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法制手抄報資料
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你知道法制手抄報該怎麼做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的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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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法制手抄報圖***1***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圖***2***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圖***3***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圖***4***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的資料
一、義務教育法
1、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2、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
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4、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5、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6、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和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幫助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困難,採取措施防止適齡兒童、少年輟學。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8、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9、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10、國家鼓勵教科書迴圈使用。
二、法律小故事
1、勞資糾紛莫小視 依法處理出和諧
一天,來湖州織裡打工的安徽廣德民工張輝來因不事和業主劉某發生爭吵,劉某當即要辭退張輝來等7人。張輝來十分惱怒,威脅劉某說:“你敢辭退我們,我就殺掉你家兩個孩子!”隨即打電話叫來了40多位老鄉,雙方劍拔弩張。鎮司法所所長、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常務副主任吳美麗當即將雙方叫來,在認真聽取雙方的訴說後,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他們進行了有關法律的宣傳。經過做工作,張輝來等7人最後同意與業主劉某解除勞動關係,但他們要求調處中心幫他們重新計算一下計件工資的總額。吳美麗將張輝來等人所做的23種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調處中心,並根據市場價格客觀公正地評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資。張輝來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資後十分滿意。一場可能引起惡性事件的糾紛,終於得到了化解。那麼吳美麗用什麼法進行宣傳的呢,主要是《勞動法》中的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第十八條 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看來我們平時對勞資雙方都要進行有關法律知識的培訓,一旦出現勞資糾紛才能依法解決,不至於出現重大惡性事件,有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2、節日加班是需要 支付工資須合法
某服裝公司因為趕訂單安排職工在十一節日期間加班。張某等加班職工提出應當支付300%的加班工資,該公司勞資部經理只同意給加班職工安排補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資。張某為此向當地勞動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請求糾正該公司的錯誤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張某的舉報後,經調查取證,查明該公司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後以已安排補休為由未支付加班工資,違反了《勞動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該公司在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規定的期限內補發了張某等職工的加班工資。
三、法制名言
1***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 ——康德
2*** 守一而制萬物者,法也。——***戰國***冠子《冠子·度一》
3***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即有佔有,是一種事實。一個不可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由於社會賦予實際佔有以法律的規定,實際佔有才具有合法佔有的性質。——馬克思
4*** 所謂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種方策,使生命與國家皆得安全。——***荷***斯賓諾莎
5*** 我不同意你說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6*** 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是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7*** 我們的時代是權利的時代。人權是我們時代的觀念,是已經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與道德觀念。——***美***L·亨金
8*** 我已經發現,混亂和一切禍害的起源、原因和發展都與各種社會的腐敗的法制有關。——***法***摩萊裡
9*** 要使事物合乎正義***公平***,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箇中道的權衡。——亞里士多德
10***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英***培根《論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