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辯之道之舉證不當

  論辯,就要使論據和論點之間有必然的邏輯聯絡,保證從論據合乎邏輯地推出論點,必須遵守有關的推理規則。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些辯論中舉證不當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舉證不當一:或然推理

  論據與論點無關,作無關推理,是詭辯。論據與論點雖有關,但無必然聯絡,這隻能存在或然聯絡,所以這種推理就叫作或然推理。其實這種推理,也只是無效推理而已。

  一天,一位顧客來雨傘店要求換一把雨傘。店員問:“為什麼要換呢?”顧客表示傘太小了,想換一把大一些的。店員又問:“請問你是在我們店裡賣的嗎?什麼時候買的?”顧客如實回答:“昨天下午3點左右。” 店員又問:“用過了嗎?如果用過了,我們是不負責換的。”顧客很肯定地說:“沒有用過。”但店員更加肯定地說:“我覺得,你肯定用過了。”顧客不解地問:“為什麼?”店員說:“昨天下午,正下大雨,買傘的很多,都急著用,買了傘,不可能不用。”顧客解釋道:“昨天我穿雨衣來的。”這一下,店員無言以對了。

  顧客買了傘,有可能馬上就用,也有可能不馬上用,各種可能都會有的。店員因為覺得顧客買傘時剛好下雨,就信誓旦旦地說顧客肯定用了傘,這樣的推論是錯誤的。因為這只是其中的一種可能,但是這絕對不能算唯一的可能。因此,後來顧客所說的另一種可能穿雨衣而沒打傘,一下子就讓店員無言以對了。由此可見,在論辯中,用一種可能的聯絡來進行推論,它的結論是不會可靠的。

  舉證不當二:強詞奪理

  沒理強作有理,是強詞奪理。強詞奪理的人往往不以正當的方法和真實的論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是以誘人的言詞,蠱惑人心。

  某所大學舉辦了題為“人生目的”的辯論會。許多同學紛紛發言,人生目的也是五花八門:人生目的是為了他人、人類的幸福,只有人人都為了他人的幸福,自己才能幸福,等等。但是有一個叫陳明的同學不同意上面的觀點,他反駁道:面對嚴酷的現實,我們不得不承認:人生就是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掙扎,而鬥爭。人們不管做什麼都是直接的或間接的為了自己的生活,不是嗎?工人工作是為了領取工資而生活,農民種田是為了自己穿衣吃飯,作家寫書給人看是為了領取稿費。誠然,有像雷鋒這樣一心為人民著想的人,有像一些科學家那樣為了人類幸福而忘我工作的人。但這樣的人也必須有自己能夠生存的基礎,也就是說,他們首先得為自己的生存而勞動,否則連他自己都不能生存,又怎麼能為別人呢?

  陳明把“人生就是為了自己的生存而掙扎,而鬥爭”和“人只有得到了生存才能為別人服務”這兩個完全不同的論題混為一談,用對後一個論題的論證取代了對前一個論題的論證,違反了“在同一論證過程中,論題必須始終保持同一”的規則,這是偷換論題,是強詞奪理。觀點過於片面,不能構成有說服力的理由,這只是沒理強找理來說。這樣強詞奪理得出的論點,當然,也更不可能得到別人的肯定和認可。

  舉證不當三:無關推理

  推理的一條重要原則是論據與論點要有必然聯絡,這樣用論據推出的論點才可能成立。無關推理則不然,是用與論點無關的論據,去強行推論出論點。這當然是違反邏輯規律的了,所以這就是詭辯了。

  有個農民挎著手機在幹活,一個青年小商販從他面前經過,向他藉手機,想和一個朋友說幾句話。農民說按照當地的習慣,他的手機不能外借。小商販奇怪,連忙追問原因。農民說:“如果我把它借給你,你一定會感謝我,然後我們互相介紹,互相認識;相識之後,我就會請你到我家吃飯,你會看見我漂亮的女兒;你看見我漂亮的女兒,就會一見鍾情;如果你一見鍾情,你就一定會向她求婚;我呢,我必然要拒絕你的請求,因為我不願意把女兒嫁給一個沒有手機的人,所以我無法把手機借給你。”小商販不滿地說:“你這是什麼邏輯?不借就不借,還找這麼荒唐的理由。”

  “藉手機就等於嫁女兒”,這樣的說法無論如何也是缺乏說服力的,這樣的推理都是屬於主觀臆斷,沒有客觀事實,因此,不能叫推理。我們必須知道,凡在論證過程中,用與論點毫無聯絡的論據去推論論點,就叫“無關推論”。而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論據是真實的,仍然推不出什麼論點。倘若論據都並非是必然的聯絡,那就更站不住立論的腳跟了。

  舉證不當四:迴圈論證

  論辯中的論點是要靠論據去證明的。迴圈論證的詭辯術,卻是在用論據證明論點時,這個論據還須用論點去證明,這樣迴圈地論證下去,其實什麼也沒論證,只不過是欺騙而已。

  甲:“小弟弟,你今年幾歲了?”

  乙:“比去年大一歲。”

  甲:“那你去年幾歲啊?”

  乙:“比今年小一歲。”

  甲:“你家裡有幾口人?”

  乙:“和家裡的牙刷數目一樣多。”

  甲:“那你家裡有幾把牙刷啊?”

  乙:“每人一把。”

  甲:“你好像很胖?”

  乙:“因為我吃得多。”

  甲:“你為什麼吃得多?”

  乙:“因為我很胖。”

  對甲的每個提問,乙回答得頭頭是道,每個回答都是繞圈子繞來繞去,其實等於沒有說一樣。他從原地出發又回到原地,從論點出發,再用論點作為論據,去迴圈重複,還論證到論點上來,實質上是自身的重複,並不存在可以用來進行論證的論據,所以什麼也沒有論證。這樣的論證,說到底就是一種詭辯的伎倆而已,自然也就無法取信於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