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多久要去做產檢
孕婦做產檢的時間有講究,過早或過晚都不好。下面小編整理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懷孕幾個月需要做產檢
1、一般來說產檢從第12周開始。
2、懷胎十月,產檢次數一般是9-13次,從懷孕12周開始第一次產檢,之後每4周產檢一次,28周以後每2周檢查一次,到36周後每週檢查一次。這是健康正常的孕婦產檢次數,如果孕婦出現異常情況,比如陰道出血、下腹痛疼等症狀,則需要按照醫師約定複診的日期去檢查。
3、懷孕6-8周時,孕婦會去醫院確認是否懷孕,通過B超確認是正常妊娠還是異常妊娠***宮外孕、葡萄胎等***,瞭解胚胎是否存活。有些人會認為產檢是從這一次開始。
4、其實不然,我們常說的產檢是指從醫院辦理“孕婦健康手冊”這次開始,也就是懷孕12周。當然懷孕6-8周的這次檢查也是必須的。
產檢正常要檢查什麼
在完整的孕期檢查中,每次都應該進行的常規檢查包括測量血壓、體重、尿常規、血常規等,此外還包括一些特別的檢查:
孕12周:對母體身體狀況的全面檢查,包括檢查孕婦血型、篩查孕婦有無傳播性疾病、病毒感染等。
孕14周-21周:唐氏綜合徵血清篩查,用以篩查唐氏綜合徵、18三體症和開放性神經管缺陷的胎兒。
孕24周-28周:葡萄糖耐量試驗,以確認有無糖尿病存在。
孕35周以後:胎心監護,以瞭解宮內胎兒情況。
初診、孕20~24周、34周、38~39周:這幾個時間段內,每次應該各做一次B超檢查,篩查畸形,瞭解胎兒在子宮內的情況,確定胎位、胎盤位置及羊水量等。
關於孕期產檢的4個誤區
誤區1:早期不用去醫院檢查,用早孕試紙確認懷孕就行。
調查顯示,孕婦對孕早期檢查不夠重視,早期產檢率僅為48.59%,有51.41%的女性做第一次產前檢查的時間是在懷孕12周之後。一些孕婦認為早期不用做檢查,到3個月以後建檔時再好好查就可以,還有些孕婦認為早期是胎兒生長的關鍵期,還是不要做B超了,以免對胎兒造成影響。其實,這些想法都是不對的。研究表明,孕早期檢查是篩選高危妊娠、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圍產期死亡率的關鍵。因此,孕媽媽應提高對孕早期檢查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誤區2:產檢一定要找大醫院和主任醫師。
這個誤區在準爸媽中普遍存在。現在的小夫妻大部分都只能生一個孩子,一旦懷孕,就去最大的醫院產檢,還想方設法找最有名的主任醫師。其實,孕媽媽們完全沒有這個必要,大醫院人滿為患,主任醫師又要等待很長時間。對於一般的正常產檢,在縣、區、市一級的醫院就可以了,如果有問題,再去省一級醫院就診。
誤區3:不必在意產前檢查的次數和間隔,有時間去就行。
其實,產前檢查的次數和時間間隔是有科學依據的,我國根據自己的國情、醫療技術的發展水平制定出了相應的產前檢查方案,這樣的安排能更好地監測胎兒的生長髮育和母親的生理狀況,從而判斷是否適宜繼續妊娠,評估妊娠的安全性。
誤區4:B超一定要少做,對胎兒不利。
超聲波和我們平時說話的聲波一樣,說話對人沒有什麼害處,超聲波也一樣,基本不會對人體產生影響。所以說超聲波比較安全、不存在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使用起來也比較方便,成為現代醫學中最常用的影像學檢查方法。
當然超聲檢查也不是絕對安全。如果超聲波的能量過大、使用時間過長會導致熱應,這種熱效應達到一定程度時,可能會對人體組織產生不良的影響,包括染色體。如果超聲探頭放在孕媽媽某一部位的時間過長,比如超過半小時甚至1小時,那就可能對胎兒有影響。但孕媽媽也不要擔心,在醫院做B超檢查的時間一般不會超過這個時間,很少有長時間在一個部位檢查的。因此,孕媽媽不可擅自減少B超檢查的次數,要按醫生的要求來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