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2015年小升初政策不斷,為了讓家長們更加熟悉小升初政策,今天小編要與大家分享:2015年。

  具體內容如下,僅供家長們參考。

  各小學、初中***九年一貫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3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3〕22號***檔案精神,為促進本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區2013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本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構建面向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立足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政府資訊公開原則,建立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資源配置狀況和招生資訊公開制度以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公示制度、告知制度、誠信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合理設點佈局,充分發揮與均衡配置本區公辦教育資源,滿足每位適齡學生的入學需要,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教育多層次的需求,構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社會環境,使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成為人民滿意的陽光工程。
 

  二、工作原則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在區教育局的統籌協調下有序實施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2.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以“就近免試入學”為原則,學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滬府發〔2011〕74號***精神,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青浦區教育局制定了本市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記入學招生的實施細則***試行***。***具體實施細則見附件2***

  3.切實做好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件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凡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均需辦理相關居住證件,同時需提供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證件、務工證明***以1年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記錄為準;暫未列入保險範圍的外來務工人員,需在就業所在地的街鎮社群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就業服務視窗辦妥靈活就業登記,或由街鎮開具的從事1年及以上就業證明***、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戶籍證明。按照居住證屬地管理原則,由其父母向各街鎮社群申請入學。

  各街鎮社群根據家長所提供的材料和區域內學校的招生計劃統籌安排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青浦區教育局制定2013年青浦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招生指導意見***試行******具體實施細則見附件3***

  4.本區特殊學校***輔讀學校、初等職校***面向全區進行招生。

  5.民辦學校招生辦法按市相關規定,經區教育局稽核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實施。民辦學校招生應以《學生成長記錄冊》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作為錄取的依據,不得進行與入學掛鉤的測試和麵試,不得要求報名學生提供其他學科類競賽、等級考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