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探親休假保證書

  在部隊裡,每隔一段時間是可以回家探親休假的,但是因為部隊關係到國家大事,所以每一位士兵在離開部隊的時候都要簽好準時歸隊保證書。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的範文,希望你喜歡。

  篇一

  尊敬的各連首長:

  某某在其休假期間,絕對休假不休制度,絕對做到平時即時戰,嚴格要求自己,做到軍民魚水一家人,絕對不做對部隊。和有損害軍人形象的事情。如本人在休假期間發生以上所述內容任何一條,請領導嚴厲處分。

  某某

  年月日

  篇二

  尊敬的****支部:

  我是****單位士官,因家中有事,所以需要休假,在休假期間我保證遵守士官管理規定,遵守社會公德,定時向連隊支部彙報思想,保證按時歸隊。

  保證人:****

  年月日

  篇三

  尊敬的XX:

  因長時間未與家人見面,甚是想念,遂決定請假回家探親,我保證按時歸隊對,保證遵守探家規定,和地方上的法律法規。

  XXX

  年月日

  拓展:部隊探親相關規定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並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探親規定,報國務院批准執行。

  第八條 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探親待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回家探親的假期和工資待遇的暫行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