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重負僅讓女性承擔加重職場性別歧視

  二孩重負僅讓女性承擔全面二孩政策至今實施已有一年,全面二孩之後,女性在職場的生存狀況有無改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二孩重負僅讓女性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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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孩重負僅讓女性承擔全面二孩政策至今實施已有一年,全面二孩之後,女性在職場的生存狀況有無改善?記者從智聯招聘獲悉,該機構對全國12.8萬職場人士進行問卷調查後發現,在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遭遇的職場“性別歧視”短期內將難以消除。越來越多的女性在就業、升遷的過程中,感受到“性別歧視的存在”***據《南方都市報》***。

  女性遭遇職場歧視並不是什麼新鮮話題,但是二孩政策後,女性遭遇的職場歧視如何進一步加深;女性遭遇職場不平等的狀況惡化,又如何反過來影響女性地位及其生育意願,從而給二孩政策的實施效果,帶來長久的影響,這還需要得到足夠研究和重視,並提出相應的政策及配套,加以妥善解決。

  加重職場性別歧視

  從以上《女性職場現狀調查報告》所披露的數字,已能隱約見出二孩放開後,性別平等政策一時無法跟上給女性群體帶來的負面效應。比如說,女性學歷越高,越能感受到職場性別歧視。這是因為女性受教育時間延長後,婚育年齡也會相應推遲。“年紀大”本來就成為不少企業招聘時歧視女性的緣由,入職工作後不久面臨結婚生育,意味著企業必須付出相應的工資和人員成本,“年紀大”“學歷高”的“劣勢”雙重疊加,成為阻礙女性求職的性別樊籬。

  現實中,開放二孩對女性的影響,還不僅限於未婚女性。過去企業招聘的潛規則就是不招生育年齡段女性,已婚已育則相對好找工作,現在“二孩”放開,生了一個,還有可能生第二個,就算你已婚已育,企業還是會考慮將來女職工可能再次懷孕、休產假帶來的用工成本。如此,企業會更傾向沒有生育負擔的男性。如此造成的後果有兩個,對於女性而言,原本承擔著社會繁衍和勞動力延續的生育功能,卻成為女性在職場上持續弱勢的“宿命”,社會政策又無法提供資源支援家庭,那麼就會造成越來越多女性退出職場、回到家庭。另一方面,若選擇留在職場,家庭會考慮生二孩後的教育、醫療、住房成本,以及潛在的工作變故和升遷障礙,女性生二孩意願大大降低。

  應該說,為應對勞動力減少趨勢、人口結構惡化和老齡化加深而推出的“二孩”政策,如果其負擔僅僅讓女性來承擔,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目前,在保障女性平等工作權方面,《勞動法》《婦女權益保護法》已有相關規定,但在生育險轉移支付、政府和企業如何分攤職工生育成本,以及如何分配產假這些涉及具體利益劃分的制度配套方面,還嚴重不足。國際上,性別平等指數比較高的國家,其通行的做法,除了生育保險由政府財政兜底,給承擔員工生育額外成本的企業減稅等措施外,社會政策上很重要的一條思路是,鼓勵男性承擔更多生育照料和撫養責任,以此打破男女因生理差異而造成的社會不平等。

  比如,北歐一些國家在設立多達兩個月的男性撫育假期的同時,還規定了夫妻雙方可以商量具體誰來享受這個假期、誰在撫育期間繼續工作。60天的撫育假期可以是爸爸休,也可以是媽媽休,或者輪流休一部分。假如男性也享受和女性同樣長的產假,那麼我們這個企業招工的時候就不會特別歧視女性了,因為你招男性的話,男性也是要享受這麼長的休假時間,而且也是帶薪的,這就從制度上保證了男性參與育兒。此做法提供的一個重要思路是:只有在利益上做文章以至重新切蛋糕,才能有效實現女性在職場上享有平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