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法制手抄報的版式設計

  在一個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銘是什麼?那就是“嚴格地服從,自由地批判”。做法制手抄報,學法律知識。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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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生法制手抄報的資料參考

  一、法制案例

  案例一

  揚州市一初中女生王媛***化名***,暑假趁家長外出在家中約見兩名認識不到一週的未成年網友,豈料引狼入室,兩網友偷走王家的大門鑰匙。幾天後兩小毛賊入室盜竊2萬元後逃竄。目前兩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維揚區檢察院批捕。

  8月14日晚,王媛的母親徐女士報案稱家中2萬元現金被盜。警方勘察後將嫌疑人鎖定在李強***化名***和王剛***化名***身上,並於當晚將兩名嫌疑人抓獲。經查,李強和王剛今年分別只有17歲和15歲。嫌疑人交代,今年8月初,他們通過QQ聊天認識了年齡差不多大的女孩王媛,性格活潑外向的王媛邀請二人到家裡做客。到了王媛的家中,由王剛陪王媛在房間聊天,李強則乘機溜進王媛父母的房間,將床頭櫃裡的1000元錢塞入自己的口袋,還偷走了王媛家的備用鑰匙。

  8月14日上午,王剛打電話給王媛,得知其下午去網咖上網。當天下午,李強再次撥打王媛家中電話,確認家裡無人後,二人一同用之前竊得的鑰匙開門入室,在王媛父母房間席夢思拉鍊內竊走2萬元現金。慌亂中李強將手機遺落在了王媛家中,成了警方破案的線索。

  案例二

  因朋友與女友私奔沒有路費,為哥們義氣,法肓少年周某***系未成年人***幫助朋友羅某***未成年人***搶劫學生,共搶贓款200餘元。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9月,因好友劉某與其女友外出務工沒有路費,為了哥們義氣,被告人周某便打起中學生的注意,夥同羅某***已判刑***竄至羅山縣一中學門口,攔住該校學生楊某等4人,向他們要錢無果後,便將4名學生挾持到學校後面的空煤場內,對其中三名學生拳打腳踢,並用撿來的木棍毆打三名學生,共搶走三名學生261元,後被告人周某逃離現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行搶走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根據被告人周某犯搶劫罪的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同時體現對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懲罰為輔、教育為主”的原則,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二、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是每個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謂“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縛它的規則,否則就會方寸大亂。法律的存在就是用來規範我們的行為,從而使這個社會變得井井有條。

  人人都知道觸犯法律是要接受懲罰的。雖然如此,但是還有許多人去觸犯法律。

  幾年前,一個僅有七八歲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兩個好朋友騙到山坡上,原來那兩個人早已染上了***,在無可救藥的情況下,他們想利用這個小男孩得到一筆金錢來***,於是他們就向小男孩的家裡打電話,叫家裡拿錢來贖回兒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還沒趕到,他們就用繩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個無辜的生命。當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趕到現場時,小孩已經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見小男孩的兩手深深地抓在泥土裡,並且帶有鮮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來,繩子還緊緊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這種殘忍的情景,他的母親暈了過去。由此,許多家長都心驚膽戰,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雖然這兩個人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但是他們這種惡劣的行為,卻對社會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響,他們犯下的錯誤,警示了我們這些正處於青春年華的少年朋友,並且告訴了我們從小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做一位社會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就像面對***一樣,剛開始的時候,只是好奇,想嘗一口,然後,又想嘗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錢買***,零花錢用完了之後,就開始偷家裡的錢,長大之後,就開始偷。搶別人的錢。一個人就這樣犯罪了。所以我們應該遠離***,以免觸犯法律。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