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哲學辯證法常識五大考點整理

  知識點的整理工作是政治學習的重要方法!以下是由小編收集整理的,歡迎閱讀!

  考點1矛盾就是對立統一

  1.矛盾是指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簡言之,矛盾就是對立統一。

  2.矛盾的基本屬性:對立***鬥爭性***與統一***同一性***。①“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分離的屬性、趨勢,又叫“鬥爭性”。②“統一”是指矛盾雙方相互吸引、相互聯結的屬性、趨勢,又叫“同一性”。“統一”包括以下兩種情形。第一,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為前提,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第二,矛盾雙方依據一定的條件相互轉化。

  3.方法論:既然任何事物都包含著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兩點,而不是一點,那麼,我們要如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就必須堅持一分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對矛盾作全面的分析,防止片面性。

  考點2矛盾的普遍性

  1.矛盾具有普遍性: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中,矛盾貫穿於每一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即事事有矛盾,時時有矛盾。①不能把普遍性理解為每一事物同周圍其他各種事物之間都有矛盾。事事有矛盾是說每一事物內部都包含著矛盾,而不是說每一事物同所有事物之間都存在矛盾。兩個毫不相干的事物未處於統一體中,就不構成現實的矛盾。只有在一定條件下,它們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時,才構成矛盾關係。②人們尚未認識,還不能對其具體矛盾作出科學解釋的事物,並不等於不存在矛盾。③人們不易察覺的矛盾,不等於就不存在了。一般說來,處於動態中的、較為激化的矛盾,人們往往易於覺察,而事物處於相對靜止時的矛盾或處於緩和狀態中的矛盾,需要通過思維才能認識和把握。

  2.矛盾具有客觀性:矛盾是一切客觀事物所固有的,它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既不會因為人們否認它、迴避它而消失,也不會因為人們任意誇大或縮小它而改變。

  3.承認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觀性是正確對待矛盾的前提。由於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又是客觀的,所以,決定了人們必須敢於實事求是地承認矛盾、揭露矛盾,而不能害怕、迴避和否定矛盾,承認矛盾的普遍性與客觀性是正確對待矛盾的前提。

  考點3矛盾的特殊性

  1.矛盾的特殊性:①含義: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各有其特點。②矛盾的特殊性有三個方面的具體表現: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點。其二,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發展階段各有不同的特點。其三,事物矛盾的雙方各有其特點。

  2.具體問題具體分析:①所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指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導下,具體地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並找出解決矛盾的正確方法。②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矛盾特殊性原理的要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人們正確認識事物的基礎,是人們正確解決矛盾的關鍵。它是我們在一切實際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的基本方法。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則,是馬克思主義的最本質的東西,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

  考點4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

  1.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特殊性***個性***是辯證統一的關係。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聯結。一方面,矛盾的普遍性寓於特殊性之中,並通過特殊性表現出來,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也離不開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沒有的。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相互轉化。表現為從空間上看,在一定範圍是普遍性的東西,在另一範圍則變為特殊性的東西,反之亦然;從時間上看,在一定階段是特殊性的東西,在另一發展階段則變成普遍性的東西,反之亦然。

  注意:共性與個性是從性質角度而言,多數與少數、整體與部分是從數量、範圍角度而言。多數與少數是事物數量上的差別,不能說多數存在於少數之中,少數包含多數;整體雖由部分組成,但不是事物各部分的共同本質***普遍性是同類事物的共性***,也不能說整體寓於部分之中。

  2.方法論:第一,應遵循從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認識秩序。第二,掌握一般號召與個別指導相結合的科學的工作方法。

  考點5主次矛盾

  1.主要矛盾是指在複雜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它的存在和發展,規定或影響著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次要矛盾是指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2.二者的關係:①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賴、相互影響。在事物發展過程中,主要矛盾處於支配地位,起著決定作用,主要矛盾解決得好,可以帶動次要矛盾的解決,但次要矛盾解決得好壞又會反過來影響主要矛盾的解決。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3.學習主次矛盾關係原理,對我們看問題、辦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首先,要善於抓住重點,集中主要力量解決主要矛盾。其次,要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次要矛盾解決得好壞,對主要矛盾的解決也會產生影響。如果把主要矛盾看成是惟一的矛盾,而不用必要的力量去解決次要矛盾,就會陷入形而上學的一點論。總之,我們在學習和工作中既要善於抓住主要矛盾,明確主攻方向,把握中心和關鍵,防止不分主次,同時又要圍繞中心任務開展其他各方面的工作,學會統籌兼顧恰當地處理次要矛盾,防止“單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