的農民的專訪,並在新聞報紙上作專題報道,強化了“新農合”宣傳的直觀性和輻射能力,讓群眾親眼看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為進一步做好“新農合”工作,根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保山市各試點縣區均認真組織開展了基線調查和“新農合”執行情況分析,並在全面分析、評估、測算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實可行的試點實施方案。同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各縣區根據執行情況,及時調整試點方案。

  至去年年底,隆陽區按照制定的各專案標任務,強化措施,狠抓落實,較好地完成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目前,全區實際參合約850000人,參合率達98.33%,共籌措資金 1億多元,使六十多萬農民得到了補償。

  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在全區的全面鋪開,廣大農村群眾得到了最大的實惠:提高了孕產婦住院分娩率,全區共有2800名孕產婦得到住院補償, 2007年全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80.24%;減輕了患傳染病參合農民的經濟負擔,全區共有710人次因患傳染病得到“新農合”補償,共補償資金41.89萬元;有效緩解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共減免住院病人費用91048人次,其中得到9001-10000元的8人次,10000元以上的7人次。

  三、隆陽區在發展“新農合”中取得的經驗:

  隆陽區自2006年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以來,在各級各部門的關心支援下,解放思想,開拓創新,不斷推進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向前發展,在方案設計、制度建設與執行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主要有以下幾點:

  1.制定和完善實施方案,讓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為不斷完善實施方案,擴大群眾受益面,隆陽區先後對實施方案進行了兩次調整,實現了人民群眾利益最大化。截止2008年3月份,共籌集到1.28億元“新農合”基金,有62.95萬人次受益,基金為農民群眾支付6266.20萬元,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2.聯絡實際,以人為本,對孕產婦實行政策傾斜。長期以來,隆陽區農村醫療衛生保健水平滯後,特別是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難以得到有效控制。隆陽區在制定“新農合”實施方案過程中,對孕產婦順產實行打包收費制度,即對孕產婦順產到鄉級醫療機住院的給予全額減免,病人不需要付任何費用;到區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病人只需付300元,到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分娩***順產***的給予350元定額補助。自孕產婦打抱收費制度實施兩年來,孕婦和嬰兒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產婦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0.3135‰,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0.52‰;2007年嬰兒死亡率比上年下降了1.18‰。目前,隆陽區實施的孕產婦打包收費制度已在全市得到推廣。

  3.探索監督機制的多種實現形式,確保我區“新農合”穩步發展。積極探索制度監督、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的實現形式:

  一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工作職責***試行***》隆合管[2008]1號檔案,明確了區鄉合管辦的工作職責,並明確規定了其權利和義務,要求區鄉合管辦要把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放在工作的首位,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職責,確保我區“新農合”工作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是印發了《隆陽區衛生局關於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隆衛字[2007]16號檔案,並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簽訂了服務協議書,明確了其權利與義務,並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不斷規範服務,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堅決村絕套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對於違反“新農合”相關制度的行為,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是印發了《隆陽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關於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增長的通知》隆合管[2008]2號檔案,對市區鄉各定點醫療機構的次均費用實行分別限價規定,限定藥品比例,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四是加大對合管辦及定點醫療機構的培訓力度。三年來我區共組織“新農合”工作人員培訓10餘次,對全區定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及區鄉合管辦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提高了經辦機構的管理能力和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

  五是率先實行入戶核查制度,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通過核查,成功杜絕了部分醫療機構套取基金的行為,現在入戶核查制度在全市已得以推廣。

  六是嚴格稽核報銷單據,對報銷單據實行“三審制”,即醫療機構自審,鄉鎮合管辦初審,區合管辦終審,對於不合格的病歷給予清退,嚴把報銷單據稽核關。

  4.積極探索社會救濟機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推進我區衛生事業救濟制度的向前發展。隆陽區地處保山市中心,是保山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但長期以來,隆陽區經濟基礎薄弱,農業仍是廣大農民群眾主要經濟來源,特別是貧困人口所佔基數較大,如何對農村弱勢群眾實行有效的醫療求助,關係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否能贏得民心的根本體現。對此,隆陽區把探索社會救濟制度的探索納入工作重點來抓,通過與民政部門、殘聯等部門的共同協作,對五保戶、殘疾人、特困戶等弱勢群眾進行每年5元∕人的參合補助,2009年將提高到每年10元∕人;對特殊群體住院減免後,自付部分仍無力承擔的,根據由隆陽區民政局、衛生局、財政局三部門聯合發文的《隆陽區農村醫療求助實施辦法》隆民政聯[2005]95號檔案規定,按不同標準給予500元—5000元的救助。

  5.加大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我區農村衛生事業。自實施“新農合”以來,我區積極向上級爭取“新農合”配套專案,不斷改善農村醫療環境,推進我區農村衛生事業向前發展。

  2007年已列入專案建設計劃的有:市二院新建住院大樓專案,專案總投資5000萬元,第一期工程投資1000萬已經完成;15個衛生院改擴建專案,總投資765萬元;16個衛生院裝置配置專案,總投資300多萬元;96個村衛生室建設,總投資500萬元,上述專案已全部完成,我們相信,醫療條件的不斷改善,將進一步推動我區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為“新農合”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奠定堅實的基礎。

  6.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一是鼓勵在職人員加強學習、自覺學習。

  二是通過舉辦遠端視訊中專教育,解決了264個鄉村醫生長期以來無文憑的問題。

  三是選送業務骨幹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三年來共進修77人。

  四是鼓勵在職人員參加函授大專、本科班學習。

  五是積極派人蔘加省市舉辦的各種專業技術培訓班。

  六是紮實開展對口支援。武警保山醫院、市二院、區保健院對技術力量薄弱的7所山區衛生院,以“傳、幫、帶”的形式,重點支援相關衛生院婦產科和外科建設。

  七是下派業務骨幹到鄉鎮衛生院任職。如隆陽區婦幼保健院原院長,外科技術骨幹,到河圖衛生院任院長2年多以來,帶領全院職工真抓實幹、勵精圖治,使河圖衛生院的整體服務功能得到不斷加強,贏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八是招聘衛生技術人員98人,充實醫療機構。

  四、問卷調查結論分析:***問卷及資料見附件***

  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針對農民、村幹部進行了一系列有關“新農合”實施情況的調查,主要是採取問卷調查和訪談兩種方式,共發放問卷200 份,回收192份,有效問卷188份,有效率達94%。下面就調研情況分析如下。

  ***一*** 農民看病選擇什麼地方:

  當人們生病時,一般選擇什麼地方看病,在“新農合”的制度設計中有比較重要的意義, 這樣才能確定參加“新農合”應該是哪些醫院, 才能真正達到便民利民惠民的目的。調查結果顯示, 當農民生病時10%的人會選擇所在的村衛生所就診,主要原因是距離近、價格便宜,可見村衛生所在農民的治療小病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48%的人選擇個體醫生,這可能是個體醫生離自己家比較近,而且免去掛號的麻煩;只有42%的人會選擇鄉級以上的醫院,這些醫院的技術是主要的優勢,大病的治療醫院還主要是鄉級以上醫院,這點也不能忽視。但對農民的參保內容應以常見病為主, 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群眾的看病問題。

  ***二***對“新農合”的宣傳效果:

  200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逐步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3年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但是基層是否有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具體宣傳呢?通過調查可以看出,64%的人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途徑是政府宣傳和電視報紙等媒體。其它宣傳途徑主要有:①廣播站和電視臺的宣傳、②下發到每戶村民的《致全縣農民群眾的一封信》、③村委親自到村民家中進行宣傳、④召集各鎮合醫辦小組釋出當年相關政策。從中可以明顯的看出,政府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還是很到位的,宣傳效果很好。

  ***三***農民的參與度:

  “新農合”實施已經有幾年了, 但調查結果並不很令人滿意, 已有96%的人蔘加了“新農合”,這其中有84%的人是自願參加的, 有16%的不是自願的,可能是受了別人的影響參加的。因為“新農合”是以“戶”為單位的,所以一家人要參加就都參加,不參加就都不參加,不得以家庭部分成員參加。這裡的非自願不是有相關部門的人在其中強制農民參加。其中不參保的原因則主要有經濟負擔重、認為“新農合”沒什麼用、不瞭解“新農合”以及覺得“新農合”麻煩等這幾個方面。 總體來說,農民的參與度達到一定水平,但還沒有完全覆蓋。解決的方法還是要以宣傳為主要手段,從而使人們對“新農合”有更加深入的理解, 逐步轉變一部分人對“新農合”的錯誤認識, 同時農民也有了更多的經濟能力來參保。

  ***四***“新農合”的報銷制度:

  “新農合”的報銷制度對農民有著重要意義,但參保者對報銷制度還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報銷, 但根本不知道怎麼去做, 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農民對“新農合”的參與熱情。對於“新農合”的報銷程式,42%的人認為太麻煩了,做起來有點難。這其中可能是因為農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 再加上相關組織對“新農合”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農民對“新農合”一系列的報銷規定理解起來比較難,做起來就更不易。但大家對報銷情況還是滿意的。所以,政府在制定政策的同時應結合農民的實際,簡化相關程式,以最簡潔易懂的語言向農民宣傳“新農合”。

  ***五***對“新農合”的滿意度:

  參保者中有95%的人認為“新農合”對農民群眾有好處, 他們認為中央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背景下針對農村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 對促進農村建設有很大的好處, 從中央到地方也在處處為農民著想, 所以“新農合”作為其中一項政策對農民是真正有好處的。66%的人認為“新農合”減輕了經濟負擔,但是幅度不大,有待加強。這就說明,“新農合”對減輕農民的負擔還是起了一定的作用,農民對“新農合”還是充滿希望和期待的,是能接受並支援“新農合”的推廣的。“新農合”在賠率以及理賠內容上應該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有所擴大,以更大程度地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

  ***六***參保後,看病花費的變化:

  “新農合”可以說是順應時代要求,合民意、順民心的一項政策, 通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經濟負擔, 但是醫院或其他部門有沒有變相地收取“新農合”為農民節省的這部分費用呢?在調查的過程中, 可以看到農民普遍感覺現在的醫療服務價格和原來相比有所上升,但這可能有這幾方面因素:一是這幾年物價上漲,使得醫療領域價格也在上升;二是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人民群眾收入不斷增加;三是部分地區可能存在將中央的醫療政策為農民節省下來的那部分錢變為醫療服務價格提升中的差價,變相地收入囊中。所以,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應該加強並完善價格監督機制, 從各方面促進“新農合”政策的推進。

  五、“新農合”中存在的問題:

  從上面對農民的調查問卷的分析中, 可以看出隆陽區的“新農合”在一定程度上還是可以解決農民的就醫困難問題的,對農村的建設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作為一個新事物,它不論是從制度設計上還是組織實施上都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1.保障目標依然定位為保大病。在農村的現實生活中,真正影響農村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許多農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為“小病無錢治而扛成大病”的。從醫療衛生投入的績效看,對大病的干預所獲得的健康效果遠不如對常見病和多發病的及時干預。

  2.籌資困難和執行管理費用過高,現行籌資水平難以提供有效的大病醫療保障。恢復和重建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最重要的就是解決資金來源問題。隨著農村稅費改革的開展,鄉鎮財政、集體收入銳減,許多村的集體經濟已所存無幾,向農民集資成為建立合作醫療基金的主要經濟來源。但向農民集資的難易程度,主要取決於農民對農村合作醫療的認識和信任程度。從全國農村合作醫療的現狀看,參加合作醫療的比重較小,大多數地區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滿意程度比較低, 參與意願不強。

  3.新農合統一的標準體制難以適應收入水平差距極大的農民人人享有衛生保健的要求。由於地區經濟發展差異, 我國農村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極不平衡,形成了東部、中部、西部的收入梯度,而區域內部因鄉村勞動力的急劇分化和大規模的非農化、職工化,農民對醫療保障的要求也不一樣,這就給建立統一的農村醫療保障體制即農村醫療保障的主體、專案、資金籌集、管理方式、待遇標準等方面的統一設定了障礙。

  ***二***政府政策不穩定,投入不足,缺少法律保障:

  1.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不穩定,有關政策之間相互衝突。經濟體制改革以後,國家對合作醫療採取了放任自流的態度。這就使得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失去了國家政策的“強制性”威力,再加上地方、部門之間的利益分割和對立,使得他們的主動性大大降低,沒有足夠的動力來推動合作醫療政策的實施。90年代以後,國家為減輕農民負擔,取消了“合作醫療”專案,這一政策與國家支援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相沖突,因而加大了發展農村合作醫療的難度。

  2.政府財力不足,公共資財籌集難。衛生醫療事業本是公共產品, 政府對其必要的投入是理所當然的事。然而近些年來,國家對合作醫療沒有明確的籌資政策,各級財政對合作醫療也沒有明確的支出專案。目前我國合作醫療已經演變成為農民個人集資為主的模式,也就是說,用農民自己的錢給自己減免小傷小病費用,難以分擔他們因大病所引起的沉重負擔。這不僅達不到應有的互助共濟、分擔風險的目標,而且增加了合作醫療的管理成本,最終削弱了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3.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保障農村的合作醫療制度。沒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使得合作醫療的性質不能確定下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作用也難以定位,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容易產生混亂。農村醫療保險立法必須符合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狀況和農民需要,如果不能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以強制為原則,必然會引起農民反感。

  ***三***農民思想認識有偏差,對政府缺乏足夠的信任:

  1.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互助共濟是傳統美德,但現階段對於並不富裕的群眾都要求有這樣的思想境界是不現實的。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2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著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為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於白交。生病後能拖則拖、能扛則扛,也反映出一部分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和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2.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讓農民心存疑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推行過程中,最大的困難之一是農民普遍存在的對政府的信任問題。擔心合作醫療能不能長久,擔心各項政策能否真正落實, 擔心合作醫療經費會不會被截留、挪用、貪汙和私分, 擔心在實施過程中有沒有憑關係、走後門,在報銷範圍和額度上因人而異,等等。

  ***四*** 現有的農村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極不合理,難以充分發揮效益:

  1.按照農村的行政區劃設定衛生醫療網點,使不少網點實際上業務不足,可有可無。不少地方的農民基本可以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直接去縣或縣以上醫院。因此,一鄉***鎮***一院的佈局已明顯不能適應新的情況。這是相當多的鄉鎮衛生院業務量減少、自身生存困難的一大原因。

  2.縣鄉衛生體系機構重疊、人員臃腫現象突出,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縣級衛生醫療機構,除縣級醫院外,還有中醫院、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站、計劃生育指導站,以及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機構等,鄉鎮除了衛生院之外也都還設有計劃生育指導站。這些機構大多自成體系,自己進行小而全的建設,不僅造成醫療衛生設施的低水平重複建設和衛生技術人員的浪費。而且增加了大量的非專業人員,加大了機構執行成本。因此,必須打破部門體制的限制,促進縣鄉衛生資源的流動和重新組合。

  六、對“新農合”的一點建議:

  第一,要進一步加大新農合工作的宣傳力度。讓農民進一步瞭解新農合的有關政策、制度及給群眾帶來的實惠。

  第二,加強農村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要切實把好人才關,政府在選拔人才時要極其嚴格,從源頭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三,明碼標價。每日都有部分藥價公佈,讓農民看到,瞭解到藥價的具體情況,真正讓他們作到心中有數。並且加大監管力度,如有可能讓農民參與監督,防於民、用於民。

  第四,提高報銷比例,降低起付點,增大報銷範圍。要想最大限度地給老百姓實惠,就得讓老百姓享受到“新農合”帶來的好處。

  第五,加強醫療機構建設。目前,一些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滿足群眾基本就醫,但個別衛生院基礎條件差,缺少起碼的診療裝置,缺少專業技術人員,不能滿足農民群眾的就醫需要。建議各級政府多方爭取資金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改善醫療條件,以滿足農民群眾的就醫需求。

  第六,政府要明確在農村醫療保險中的職責。政府不僅要對反饋資訊做出處理,而且要主動收集資訊,做出正確的預測和估算,對政策作及時的調整,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使政策得到逐步完善。

  第六,深化農民對合作醫療的理解,提高參“合”度及滿意度。要大力宣傳合作醫療的出發點、目的及其社會意義和具體操作執行, 使農民瞭解發生在周圍的因病致貧和合作醫療優越性的典型事例,使合作醫療制度深入人心,不斷為農民群眾所理解和接受,自覺參加合作醫療。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在醫藥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上漲的情況下,農民醫藥費用支出上升的幅度大大超出了農民實際收入的增長幅度,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很容易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只有努力提高農民收入,增強農民承受能力,才能真正達到普及農村醫療保險的目的。

  七、總結:

  農民的健康狀況一直是黨中央和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和關切的問題。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現如今政府福利已潛入全國各個小地方,惠及的範圍也已大大增大。此次所做的關於“新農合”的調研深入地瞭解了當地的參保情況、政府宣傳、醫院福利落實情況及群眾的滿意度等,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建議。希望我國的新農村的建設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能夠結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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