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在生活中,有很多家庭會一些事情,而走向離婚的道路。那麼,正在法律常識裡,是什麼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們。
1、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所得原則上平分,一方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多分財產。
2、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3、具體財產分配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離婚財產分配上是一般會考慮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5、一方有過錯,另一方可主張多分配財產和損害賠償,並且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離婚的程式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登出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訴訟離婚的程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