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有關知識
物業管理受物業所有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以下是由小編整理,希望大家喜歡!
物業管理的定義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裝置、場所、場地進行管理的活動;
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活動;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物業管理的形式分類
居住物業:是指具備居住功能、 供人們生活居住的建築; 包括住宅小區、單體住宅樓、公寓、 別墅、度假村等; 當然也包括與之相配套的共用設施、 裝置和公共場地。
商業物業:有時也稱投資性物業,是指那些通過經營可以獲取持續增長回報或者可以持續升值的物業,這類物業又可大致分為商服物業和辦公物業。商服物業是指各種供商業、服務業使用的建築場所,包括購物廣場、百貨商店、超市、專賣店、連鎖店、賓館、酒店、倉儲、休閒康樂場所等。辦公物業是從事生產、經營、諮詢、服務等行業的管理人員***白領***辦公的場所,它屬於生產經營資料的範疇。這類物業按照發展變化過程可分為傳統辦公樓、現代寫字樓和智慧化辦公建築等;按照辦公樓物業檔次又可劃分為甲級寫字樓、乙級寫字樓和丙級寫字樓。商業物業市場的繁榮與當地的整體社會經濟狀況相關,特別是與工商貿易、金融保險、顧問諮詢、旅遊等行業的發展密切相關。這類物業由於涉及物業流通與管理的資金數量巨大,所以常以機構***單位***投資為主,物業的使用者多用所有者提供的空間進行經營活動,並用部業租金。
工業物業:是指為人類的生產活動提供使用空間的房屋,包括輕、重工業廠房和發展起來的高新技術產業用房以及相關的研究與發展用房及倉庫等。工業物業有的用於出售、也有的用於出租。一般來說,重工業廠房由於其設計需要符合特定的工藝流程要求和裝置安裝需要,通常只適合特定的使用者使用,因此不容易轉手交易。 高新技術產業***如電子、計算機、精密儀器製造等行業***用房則有較強的適應性。輕工業廠房介於上述兩者之間。
其他用途物業:除了上述物業種類以外的物業,稱為其他物業,有時也稱為特殊物業。這類物業包括賽馬場、高爾夫球場、汽車加油站、飛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橋樑,隧道等物業。特殊物業經營的內容通常要得到政府的許可。特殊物業的市場交易很少,對這類物業的投資多屬長期投資,投資者靠日常經營活動的收益來回收投資、賺取投資收益。這類物業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國家規定最高為 50 年。統計資料顯示,2012年我國物業管理市場整體規模達到5180億元,物業管理面積約為175億平方米。預計在未來幾年中,整體的物業管理面積增長較為緩慢,年均增速約為6%。
相關閱讀:物業管理中知識名詞解釋
1 、物業管理:
包括前期物業管理和物業管理。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2 、業主:
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業主為物業服務費用的交納義務人。同時,在前期物業管理中,開發企業、房屋買受人以及合同約定有繳納義務的房屋使用人、租賃人,均為物業服務費的交納義務人。
3 、業主享有的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 、業主應該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5 、物業服務範圍:
物業服務企業依照約定所涉及的具體內容,主要涉及建築物的共有部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公共場所、公共裝置及公用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 2 ***對每幢樓***除室內***的風貌、結構和環境的使用狀況進行管理和維修保養;*** 3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4 ***消防安全工作;*** 5 ***日常的小修,急修專案或工程;*** 6 ***環境衛生工作;*** 7 ***徵收管理費及其他費用,負責保管和使用管理基金;*** 8 ***確保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遵守各類物業規約,約束他們在使用公用地方和共同設施方面的違規行為;*** 9 ***其他方面。如園林綠化,處理投訴,就公共市政設施的有關事務與政府和公共事業部門交涉。
6 、物業服務收費:
是指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向業主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收費是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的公共區域管理服務費用,與環衛部門收取的垃圾清運、處置等衛生費用,屬不同性質的費用。市環衛部門徵收的生活垃圾處理費是針對市城區規劃區範圍內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的業主、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城市居民、城市暫住人口等產生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綜合管理服務費、停車費和特約服務費。
綜合管理服務費:包括清掃保潔及清運;綠化養護、秩序維護;公共照明、通風、供電、給排水、電梯等共用設施裝置執行、小修、養護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用等。
停車服務費:是指為維護保養停車場地裝置設施、相關道路及管理所發生的人工、原輔材料費用等。
特約服務費:指物業服務企業受業主委託提供的戶內維修、家政服務等收取的費用。
秩序維護不包含治安刑偵義務;物業區域內的公用水電費,應根據各物業區域的具體情況分攤。停車服務費不包含車輛保管及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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