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的原因

  你知道生物多樣性日嗎?它在哪一天呢?它是為何而設立呢?接下來小編將與你一起來了解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的有關內容,歡迎閱讀:

  生物多樣性受威脅的主要原因:

  1、大面積森林採伐、火燒和農墾;

  2、草地過度放牧和墾殖;

  3、生物資源的過度利用;

  4、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

  5、外來物種的大量引進或侵入;

  6、無控制的旅遊;

  7、汙染;

  8、全球變暖;

  9、各種干擾的累加效應。

  2005年1月24日,以“生物多樣性、科學與管理”為主題、為期5天的生物多樣性國際會議在法國巴黎舉行。聯合國祕書長安南在開幕式上向會議發去致詞,呼籲尚未批准《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其議定書的國家儘快予以批准。安南在致詞中說,生物多樣性是人類生命支柱之一,對穩定氣候和恢復土壤起著重要作用,是人類實現可持續發展和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的重要保障。

  安南說,如今,國際社會對生物多樣性的重視還不夠,許多不可持續的生產和消費方式以及人類的社會和經濟活動使生物多樣性正遭受前所未有的破壞。安南希望各國提高對生物多樣性重要性的認識,呼籲尚未批准《生物多樣性公約》及其議定書的國家儘快行動起來。他強調,保護生物多樣性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國際機構、非政府組織、私營企業乃至所有人的責任,基層社群積極參與尤其重要。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高階顧問沙伊指出,生物多樣性是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及生態系統,對經濟發展、消除貧困、水土保持和汙染控制都有幫助。他說,全球生物多樣性每年產生的價值約在3萬億美元左右,而整體的生態系統每年經濟效益則高達33萬億美元,幾乎與全球國民生產總值相當。因此,保護這一多樣性生態體系對人類的生存至關重要。

  科學家指出,人們對生物多樣性概念有許多誤解,這不是一個關於野獸和植物的簡單概念,而是一個事關人類生活質量和發展質量的重要概念。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由各國首腦參加的最大規模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在此次“地球峰會”上,簽署了一系列有歷史意義的協議和兩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生物多樣性公約》為其 中之一。《生物多樣性公約》是第一項生物多樣性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的全球協議,獲得了各國快速和廣泛的接納,150多個國家在里約大會上即簽署了該檔案。此後共187個國家批准了該協議。

  為紀念2005年5.22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生物多樣性公約》祕書處發出呼籲: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目標是按照公約有關條款從事保護生物多樣性、持續利用其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而產生的惠益。實施手段包括遺傳資源的適當取得及有關技術的適當轉讓,但需顧及對這些資源和技術的一切權利,以及提供適當資金。

  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這一天,作為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的187個國家政府和歐盟請你每天儘自己的一份力,保護生物多樣性,以可持續的方式利用生物多樣性、並公平地分享利用生物多樣性所獲得的惠益。

  生物多樣性是活生物體及其所構成的生態綜合體的變異性。生物界的多姿多彩使地球變成獨特的可棲息之地,並提供了大量維持生命所需的產品和服務。生物多樣性對於人類安康和人民的生計及文化 完整性必不可少。因此,生物多樣性是我們世界的生命保障,並在保護生命和確保生命對變化所帶來的壓力具有恢復力發揮著重要作用。

  針對人類活動造成的前所未有的生物多樣性喪失的狀況,《生物多樣性公約》各締約方承諾到2010年在全球、區域和國家層次上大幅降低如今生物多樣性喪失的速度,以此為減輕貧困並造福於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