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光伏補貼的政策以及標準
東莞為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決定對我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予以財政補貼,那補貼的政策是什麼呢?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東莞光伏補貼的政策和標準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東莞光伏補貼的政策和標準
根據《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我市分散式光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東發改〔2016〕662號***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建設,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對我市2017-2018年建成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予以財政補助。現就專案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物件及範圍
***一***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市發展和改革局備案且經市供電部門併網驗收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
***二***補助總容量120MW,專案建成併網後按補助申請時間先到先得,超過部分不予補助。
***三***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和“光電建築”補助的光伏發電專案,不再補助。
二、補助標準
***一***對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的各型別建築和構築物業主,按裝機容量18萬元/兆瓦進行裝機補助,單個專案補助最高不超過144萬元, 補助平均分四個財政年度撥付。
***二***對機關事業單位、工業、農業、交通站場、商業、學校、醫院、社群等非自有住宅建設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的各類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1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准後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三***對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的自然人投資者,按實際發電量補助0.3元/千瓦時,補助時間自補助申請批准後的次月起,連續5年進行補助。
***四***當年申請資金補助的專案經批准後,專案補助資金納入下一年度財政預算,並將於次年撥付有關企業和自然人,按財政年度連續5年撥付。對2017年之前併網驗收的專案按《關於組織申報東莞市分散式光伏發電資金補助專案的通知》***東發改〔2015〕303號***執行。
東莞光伏補貼申請程式
***一***專案申報。企業專案根據省有關規定,在專案建設前須登入“廣東省企業投資專案備案系統”向市發展和改革局遞交備案申請及有關資料。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由東莞供電局直接登記並集中向市發展和改革局備案。
***二***專案稽核。專案建設完畢並接入電網後,專案申請單位***或自然人***向市發展和改革局提出補助申請,填寫《東莞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以及提供《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併網驗收意見單》***附件2***等,由市發展和改革局進行稽核***材料清單見附件3***。
***三***申請有效期。專案建成時間按供電部門出具的《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併網驗收意見單》上併網驗收時間為準,企業和單位專案補助申請自併網之日起半年內有效,申請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個人專案補助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
東莞光伏補貼申請資料
***一***東莞市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
***二***分散式光伏發電專案併網驗收意見單***附件2***;
***三***單位***自然人***專案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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