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多久單位是允許請產假

  在職的女性在懷孕後,都是想要知道產假的申請時間的,畢竟生育後的休息時間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單位允許請產假的時間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單位允許請產假的時間

  對於什麼時候開始休產假,要根據自己孕期的進展,自身的感覺來決定開始休產假的適當時間。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國家規定產假98天***其中可休產前假15天***,但是如果你出現孕期不適、需要保胎或併發症,而不得不休息,可以請醫生開證明,向單位申請病假休息。

  有些準媽媽在第7、8個月就開始休息,而有些則堅持到生產的當天。有些女性身體狀況允許,直到生產的前一天甚至在生產當天仍然堅持上班。其實在上班時間裡,有機會多走動、忙碌起來,不但有利於生產,而且感覺時間也會過得快一些。

  產假是女職工在懷孕待產或生產期間,停止工作,工資照發的一種帶薪假。我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的產假不能少於90天”,只對女職工產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並沒有上限的限制。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往往都會根據我國提倡晚婚晚育的計劃生育政策,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獎勵性的產假,女職工實際享有到的產假可能高於98天。

  單位產假的休息天數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休產假前的小建議

  請產假前先做計劃

  幾乎每個職場媽咪都希望既能照顧好寶寶又能在職場佔得一席之地,但卻不是每個媽咪都能最終平衡寶寶與工作。雖然休產假是法律賦予媽咪們的基本權利,但在行使這些權利的時候,也要為自己的將來、為公司的全域性考慮,尤其是不想在產後放棄工作的媽咪,更需要提前規劃一份產假裡的工作計劃或者是充電計劃,以免與“戰場”相隔太遠,跟不上節奏哦!

  列出工作明細表

  如果職場媽咪所從事工作的不可替代性越高,那麼就意味著交接準備工作越複雜。媽咪可以先把每一項與自己相關的工作細節仔細記錄下來,之後列出工作明細表,這樣來交接工作的同事就可以一目瞭然,並且根據表中的安排很快接手和開始工作。

  明確工作交接人

  在列出工作明細表後,與主管領導溝通,及早確定哪些工作可以交接給誰。由於職務和職位的不同,可能交接工作不只涉及到一個人,所以需要在休假前明確工作分配,儘量不要因為自己的暫時離開妨礙工作的正常進展。

  交接工作要提早

  與同事提早交接工作可以讓孕媽咪整個孕期都更安心,因為讓同事提早了解你工作的脈絡與流程,並提前進入工作狀態,這樣可以輕鬆應對孕期出現的突然狀況,比如出現早產症狀,媽咪就可以輕鬆離開,而不需要匆忙交接。同時,讓交接工作的同事與你平時工作有密切聯絡的同事熟悉,這也一樣是非常有好處的。

  產假期間常聯絡

  在產假期中可以與同事保持通話,關心一下他的工作狀態,雖然有時會比較麻煩,但不要吝嗇這點時間和耐心,這才是以後在職場生存的長久之道。

  提前做好上班準備

  當你還沉浸在與寶貝快樂相處的產假時,會突然發現產假要結束了,所以假期結束前的1、2周媽咪應該收心了。孕媽咪可以和同事,尤其是交接工作的同事聊聊工作進展的程度、現階段有哪些迫在眉睫的工作需要馬上處理等,也可以拿出那張工作明細表,讓他詳細說明每件工作的最新狀況。這樣,你一回到公司就可以迅速找回原來的感覺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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