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制度

  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改革,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要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舉措,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希望對你有用!

  篇1

  1、局黨組、各支部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當作頭等大事來抓,由單位黨政領導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把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評,實行一票否決制。有腐敗現象的單位年終不能評為先進單位,有腐敗行為的個人不能評為先進個人。

  2、各支部要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廉政準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要始終保持清政廉潔,防止腐敗,杜絕不廉潔行為。

  3、嚴格執行中紀委“廉潔自律”五條規定和補充規定,廉潔從政,以身作則,艱苦奮鬥,勤儉節約,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

  4、堅持領導幹部個人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

  5、堅持廉政公開制度,做到制度、收費專案、收費金額三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6、改進領導作風,提高工作效益,堅持原則,盡職盡責,嚴守機關紀律,克服工作推諉扯皮現象,黨員幹部要帶頭嚴於律己,率先垂範。

  7、堅持團結,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高覺悟,統一認識,通力協作,搞好工作。

  8、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發揚民主,辦事公開,增加工作透明度,認真聽取各方面批評和建議,改進工作作風,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篇2

  局黨組、領導班子和基層單位黨支部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專題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情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指示和部署情況;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任務分解及目標責任書籤訂情況;分析研究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狀況,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及其組織實施情況。

  2.組織領導全系統加強反腐倡廉建設情況,完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任務情況。

  3.組織黨員幹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風廉政法規,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情況。

  4.黨組***支部***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年度述職述廉情況。

  5.本單位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規章制度及結合實際落實情況。

  6.提拔使用幹部情況。

  7.黨政主要領導帶隊組織對系統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檢查考核及考核結果運用情況。

  8.對下屬單位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實施責任追究的情況;重大問題隨時報告情況。

  9.完成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安排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項治理工作情況。

  10.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情況。

  11.領導班子成員遵守廉潔自律規定情況。

  12.責任範圍內應該報告的其他事項。

  二、方法和時限

  局黨組和領導幹部貫徹落實本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專題報告,由局辦公室統一收集報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各中心黨支部及其領導班子成員的報告,報送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具體報送時間均為下年度1月10日前報送。專項工作視情況不定期報告,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三、幾點要求

  1.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報告堅持一年一次。

  2.報告要突出重點,講求質量。班子的報告應突出班子組織領導情況和年度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市紀委或局黨組確定承擔牽頭任務時,要把牽頭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報告的重點內容之一。領導幹部的報告要突出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分管職責範圍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個人廉潔自律的情況。主要領導的報告不能用班子的報告代替。

  3.報告要嚴格執行程式。班子的報告要經過集體審定,主要領導簽發上報。班子成員的報告由主要領導審查並簽出意見。主要領導的報告由黨組、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查。

  4.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在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報告前,可下發報告提綱,由報告的班子及其成員按提綱要求回答。必要時,領導小組要專門聽取班子及成員的專題報告,並就有關問題進行質詢評議。

  5.加強對執行報告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在進行年度責任制考核時,要把執行報告制度情況列入檢查考核內容。凡逾期未報告、對報告制度不落實、報告內容不完備、報告主體缺失的單位,責令限期報告,並在年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考核中扣分、降等;情節嚴重的,考核為不合格,並予以通報。

  篇3

  為進一步加強對市直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尤其是“一把手”的有效監督,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共廣水市委、廣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水市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廣發〔2009〕14號***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會研究,決定在市直單位實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日常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日常報告的內容

  ***一***單位報告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和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的情況;

  2.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

  3.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議事決策程式的情況,重點是重要事項決策、幹部任免、專案安排和大額度資金***10萬元以上***使用等“三重一大”的情況;

  4.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情況;

  5.糾正本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和服務、促進經濟發展的情況;

  6.單位和系統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處理的情況;

  7.其它。

  ***二***領導班子成員報告的內容

  1.本人婚姻變化的情況;

  2.本人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和因私出國***境***的情況;

  3.配偶、子女自費留學、出國***境***定居及有關情況;

  4.子女與外國人、港澳臺居民通婚的情況;

  5.本人及其配偶購買小汽車和不動產的情況;

  6.本人操辦或參與操辦的本人及其配偶、雙方父母、子女婚喪喜慶事宜的情況;

  7.配偶、子女經商辦企業的情況;

  8.配偶工作調動及配偶、子女調進本系統、本單位工作的情況;

  9.配偶、子女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

  10.其他。

  二、日常報告的要求

  ***一***要明確報告的意義和目的。實行日常報告制度是落實《黨章》規定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對市直單位及黨員幹部實施有效監督、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認真負責,確保日常報告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二***要明確報告的時間和方式。一般需紀工委參加的會議應當提前報告,以便紀工委作好參加會議的準備,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當及時向對口負責和聯絡的紀工委報告。日常工作情況每季度報送一次,每季度的第三個月的25日以前,各單位要將《市直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報告表》、《領導班子成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直接報送對口負責和聯絡的紀工委。涉及的特別重大事項和突發性問題要隨時報告。年底,各單位要向對口負責和聯絡的紀工委報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的綜合報告。

  ***三***要遵守報告紀律。各單位要按要求如實報告。紀工委、監察分局對報告的內容實行回訪制度,通過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明察暗訪等形式對所報告的內容進行抽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或不按時報告的,由對口負責和聯絡的紀工委、監察分局視情況作出處理。

  三、報告結果的運用

  根據報告情況,相關紀工委、監察分局要及時分析、評估該單位的整體狀況,對單位和個人報告內容不符以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等輕微問題,予以口頭告誡或下達整改意見書;問題較嚴重的,按程式下達監察建議書,要求限期整改。對問題嚴重、影響惡劣和社會反映強烈的,經市紀委、監察局批准,組織對該單位的專項巡查和對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