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結婚等級的程式
在很多家庭裡面,會因為一時衝動而選擇了離婚,也會因為一些事情而選擇復婚,那麼,在法律常識裡面,復婚的結婚等級程式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復婚的結婚等級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復婚時需要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影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復婚的條件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1、男方必須大於二十二歲,女方大於二十歲。
2、男女都沒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3、男女不是直系血親和旁系三代內的血親。
4、男女雙方是自願復婚。
5、男女雙方均無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