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2015年小升初政策不斷,為了讓家長們更加熟悉小升初政策,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2015年。
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家長們參考。
新區招生辦,各教育署、中小學: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5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5〕10號***精神,為促進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區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中小學生的合法權益、規範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二***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根據“十二五”期間區域教育佈局調整和常住人口的變化,對本區教育事業發展作出整體規劃。各教育署要加強對本轄區內生源的摸底調研,並根據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和本區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各公辦學校對口招生入學範圍,確保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都有相應的學位。
***三***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改革招生入學方法,通過“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試行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資訊登記、義務教育階段民辦中小學網上報名等辦法,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實施招生入學工作管理,切實貫徹就近入學原則,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相關資訊,加強教育部門、中小學校和家庭、社會之間的溝通交流。
區招生辦通過本部門和學校網站公告、在社群張貼《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學資訊登記時間、地點,以及入學報名時間、地點及稽核時所需攜帶的各種證件,向小學升入初中的學生家長髮放入學告知書。
***五***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提供的本區域入學適齡兒童資料,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安排適齡兒童入學。小學班額為40人、初中班額為45人,接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為主的學校,可適當放寬班額至50人以內。有條件的學校,小學班額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額可安排35人左右。
***六***各學校應按照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就近入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不得以創辦特色為名舉辦重點班、實驗班;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文化測試選拔學生並按照測試成績分班;不得將招生入學工作與奧數成績、英語星級考等各類學科競賽、等級考證書掛鉤,不得以競賽、等級考證書作為選拔和錄取學生的依據。不得拒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隨班就讀。本區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二、小學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一***各相關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根據本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要求和區教育局的安排,做好相關設施裝置的配備和技術支撐工作,合理安排相應的工作人員,確保適齡兒童入學資訊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2015年小學招生入學物件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週歲的兒童,殘疾兒童可適當推遲一年入學。4月11日-4月30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資訊,獲取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在區指定地點,登記孩子入學資訊,獲取小學入學資訊登記表。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資訊登記時,家長應明確作出在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
資訊登記時,家長需對提供的相關人口資訊和靈活就業資訊進行比對確認,如與實際情況不符,應先到有關部門補辦或更正資訊,再到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入學資訊登記。
***二***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4〕2號***精神,2015年全面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可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在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區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招生辦安排對口入學。
***三***區招生辦、各教育署、各學校要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號***和《關於對“醫院外來護工”等四類來滬從業人員實行開展靈活就業登記的通知》***滬人社就發〔2013〕13號***的精神,切實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將隨遷子女招生納入區義務教育招生計劃,規範對招收隨遷子女的民辦小學招生工作管理,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稽核。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13〕73號***的要求,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臨時居住證》滿3年***從首次發證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且連續2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15年7月30日***在街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2015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為7月30日。2016年起,所有新生辦理入學手續截止日統一為6月30日。
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統籌安排進入政府委託的民辦小學就讀。
***四***5月23日-24日為全市公辦小學報名日,各報名點對已填寫入學資訊登記的適齡兒童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現場核對。本市戶籍的,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資訊登記表》、預防接種證,在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或廉租房相關材料證明等。
非本市戶籍的,家長鬚帶領適齡兒童,攜帶戶口簿、《入學資訊登記表》、預防接種證、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臨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以及適齡兒童本人的《上海市臨時居住證》等證件。
區招生辦、教育署和學校要對登記就讀一年級新生的隨遷子女學生及父母的有關證件進行核對,要通過居住證讀卡機對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證件和證件有效期限進行核對;要通過資訊系統對隨遷子女父母靈活就業登記證明進行資訊比對。
***五***按照“總量控制、逐年減少”的原則,今年本區小學繼續招收體育特長生***具體要求參照初中藝體特長生招生政策 。
三、初中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一***跨區縣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應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小學畢業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戶籍所在地區縣就讀初中,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就讀初中。在戶籍所在地就讀小學、因居住地變更需在居住地就讀初中的,可憑《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等相關證件申請到居住地就讀初中。辦理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和到居住地就讀手續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區招生辦按照本區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學規定和實施辦法,妥善安排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和到居住地就讀的學生入學。
***二***本區公辦初中學校仍按戶籍、房產等資訊對口安排入學。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一般均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讀。本區公辦寄宿制學校或寄宿班招生,按照有關規定招收新生。當報名的學生人數少於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如數錄取;當報名的學生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可採用“電腦派位”等辦法錄取學生。任何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學籍材料的學生。
***三***進一步加強對體育傳統專案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的整體規劃和招生工作管理。經批准且考核獲得良好以上的體育傳統專案學校和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可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藝體特長生的招生數嚴格控制在本年級學生總數的5%以內。招生專案及招生名額由區教育局統一編制***見附件5 點選檢視、附件6 點選檢視***並報市教委備案並公示。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報名、測試工作由有關學校組織實施。各有關學校擬錄取的特長生名單經區教育局審定後,由區招生辦組織錄取。各有關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辦法及招生計劃確定的專案、名額實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為名對學生進行學科類內容的考試或測試。嚴禁學校以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為名招收擇校生。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學生統一安排至本區公辦初中或接受政府委託的民辦中學就讀。初中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