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晚上加班費規定是怎麼算

  法定的工作時間是每天8小時超出就是加班了,那工廠晚上安排加班的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計算方法是什麼?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工廠晚上加班費怎麼算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加班費=正常工作日加班費+休息日加班費+法定休息日加班費=月工資基數/21.75*150%*正常工作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200%*休息日的加班時間+月工資基數/21.75*300%*法定休息日的加班時間。

  工廠加班費計算基數規定

  ***一***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標準

  1、勞動合同僅約定了工資標準,未約定加班工資基數。

  如果勞動合同只約定了勞動者的工資標準,但沒有約定加班工資基數,此種情況下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加班工資基數。但是,這種情況也要考慮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是否合理。因許多用人單位實際工資標準往往高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且除了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外,勞動者還可能從用人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獎金、津貼等。如果僅按照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作為加班工資基數,實際上把勞動合同約定之外的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情況下所取得的獎金和津貼等收入排除在了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基數之外。這不符合《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加班費計算基數應為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規定。

  2、勞動合同既約定了工資標準,又約定了加班基數。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既約定了工資標準,但同時又約定了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作為加班費工資基數,勞動者主張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作為加班工資基數的,實踐中有些地方對此支援,比如北京。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約定的加班費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勞動合同未明確約定勞動者的工資標準

  1、勞動合同既未約定工資標準,也未約定加班基數。

  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也未約定加班基數的,應當以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工資作為計算基數。這種情況,通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津貼、補貼是否計入工資產生爭議。勞動者正常工作工資應為員工每月正常工作的固定工資收入,在實行結構工資制的企業,應至少包括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如果津貼、補貼每月固定發放,則應該計入工資總額。《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除一次性的津貼補貼以外,其他津貼、補貼均屬標準工資。

  2、勞動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工資標準,但約定了加班費基數。

  許多地方性規定,就加班費基數如何計算僅分為兩類標準,一類是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資標準,此種情況上邊已經詳述;另一類就是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工資標準。而對於是否約定了加班費基數沒有做相應的規定。因此,對於“勞動合同中未明確約定工資標準,但約定了加班基數”這種情況,應該首先歸入到“勞動合同未約定工資標準這一類”,即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作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是,如果勞動合同中同時約定的加班基數高於勞動者應得工資的,因該約定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且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達,屬於有效的約定,且根據勞動合同法傾向於保護勞動者的立法目的,應該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加班費基數計算。

  工廠小時工有沒有加班費

  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的《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規定》近日通過政府公報正式向社會公佈,並於7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用人單位應為非全日制用工購買工傷保險,在法定休假日加班,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標準工資的300%支付工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週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週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超過5小時或累計一週工作時間超過30小時的,視為全日制工,不適用本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計算辦法為: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單位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係數***。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市總工會、市總商會研究確定,報市政府批准。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

  現如今,絕大多數企業都執行標準工時制度,即8小時工作制。在法定工作時間就指在8小時工作之內的時間。超過8小時以外的時間,應計算為加班時間,按照相應規定應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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