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報考制度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有意報考事業單位,因為在很多人眼中事業單位是個”鐵飯碗“。那麼事業單位的報考制度是怎麼樣子的呢?
事業單位考試又稱事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這項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市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部分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考試的時間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區都會在每年的6月至8月間進行。原來尚無全國和全省、市統一招考,最多縣級各個單位統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級統計編制進人計劃、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錄用。
公考與事業招聘不同之處
1、發起機構不同
公務員考試發起機構是國家:中組部和人事部,地方:省、市委組織部和人事廳,各用人單位上報崗位需求 ;事業單位考試發起機構是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
2、報名方式不同
公務員考試是網路報名,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規模大的採取網路報名,人數少則現場報名 。
3、舉辦的統一性不同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事業單位考試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
4、筆試考試科目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北京市和國家均只考行測、申論,個別省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驗和體能測試 ;事業單位考試一般考行測***多數包含公共基礎***、申論,或行測、公共基礎,個別考公文寫作,部分加專業測試 。
5、分數計算方法不同
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麵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少數37開。一般設定總分最低線,個別設單科最低線;事業單位考試筆試和麵試基本上各佔一半,有的46開,一般無最低分數線。
6、人事編制不同
公務員考試錄用後有公務員編制;事業單位考試錄用後是事業單位編制,須參加公務員考試並被錄用後,方可轉為公務員編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18日在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13年我國繼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時,推進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央企,治理拖欠,還將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共三大內容:
1、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尹蔚民介紹,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點分別為:
一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立法程序。推動出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加快出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獎勵、考核等單項配套規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規範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後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規定。
三要完善崗位設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崗位設定動態管理機制,開展管理崗位職員制試點。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實施方案,做好首批實施準備工作。
四要落實和規範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提高公開招聘組織實施規範化水平。
2、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
"2012年,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穩步推進,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有序進行,23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尹蔚民說,"2008年以來,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幅12.6%。"
對於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業工資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資訊指導制度,加快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資訊釋出制度,探索釋出重點行業工資指導線。
同時,積極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範圍,推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評估機制,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尹蔚民說,"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二要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研究建立工資調查比較制度,繼續做好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試調查。
三要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鞏固義務教育學校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成果。
3、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啟動
尹蔚民當日介紹,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設崗,實行公開奏,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條塊結合、上下結合。要繼續深化改革試點,不斷總結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切實加強新聞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事業單位人員納入社保
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起施行。屆時,全國110多萬個事業單位,3153萬在編人員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養老金將面臨保值增值難題。與各省市養老金結餘資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同樣面臨著貶值風險與支出壓力,因此加快全社會養老金委託投資模式頂層設計迫在眉睫。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作為中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將於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確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會保險、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改革亮點。多位專家表示,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由此將與機關體系鬆綁,有望走入長期平穩增加的通道,3100萬人或漲薪。
2014年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有關"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引發了"養老金雙軌制並軌在即"的熱論。然而,人社部旋即出面澄清,"《條例》只是對於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至於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確定。"
《條例》明確要求,"事業單位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意味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將全面打破,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超過3100萬人,他們的命運將受到什麼影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表示,此次改革對於他們來說最大的改變,是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的關係確定為"合同關係",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標。自2002年至今,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國90%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